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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双证融通实践论文

时间:2022-08-24 04:27:54 职教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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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双证融通实践论文

  一、“双证书制”及其实施情况

职教双证融通实践论文

  长期以来,实行“双证书制”一直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领域的一种通行做法。在国外,各行各业一般都实行严格的劳动准人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不管文凭多高,要从事某方面的职业,必须拿到行会或行业委员会所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图。事实上,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合格的、富有创新能力的劳动者,既需要有综合文化素质,又需要有职业素质,即达到一定的学历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与国外相比,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受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观念影响根深蒂固,加之长期单一文凭制度形成了一种重学历证书轻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环境,既妨碍和限制了劳动者在不同层次和不同方向的发展,也造成职业技术教育长期存在重视理论知识、轻视操作技能,重视学历文凭、轻视工作经验,脱离工作、脱离生产的倾向。如此下去,结果不仅会使劳动者的就业遇到困难,并且也使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为了彻底扭转职业教育的这种局面,于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系列发展职业教育的法规性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双证书制”的实施。

  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文件提出:“凡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双证书’制度”.1994年7月4口,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发【1994〕39号),再一次提出:“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8年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详细说明:“要逐步推行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所在学校考试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所在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对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这些法规性文件,都把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环节。于是“双证书”制在各地职业院校得到空前未有的推进,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然而,“双证书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①形成了职业资格证书与学校学历证书“两张皮”的现象,重复学习、重复考核造成资源浪费;劳动部门受人力、精力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平时对学校按照职业技能要求培训的参与、监控较少,每年学校考证时来回奔波,实质性的监督不到位,降低了资格证书的可信度。②某些学校实践教学中出现了应试教育的倾向;例如,一些学校在钳工和车工考工中,让学生通过几个月针对某一工种考试中指定工件的反复操作训练,获得了3级甚至4级钳工或车工证书。然而,如果换一个工件让学生进行加工,他们常常难以适应:加工工艺不会编制,难以在指定时间内达到规定的加工精度。这种针对考工出现的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只有机械的照葫芦画飘的“克隆”能力,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谈不上什么创新了。这种倾向违背了职业教育的客观规律,与我们的主观愿望是背道而驰的。“双证书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可忽视,并且必须解决。

  二、“双证融通”的政策规定、策略优势与对高职学院的要求

  针对“双证书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从根本上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国家相关部门在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法规中,提出了“双证融通”的培养策略(即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通)与相关规定。2002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

  2002年11月29日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中指出,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简称职业资格认证免试)。2004年9月14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要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各地要新确定一批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劳动保障、人事、教育以及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加强指导、提供方便。要做好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对接服务,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沟通与衔接,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专业,学生技能鉴定可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考核。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7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百所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劳社厅函〔2004〕191号)的通知:①应完善或新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积极帮助试点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②对试点职业院校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核合格,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③对认定的试点职业院校主体专业的毕业生直接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④进行企业人力资源师、电子商务师等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试点,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⑤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探索开发并推广职业资格认证,推进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

  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学生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通的条件是:“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见,“双证融通”的基础仍是“双证书制”.但其优势在于:一是避免重复学习、重复考核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劳动部门从学校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重组课程体系人手,提前介人学校的教学活动;三是通过劳动部门对学校教学情况的过程性监控,可以保证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双证融通”一方面可以说是两张证书之间关系的融通,但另一方面更应该说是职业院校的课程体系、教学运行与职业资格标准之间的融通。它要求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采取各种有力的措施,坚持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导向,采取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模式,建立起“一教双证”的教育教学体系,按照国家指定的有关岗位规范和录用标准来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使学生毕业时除了获得高职毕业文凭外,还具有相应的职业能力,从面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双证融通”的学校措施

  就高职院校而言,实施双证融通关键是两个方面,一是如何“融通”,即专业教学计划确保涵盖职业资格证书,课程体系要经过劳动部门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定;二是“融通”的过程,即学校要确保按照经过认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要主动接受劳动部门对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控,从教学模式、实训基地、师资队伍、评价方式诸方面人手,精心实施“双证融通”的过程。

