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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的制度根源与对策

时间:2007-1-27栏目:环境保护论文

  如前文所述,资源及环境价格的扭曲主要是现行制度安排的结果,因此,价格的矫正归根结底是制度的矫正问题,也即通过制度创新将外部性内在化,使资源及环境的价格等于其影子价格。[20]?本文认为,环境税的创设将有助我们矫正目前严重扭曲的价格。所谓环境税,是指对一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环境要素)及环境的单位及个人按其开发、利用程度征收的一种税。大体分

为两类:即资源生态税和污染控制税。(1)资源生态税对自然资源价格的矫正作用。如前所述,自然资源价值包括两部分:即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相对于决策单位而言是内在化的,可以通过供求关系表现为价格,即只要有完善的资源市场(后文将论及),自然资源的价格便可以充分地反映其经济价值。而生态价值相对决策单位而言则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无法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充分反映为价格,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使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得到补偿。但要达到自然资源的优化配置,其生态价值必须得到充分的补偿。这便要求我们通过市场之外的途径补偿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使其内在化。当然这种市场之外的途径有很多,但公开而公正的税收手段理当是我们的首选。可以通过向一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及个人征收资源生态税,使其生态价值内在化。这里所讲的资源生态税并不等同于我国现行的资源税。现行的资源税以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为计税依据,属财产税的范畴,其主要目的是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为资源开采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竞争创造条件。[21]而资源生态税则以资源的生态价值为计税依据,目的是补偿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生态价值的损失,为生态保护筹集资金。由于生态价值难以确定,做为替代的方法,一般按生态的恢复成本确定资源生态税的征收额度。如是,在税收及市场力量的共同作用下,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及生态价值将得到充分的补偿,其配置效率将得到优化。(2)污染控制税对排污费的替代。针对前文所述的排污收费制度个体化责任的局限性,本文认为应以污染控制税替代排污费,实现环境责任的社会化。这样做的优点如下:首先,增加了财政收入,实现环保资金的集中和更有效的利用;其次,同时具备约束和激励的双重功能,能更有效地引导企业以有利环境的方式生产;最后,既可以涵盖生产活动,也可以涵盖消费活动。所以,污染控制税可以有效克服排污费的局限,更好地为环境付费,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内部化。同时,以税收的形式为环境付费,也符合环境做为公共物品的属性,税收其实就是民众因享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如环境)而向国家支付的对价。

  (三)完善交易规则及相应的制度

  在建立了完善的产权制度及合理的价格机制之后,交易规则及相应制度的完善必然被提上日程,因为这些制度是产权制度和价格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对于自然资源市场而言,其规范体系除了产权和价格制度以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关于交易主体及客体的规范,交易规则,市场中介制度,关于市场管理组织的规范,监管规范,国家相关宏观调控规范,法律责任及纠纷处理规范。[22]排污权交易体系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技术要点:(1)福裕排放指标的储备;(2)互补政策;(3)监测方法;(4)交易价格的确立;(5)排污指标的时空折算。2、交易的主体及客体。3、交易原则:(1)总量控制原则(2)有偿交易原则(3)分类交易原则。4、排污交易的类型。5、交易的步骤及方法。6、交易管理。[23]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相当繁杂,限于篇幅这里只是加以简单地列举,以提请对它们的注意。这些制度的完善将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并保障交易安全,保障产权制度与价格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引导出优化的资源配置。

  六、制度创新之二:确立可持续的政府政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我们不仅需要绿色的市场制度,也需要良好的可持续的政府政策,正是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对经济人行为的制度性约束,正是这些制度约束与传统经济学中的标准约束一起规定着人们面对的选择集和可能做出的决策。根据前文对政府失败的论述,我国建立可持续的环境政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实现以下制度创新。

  (一)环境制度的创新

  为了创设可持续的环境制度,必须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由偏重污染防治,转向全面环境保护。由于生态破坏的严重性及深远性,我们应变现在偏重污染防治的环境政策,转向全面的环境保护政策。在完善污染防治法的同时更要加强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尤其应加强自然资源法的生态化。改变目前自然资源法以资源权属制度为核心,以充分实现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为目标的物权立法模式,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给予应有的关注,在自然资源法中严格贯彻自然保护思想,将开发与保护统一起来。改变目前自然资源法分散立法模式,制定一部综合的资源法典,以便遵循生态规律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

  2、由点源防治,到区域综合治理。区域控制着眼于区域系统整体,从区域系统的整体目标出发,以区域环境容量及资源承载能力合分析区域环境、人类环境行为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采取多种措施并合理组合以最经济最有效地控制污染与生态破坏。区域控制并不排斥点源控制,而是将其作为区域控制的一部分并使之服从于区域控制。区域控制的核心是维护整个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并维持和提高整个区域的环境质量。[24]它以总量控制及区域环境补偿机制等制度为支撑。

  3、由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总量控制以建立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目标之间的定量关系为基础,以便控制并逐步改善区域环境状况,是区域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4、由末端治理,到全过程控制。针对末端治理的缺陷,出现了一种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环境治理新机制-全过程控制。这种新机制强调在工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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