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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实施后地方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内容取向(上)

时间:2006-11-28栏目:电子商务论文

率的环节入手,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分阶段地实现电子政务目标。其中每个阶段的电子政务目标都应是有限的,每个阶段的建设工作也都具有连续性和积累性,以此渐进性地完成电子政务的整体目标。当然,电子政务的效果还取决于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工作态度等人的因素,所以,在追求信息服务的高效率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对信息服务质量的管理和评估。政府应以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作参照,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来规划建设电子政务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在不断提高政府素质和能力的前提下,持续地拓展电子政务内容,做到做一个成功一个,成功一个促进一个。切忌为了急功近利而赶时髦,比进度,遭致不必要的损失。

  再次,电子政府开发要求政府体制、职能的相对稳定性与电子政务要求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间存在冲突。电子政务的公共管理目标是规模适度,管理科学,体现公共服务最大化;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创造体制条件;加强机构改革,合理划分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行政业务流程重组。因此,并不是简单的政府电子化。为了与转变了的行政管理环境协调适应,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协调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首先就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机制,这就要涉及到改革,如果这个方面解决不好,电子政务就难以实现,因为超越现有体制来建设电子政务将很难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电子政府行为的改变,如果没有采取政务改革措施就开始建设网络,政府在现有体制条件下进行电子政务建设而疏于考虑行政机构改革后的流程再造、行政简化、技术升级等问题,势必造成未经程序建设就把所有审批繁琐过程都搬上网的现实,其结果只能是建成一个“短寿”的网络。由于不能指望行政体制改革一日成功,而且政府建立什么流程,也并不是专门为电子化而提出的,而是为了简化政府审批流程而设,所以,核心问题是政府行政改革。这样,在做规划时,要从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出发,兼顾现有流程,同时考虑将来变化。

  最后,电子政务的内容规划者与电子政务的开发设计者之间需要沟通和磨合。电子政务的核心是“政务”,而“电子”是实现“政务”的手段,因此,在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自动化建设过程中,政府必须居于主体地位(当然,信息技术人员也是建设主体),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决定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网上政府构建是为了建立透明、高效、公开的办公环境,前提是合理划分职能,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整合政府业务流程,构建全新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的基础是对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理解把握、阐释运用以及政府职能的简化和量化,而构建的保证是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方式等,这些任务只能由政府自己承担,责无旁贷。还有,在网上政府投入运行后,网上政务终归还是要由公务员来操作和驾驭。由此可见,网上政府的构建绝不是单纯依靠技术就能解决得了的。那种把网上政府建设成功的筹码都押在不懂得行政管理的盯开发人员身上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势必增加政府网上管理风险。在政府上网初期实现职能内容少时尚可应付,一旦网上职能内容增多,就会增加网上管理风险,可能会产生难以预料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后果。这种片面强调技术和技术专家作用的结果,是有可能导致网上政府脱离于政府的实际控制之外,这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警惕。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只是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公开的信息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网页与网页之间的链接渠道很少,与政务公开的广泛性要求间存在巨大差距。这样的政府网站缺乏与用户的交流沟通,政府与上网公民之间缺乏互动性和回应性;“条块分割”的传统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的统一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经济等自然特性产生冲突。因为电子政务实现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要求政府业务流程的再造整合,这就必须改革行政体制,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转变行政职能,这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进行一场深刻的革命,经历一场阵痛才行;电子政府运作的统一规范和标准化要求与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的各自为政、适用不同的标准、内容单调重复以致造成新的重复建设等产生矛盾;电子政务的发展要求物质和技术条件整体协调和适应,这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基础条件不足,特别是技术水平不足以致影响我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间存在数位落差;政府欲对电子政务实行有效管理和政府的科技素质、操作能力间存在巨大差距。政府拥有大量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要把这些职能放到一个开放的网络中运行实行管理,对技术上的要求很高,政府的科技素质能力难以胜任,所以,政府应量力而行,把电子政府建设的重点放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要注重服务,辅以必要监管。

  (三)政府信息管理系统运作方面

  首先,政府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是一种工具,上网是一种手段,政府上网是一个延续的过程,而且还是政府不断适应网络潮流,与国际管理接轨,加速政府现代化建设,特别是进行信息化建设所必须经历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作为网上的特殊用户,政府的“上网”内涵自有其特性。我们认为,政府要上网,就必须真正上网。这里所指的“真正上网”,并不是说行政信息简单共享就行了,也不仅指政府职能在网上的自动化实现,它还应包含这样一些涵义,即网上职能的有效行使、处理的有序进行、网上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政府形象的维护、政府信用的保证等等一些内容。这就要求网上政府必须以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把科学的思维方法、知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成果整合到网上政务的实现和运作体系当中,并不断地对政府管理体制、职能和方式实行适应性变革,对拟上网政务实行简化,对政务信息实现数字化,上网职能实现电子化和服务途径实现网络化的过程中,合理规划网上管理流程,提高网上管理效能,构造性能优良的网上政府。单从维护网上职能安全运作的角度考虑,政府的任务就极为艰巨,并不会像一般用户上网那般轻松简单。所以说,政府上网的实现,并不像购买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或是开发一个信息系统那么单纯,它还包括了从管理到运作的规划,从资源整合到政务物质流、信息流重组与创新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可见,建立网上政府难,要维持网上政府的有效运转和可靠安全更难。政府上网最艰巨的任务还是在上网之后。

  其次,电子政务运作对信息安全技术的高度依赖性与信息安全技术的高度美国化之间存在难题。在技术方面,电子政务的运作需要借助互联网平台,依靠信息安全技术来保障;然而,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的信息安全技术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理由如下:其一,互联网是美国人发明的,并由Internet Archetecture Board(IAB)主导和负责管理,所有人上网的前提是必须遵守美国人业已制定的互联网上的统一的运行规则,符合网络通信协议。此外,互联网的服务器是美国的,防火墙是美国的,操作系统也是美国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美国人手里,这决定了我们在技术上受制于美国,在竞争中要依赖美国。其二,有关互联网的未来发展政策问题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负责,它直接左右着互联网未来的发展方向,使美国占尽先机和优势。其三,要取得

一个互联网上的国际域名或公网上的IP地址,需要向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Internet信息中心提出申请。这些共同营造了美国的信息“霸主”地位,使得美国能利用别国对互联网的信赖而在技术上卡住某国,并做出符合美国自身利益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从互联网建立之初到现在,一直是美国人在牢牢地掌握着互联网上的主动权,而其他国家受到监控和辖制的原因。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逐步开展和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政府对互联网的依赖性会越来越大,受制于美国的潜在可能性也将与日俱增。最后,从互联网建立之初,就始终存在着技术操作层面的兼容和意识形态层面的对立的矛盾与斗争。

  此外,政府的官僚作风与电子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快节奏间产生冲突;政务信息的公益性与部分信息阶段性有偿服务之间存在矛盾;电子政务实践的超前性与电子政府理论指导的相对滞后存在矛盾。

  综上三方面难题,由于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可靠、不完备,促使政府只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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