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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算法新在哪儿?--《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征求意见稿)》解读

时间:2022-08-07 20:38:02 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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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算法新在哪儿?--《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征求意见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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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证券网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征求意见稿)》虽然技术性较强,理解起来较费劲,但它将产生的影响却很广泛,值得投资者高度关注。
    众所周知,每股收益是证券市场一个基础性的、非常重要的指标,它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价的走势,是计算市盈率的基础,还是新股发行中定价的基础,也会从宏观的层面影响到市场形态。
    应该说,《准则》在每股收益的计算上,将更为科学、准确和规范。
    目前上市公司公布的一般有两种每股收益:一种是报告期净利润直接除以期末总股本数,一种是报告期净利润除以期初总股本加上期末总股本之和的1/2(也就是加权每股收益)。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上述两种方法计算的每股收益是一样的。
    《准则》对每股收益的计算、报列和披露,做了很大修改。《准则》正式发布后,上市公司将在相关报告中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的每股收益。在《准则》的《指南》(类似于细则)未公布之前,我们还不能清楚地知道具体的计算公式,但却可以从《准则》中知道计算的原理。
    基本每股收益将是未来基础性的、被广泛引用的每股收益。根据《准则》规定,基本每股收益与原来的加权每股收益计算方法类似,即是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但是,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变化很大,新的方法对本期内发行或回购的股份发行在外的时间进行加权计算----投资者要特别注意,根据《准则》规定,报告期内不同时期发行的股份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分母,以前的总股本是笼统地将期初总股本加上期末总股本的和除以2就行了,而《准则》则要将报告期内增减的股份按其存在的时间长短,加权计算。这样的话,年初增减的股份和年末增减的股份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就决然不同了:年初增减股份的公司,同样的净利润(分子  )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自然比年末增减股份的公司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要小得多。因此,与目前相比,未来《准则》规范下的每股收益将可能有较大的差别,对股价的影响自然就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市盈率的计算基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稀释的每股收益应该是基本每股收益的补充,将主要用于参考。待《准则》正式公布后,稀释的每股收益的计算将较复杂。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列示)该指标,是居于这样的预期:上市公司当期报告公布后,总股本将可能发生一些潜在的变化,比如可转债转股、送红股等,都是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的潜在因素。《准则》则在公布当期指标时,将这些潜在的因素考虑在内,以稀释的每股收益的指标公布出来。
    财政部通过《准则》,对每股收益的计算进行大调整,是我国会计国际化的体现。《准则》基本上体现了国际会计准则对每股收益计算、列示和披露的精神,也是会计充分披露原则的体现。资深会计师孙进山在谈到较难理解的稀释的每股收益指标的意义时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往往将送红股等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发生潜在变化的情形,当成了一种炒作的题材,而忽视了类似股本潜在变化其实将"稀释"每股收益,所以,稀释的每股收益这个指标的意义,在于提醒投资者股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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