  1、重组课程体系

  落实“双证融通”工作,对高职学院来说,就是要在教学中能体现两个证书的水平,要将双证书制目标列人教学计划,在教学计划中明确提出毕业生要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和级别。这就要求首先要将职业标准融人到“课程标准”中,要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中体现出来,其中专业主体教学内容和要求应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达到职业标准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此,应抓好如下三个方面。(1)做好职业能力分析,精心制订涵盖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计划。职业资格标准是由行业专家依据职业分析所得出的从事某职业活动或完成工作任务时的能力要求。能够完成某一等级全部”技能要求”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就具备了这一等级的职业能力。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高职学历证书的融通,就要使高职教学计划涵盖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这些能力要求。因此,紧扣职业标准中职业功能、工作内容(工作单元)、技能要求及相关知识,也就成为高职专业制订教学计划与构建课程体系的基本策略。在制订教学计划与构建课程体系时,应深人细致地考虑职业资格证书的内涵要求,坚持以职业资格标准为主线重组课程体系,以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知应会为主线构建教学计划,在理论教学的相应课程中落实应知内容,在实践教学的环节中落实相应的应会内容。(2)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为使专业教学尽量贴近职业岗位工作内容,应将职业功能模块与课程设置相对应,理论教学及实训中相关知识点的教学时数与鉴定试题中理论知识及技能操作各知识点所占分值相对应;按照职业功能模块中的高级工应知、中级工应会来组织教学,实行“大平台、小模块”、“大综合、小方向”,并以此为依据,开发新教材,满足教学需要。(3)处理好“高等性”与“职业性”之间的关系,既要纠正“本科压缩型”的不良倾向,又要防止把高职教育办成“中职升级型”或“职业培训型”。一方面高职教育是高中后的高等学历教育,另一方面高职专业设置所对应的通常是某个技术领域或行业中的职业岗位群,不同于中职专业常对应比较狭窄的职业岗位甚至某个单一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等)。因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差异,在满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加强学生人文知识的修养与高等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训练,都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以拓宽学生的就业空间,增强学生的跨岗与转岗能力,适应复合型技能岗位的要求,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2、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改革目前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是“双证融通”制度下重组的课程体系得以实施的重要一环。从2004年首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江苏两省学生组取得的成绩来看阎,技工学校在技能培训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高职院校学习,他们采取的先会后懂,简化理论,强化实践的经验同样适用于高职院校的教学。在高职课程教学的全过程中,应当贯穿就业导向与职业导向这一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除了改进传统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克服“满堂灌”,运用双向讨论、模拟教学、边讲边练等多种形式外,应积极采用行为导向教学法与项目教学法,探讨现实中直接提出来的技术(或经营管理)问题,在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中强化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发挥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为了有利于实施“双证融通”,教学中尽可能采用理论一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技能训练尽可能围绕职业功能与综合职业能力。(l)以职业功能为模块,开展项目式教学某一等级的职业标准中,由若干个职业功能模块。为了有效地进行职业能力培养,应通过能体现和涵盖职业功能模块中工作内容的项目_教学,将实际的技能训练与技能鉴定环境带人教学环境之中,并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在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环境里,帮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活化知识,从而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实际的、完善及有效的学习过程。通过项目教学,使学习过程成为学生人人参与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并使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开展综合实践训练,强化岗位技能与综合职业能力专业实践教学是对高职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的工作岗位尤其是需要高级职业资格的工作岗位上,不仅需要特定的专门技能,而且需要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因此,在高职实践训练中,应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的项目式实验实训课题。设计系列的、递进的专业技术与技能项目,以若干“全真”或“仿真”的职业任务作为学生的实践学习项目。在专业教学安排上,可设置周数恰当的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技能训练与专题项目教学的综合。专业综合实践课程甚至可户设计成由专业技能训练、应用性专题试验、专业考工与技能鉴定、撰写专题试验研究报告等几大环节组成。在按工种分组进行技能强化训练后,重新分组而使每组包含有各工种的受训学生,进人具有合作性的专题试验研究,一边进行应用性的专题试验,一边进一步强化各种操作技能,学生互教互学,协同工作。与此同时,学生利用已学会的操作技能、已有的专业课程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工作任务。作为课程的结束,一是要经过技能鉴定,二是要递交专题试验研究报告。这样的专业综合实践课程,一方面可提升教师与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开发能力,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群体协作精神、沟通技巧与能力、责任感和主动性、创新能力等。

  3、建设实训基地,努力营造有利于获得职业资格的教学环境

  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需要一定的教学设施作为保障,因此建设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备、与生产一线同步,能够满足学生职业能力训练的实训基地是“双证融通”工作的关键环节。为了保证“双证融通”的实施,高职学院应加大对实训基地的投人,尽可能构建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并体现“企业文化内涵”,致力于营造有利于学生获得职业资格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在职业活动环境中,经受岗位实务训练或仿真实训,有效地学习现场作业的实际知识与技能,学会正确地操作,维护和保养设备,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培养综合职业素质,以达到国家(或国际通行)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的标准。此外,规范化地建设一批校外实训基地,也是高职教育中实施“双证融通”的重要保障。建立若干个在生产经营方面有行业代表性、有适当规模、产品结构合理、生产技术先进、工程技术力量强、职工技术素质与职业素质较高、现代化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就可使学生到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中去,在浓厚的职业氛围与真实环境下,真刀真枪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培养学生从事和胜任某一职业岗位(群)、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与管理能力。

