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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的论文 对教学目标设计的再思考

时间:2023-02-27 02:32:42 教学管理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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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堂教学的论文 对教学目标设计的再思考

  关于课堂教学的论文 对教学目标设计的再思考
  
  王 高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中学,210 019)
  
  摘要:有效的课堂教学需要科学的教学目标来引领,正确地进行教学目标设计是有效教学的重要环节。设计教学目标时,必须以课程标准为指导,正确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力求使其精准、具体,可操作、可观测,克服目标主体错位化、目标设计目的化、目标设计内容化、目标设计孤立化、目标设计形式化等偏差,做到:突出主体性,强调系统性,关注整合性,重视可操作性,体现差异性,坚持可观测性,明确规范性。
  
  关键词:教学目标 设计 偏差 举措
  
  教学目标是指预期的学习结果,它决定了教学活动的方向并确定了教学评价的依据。具体地说,教学目标是分析教学材料、确定教学行为、预期教学效果、进行教学评价、修正教学过程的依据。有效的课堂教学需要科学的教学目标来引领,正确地进行教学目标设计是有效教学的重要环节。然而,在教学实践中,许多教师的教学目标设计存在着偏差甚至是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目标主体错位化。在教学目标设计中,有些教师把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视为教师,把教学目标仅视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做什么、怎么做。比如,对目标的表述是:“让学生知道……”、“努力使学生理解……”、“促使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如此等等。显然,这些都是教师在作为。事实上,教学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生认知建构的过程中,促进学生体验情感、感受过程、掌握方法,促进科学价值观的自然形成。也就是说,教学目标应是学生学习过程中在知识、能力、情感等方面预期达到的结果,而不应把主体错位为教师。
  
  二是目标设计目的化。教学目的是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长期结果,是对教学意图的概括或总的说明,即教师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它更多地是体现教育者的主观愿望,即“要求学生学什么”,是一种方向、指针,实现的时间跨度也较长。教学目标是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绝大多数学生通过学习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是教学活动要达到的近期结果。教学目的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笼统性,教学目标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可操作性,它们之间的差别见下表:
关于课堂教学的论文 对教学目标设计的再思考  
  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前者具有稳定性,而后者具有灵活性。一方面,教学目的统领着教学目标,决定了教学目标的内容;另一方面,由于教学目的自身的笼统和空泛,必须借助于教学目标才能实现。否则,就无从判断教学目的是否达成。
  
  三是目标设计内容化。(教学管理论文 www.fwsir.com)每节课的教学内容或要点是课堂教学的任务,它主要解决“学什么”的问题。教学目标是指针对教学内容或要点,有组织、有步骤、有策略地开展教学活动而达到的一种行为变化的结果,它主要回答“达到什么”的问题。可见,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或要点有联系但有本质的区别,绝不能混为一谈,把教学目标等同于教学要点、知识考点要求或课程标准中的教学要求。制订教学目标,要把这些内容具体化为包括行为动词、行为条件、行为程度等的可操作的标准。
  
  四是目标设计孤立化。新课程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维目标,这三维目标不是三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一个互相融合的整体,就像一个稳定的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支撑起人的智慧和素养。因此,设计教学目标时,不应把三维目标割裂开来。然而很多教师习惯性地把三维目标孤立地看待,往往采用“三段式”来描述每一节课的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并在每段中细化了很多个子目标,目标看似多而全,但目标的割裂势必带来教学行为的“断层”和“刻意”。
  
  五是目标设计形式化。有的教学目标设计过于注重形式,看似完美的形式下,充斥着“假、大、空”——与实际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不紧密、不真实;目标覆盏面太大,要求太高,不切实际;内容空泛,不具体,是否达标无法检验。比如,行为动词模糊、笼统,难以操作;没有掌握科学的教学理论,全凭教师的经验判断来设计;教学目标所描述的内容概括而抽象,没有明确且具体的可检测评价的内容;没有行为条件和行为程度的陈述或限定;教学目标分类不规范、不科学,仍有一些教学目标停留在单一的认知层面。教学目标设计有的虽然顾及到三维目标,但其内容不确切、不严谨、不规范,如“知识与技能”的僵化,“过程与方法”的简单应对与虚化,“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标签化等。有的则顾此失彼,过分关注情感目标,却弱化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目标,一节课下来不是“体验”就是“感悟”,目标要求不明确,教学内容不稳定,需要掌握的知识与能力便成了“空中楼阁”。
  
  美国著名教育家布鲁姆指出,“有效的学习始于准确地知道达到的目标是什么,对目标来说,最终要用学生外显的行为来描述,目标必须清楚、具体、可操作”。设计教学目标时,必须以课程标准为指导,正确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力求使目标精准、具体,可操作、可观测。

关于课堂教学的论文 对教学目标设计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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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突出主体性。教学目标应陈述通过一定的教学活动后学生在行为上的变化,而不是陈述教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评价教学目标是否实现,直接依据应该是学生收获了什么,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获得了什么、具体的进步怎么样,而不是教师完成了什么任务、教了哪些内容。也就是说,教学目标应该是为学生的学习而设计的,这实际上是我们目前倡导的学习目标设计。
  
