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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成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时间:2007-1-27栏目:石油能源论文

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
消费量的比例(%)

人均发电量
(kw.h)

1986年

2000年预计

1986年

2000年预计

1986年

2000年预计

中国
美国
日本
西德
法国
英国
意大利
加拿大
澳大利亚
瑞典
挪威
西班牙
希腊
土尔其

22.13
33.9
40.1
34.8
40.6
29.4
29.2
45.6
38.8
57.2
54.0
37.9
38.9
22.9

36.00
40.70
45.3
41.4
50.6
35.8
40.4
48.4
43.0
58.4
58.7
41.6
45.5
38.7


6.63
15.3
20.3
15.2
16.6
14.9
14.4
21.7
16.6
28.9
42.9
18.1
16.4
8.0

10.00
19.0
23.6
18.4
22.2
17.0
19.7
25.3
20.1
30.4
43.3
19.1
18.8
16.3

418
10926
5568
6685
6550
5305
3361
18246
7940
16559
23310
3339
2828
781

950
14335
7252
8190
8897
6184
5488
22706
9958
16780
30116
4596
4794
2723

注:1.中国2000年数字系统估计。一次能源用于发电的比例1998年为34.69%,估计2000年为36.00%;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量比例1998年为9.35%,2000年估计占10%;人均发电量1998年为927.6千瓦时,估计2000年为950千瓦时。2.国外数字系《IEA煤炭情报》OECD,巴黎,1988。
   从上表可以看出,用两个指标来衡量国民经济电气化程度有一定道理,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均的能源消耗量不同,即使两个比例相近,人均发电量就可能出现巨大的差别。我国到2000年预计人均发电量仅950千瓦时,而美国达14335千瓦时,比我国大14倍;加拿大达22706千瓦时,比我国大23倍左右;挪威达30116千瓦时,比我国大30倍以上;可见只用这两个指标来衡量是不够的。或者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可以采用这两个指标,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的国家是不够的。
   我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的一批学者和电力部门的一批专家合作,从研究经济、社会大系统出发,结合中国国情,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对衡量中国小康社会及富裕小康社会标准进行了综合分析,首次提出衡量小康社会标准应采用“人均生活用电量”指标的建议。该项研究建立了用人均装机容量、人均用电量、人均生活用电量、用电结构、发电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总消费中的比重等6个指标来衡量小康社会的用电水平指标体系,具有创新意义。经过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小康社会和富裕小康社会的电气化指标如下:
   1.中国小康社会用电指标标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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