  4、创新评价方法

  传统的考试考核内容与方法,存在着明显的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学生死记硬背的多,消化吸收的少。这种教学评价方法,不利于“双证融通”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由于高职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工程技术应用能力为目的的,因此指向学生的教学评价自然应该是检查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情况,应该区别于传统的学科知识型考试,要以考查学生能力、发现学生潜能为目的,重视知识的运用、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等。另外,据有关资料表明,现代管理对人才测定的要求有100多项指标,而凭卷面考试只能考出其中1/3,其余的则很难用传统的考试方法考出,如毅力、合作能力、创造能力、方法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这些考不出的能力,却正是职业教育中最为重要的培养目标。如何培养和考核学生这些能力,也是高职院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任务。为了适应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有利于“双证融通”的实施,高职院校必须创新评价方法,以考查学生的能力与促进学生发展为根本目的。具体地说,有如下几方面:(1)改革考试制度,重视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考核,加大专业职业技能的考试权重,不再单凭一纸试卷来评定成绩。要围绕“双证融通”的实施,确立满足高职专业培养目标与职业标准的职业能力考核方案,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标准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标准与考核大纲,从而使考试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相衔接。(2)广泛推行过程考核和项目综合考核,增加考核次数、增加考核频率、增加过程性考核,逐步落实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资格考试同步的基本运行机制,并使技能鉴定与课程考试结合起来,避免搞重复考试。注意相关考核材料的积累,随时准备接受劳动部门对考核情况的检查和抽查。(3)积极投人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建设与研究,逐步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能力较强的主考教师队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考务管理机制与鉴定技术体系。为确保学生所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加强题库建设,制定较职业技能鉴定更为严格、科学合理、有自我特色的专业职业知识与技能的模块化试题库及考核方案,建立与鉴定目标体系相匹配的评价体系。(4)开发面向生产一线的能力测试技术,培养和考核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高职教育是在具有高中文化的基础上,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高级技术型实用人才。培养目标既要体现人才层次的高级性,又要体现知识、能力的职业性;既要体现人才类型的技术性,又要体现毕业生去向的“一线性”。高职教育的质的规定性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有一支既能胜任技术理论教学又能胜任实践技能教学的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俗话说得好“名师出高徒”。只有通过“双师”在教学中实施“融通”,学生才能“双证”达标。因此,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教育实施“双证融通”的重中之重。

  (1)提升教师水平,造就“双师”队伍

  高职院校是技师的摇篮,因此必须有一批高技能的实训指导教师,教师中必须有一批技师和高级技师。根据高职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应积极鼓励教师在职进修,且学历进修与课程进修(交叉复合为主)并举,理论提高与实践锻炼并重;既鼓励专业教师的学历进修,也引导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提高,鼓励教师在长期的教学生涯师中坚持自修提高,在业务上不断进取,努力开拓,强化自身的现代职教意识,进行自身的专业能力建设。此外,还可组织教师参加技能大赛;鼓励教师到学校的合作企业中去,担任企业技术支持,或与企业合作,进行科研开发,承担地方政府下达的科研项目,提高专业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鼓励教师获取工程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外培训,学习国外先进职教经验。总之,应通过各种方式,提升教师的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建立了一支理论和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队伍,为高职教育实施“双证融通”奠定基础。

  (2)提高实践教师的待遇

  为了实施“双证融通”,高职院校应当推进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队伍一体化的进程,这是因为高职教学中普遍运用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需要队伍的一体化。然而,目前实践教师队伍存在地位低、素质低、待遇低等实际情况,不利于队伍的一体化。因此,必须着力改变实践教师的地位,不应再把实践教师作为教辅人员。此外,目前高职学院已普遍实施岗位津贴制度,为鼓励教师努力提高实践技能,积极认真地指导学生实践,可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提高实践指导教师的待遇。如不妨规定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实践教师享受讲师待遇,高级技师享受副教授待遇,获得三个工种的技师资格岗位津贴可以上浮一级,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实践教师的科研积分可以用其实践教学中学生高级工的获证率或获省市技能大赛的成绩来代替;讲师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岗位津贴可以上浮一级,享受副教授待遇;副教授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岗位津贴上浮0.5级,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岗位津贴上浮一级,享受教授待遇;30岁以下专业教师三年内未获得高级工证书岗位津贴下浮一级,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等等。通过建立鼓励与奖惩机制,培养一大批具有高级职业技能的实践指导教师,形成实施“双证融通”的中坚力量。实施“双证融通”是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极有效的培养策略。通过学校在微观层面上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从课程建设到教学运行,建立起高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融通机制,加之从宏观层面到中观层面,教育内部与外部的逐步融通,高职教育就一定能办出自己的特色,促进劳动者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的提高,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回应技术更新不断加快的知识经济时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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