  第二,强调系统性。不能孤立地就某一课时来设计教学目标,而要逐步地系统化、具体化,按照“课程目标一学段目标一单元教学目标一课时教学目标”的顺序,上下贯通、相互联系。教学目标主要包括:(1)教学内容的分析,主要是知识点、知识体系、知识重点和难点等的分析,以及教学内容如何组织与整合,教学内容折射出哪些教育目标。(2)学生认知水平的分析,主要是对学生当前的年龄特征、心智发展水平、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班级情况、学习态度以及对新的学习所需要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等的整体把握,是确定教学目标的起点。(3)教学资源、条件的分析,主要是实验、多媒体条件、相关资源等的运用。
  
  第三,关注整合性。学生的学习过程应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协调发展、和谐统一、有机整合的过程。“知识与技能”,是指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解决“学什么”的问题;“过程与方法”,是指知识发生、形成与应用的过程与方法,实质是能力和智力,解决“怎么学”的问题;“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指在“学什么”、“怎么学”的过程中获得的情感体验或价值取向。因此,设计教学目标时,要从教师、教材、学生这三方面统筹兼顾,既要有以感知为基础的认知目标,又要有以能力训练为宗旨的技能目标,同时还应考虑学生的内在情感,做到三维目标的有效整合——以教学中的知识、实验或科学史等为主线,将三维目标有机地融合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目标统一体。
  
  三维目标的整合,可采用先分解再合成的策略。我们知道,教学目标的设计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即目标的分解和目标的合成。对目标的分解,着眼的是目标的具体化、操作化、梯度化和台阶化的问题,涉及学什么、怎么学、学习有什么意义等;而目标的合成,关注的是目标的结构化和整体化的问题,合成的策略有:(1)从局部到整体——对存在着并列关系的学习目标进行结构化、整体化处理。(2)从简单到复杂——对具有递进关系的学习目标进行结构化、整体化处理。
  
  第四,重视可操作性。教学目标是教学实施和学习水平的参照,它必须具体到教与学的过程中,通过教学效果来验证教学设计的可行性,检验教学的成效,给教师提供教学诊断的依据,给学生提出发展水准的具体要求。教学目标既要具有实效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
  
  教学目标是学生通过学习应该达到的最低要求,教学目标的实现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学生课堂上仅仅对所学知识进行初步的了解,在课后还有一个巩固、消化、运用的过程,只有经过多次的反复和强化才能真正地掌握知识、培养能力,所以设计的教学目标可以高于本节课课堂教学能够达到的要求。另一方面,设计教学目标时还要为生成目标留下空间,真正的教学结果一定是在预设目标的基础上生成新知识、新技能、新思想、新观念。在坚持原则和方向的基础上,要有调控的意识,“每走一步都要走向一个终于要达到的目标,并且每一步都应该是一个目标,每一步都有价值”。
  
  第五,体现差异性。虽然任何知识的教学都具有实现三维目标的价值,但对不同的学习内容,三维目标的要求并不是均等的,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区别对待、有所侧重。有些知识或技能要求学生掌握,有些只需要学生理解,有些需要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我们要根据每节课的具体情况,精心制订各种层次的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层次:了解(对信息的再认、识别和回忆)、认识(进一步知道,辨认事实和证据,描述对象的特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理解(用自己的语言解释信息,与已有的知识建立联系)、应用(将知识应用于实际情景)、模仿(在原型示范和具体指导下完成操作)、独立操作(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与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迁移(在新情境下运用已有技能)。(2)“过程与方法”层次:经历(觉察和注意知识形成的科学过程)、感知(能说明知识形成过程中所采取的程序、方式、步骤、规则)、探究(在不涉及准备知识的情况下,会用该方法按照一定的程序、方式、步骤和规则去操作,以形成新的知识、解决新的问题)。(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层次:体验(独立从事或合作参与相关活动)、反应(在经历的基础上表达感受、态度,进行价值判断)、领悟或内化(具有相对稳定的态度,表现出持续的行为,具有个性化的价值观念)。
  
  第六,强化可观测性。一般来说,标准是指衡量学习结果行为的最低要求,而教学目标应该是对学生学习内容、过程、所要达到程度的描述。对行为标准作出具体要求是必须的,如:正确率达到80%以上,实验的精确度不低于1%,在10分钟内完成实验或作业,等等。设计教学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到所采用的检测目标是否达成的手段、内容和标准的科学可行,以便于教学目标的把握和调控。
  
  第七,明确规范性。对教学目标的表述必须规范,准确选择和使用行为动词,不能以课程具体内容标准来代替教学目标。常用的行为目标表述中包含的要素有:(1)行为主体:学生。(2)行为动词:知道、说出、理解、掌握、测量、交流、体会、形成等。(3)行为条件(影响教学的环境、人、设备、信息、时间、问题明确性等):“根据……得到……”、“通过……知道……”等。(4)行为程度(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于评测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行为的速度、准确性和质量。
  
  总而言之,教学目标对教学活动来说,既是起点,又是归宿。教学目标设计应立足于课程标准,充分利用目标指导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策略和教学媒体,积极发挥评价作用,扎实开展有效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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