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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各尽其职

时间:2022-08-07 20:40:24 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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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各尽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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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港平    
注册会计师视野 
 
 
    阻碍我国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国际化的因素有很多,而财务会计长期以来过于以税法或者说以税务会计为基准,没有将两者进行应有的区分,因此限制了财务会计功能的发挥,从而不利于财务会计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安达信中国、台湾及香港地区主管合伙人吴港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着重谈了这方面的问题。
    吴港平说,长期以来,中国企业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的。特别是国有企业,只需对政府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财务情况如何其实都无所谓。无论盈利还是亏损,权益都是政府的。因此,税利是一个概念,税的问题非常重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报表使用得最多、最感兴趣的是国家税务、财政部门,这使得中国的会计制度一直与税务挂钩,企业及立法、稽查部门对此都颇为习惯。会计利润和应课税所得一直是一样的。
    然而,从国际惯例看,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税利都是分开的,税是对政府的义务,利润才是投资者所拥有的,不仅如此,两者还是矛盾的,此消彼长的,税多了,利润就会被抵消掉。
    吴港平说,财务报表应该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并不是用来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中,税务局是其中之一,更多的、更重要的使用者是银行、公司股东、公众投资者、公司管理者等。银行要向企业贷款,投资者要购买企业股票,公司管理者要管理好企业,都必须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财务报表必须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企业先按会计制度公允地计算出公司的利润,而在纳税时,再按税法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会计利润与应课税所得之间出现差异是正常的。这不等于税务局会吃亏,也不是上市公司在做假帐。而是两者的功能各不相同。纳税时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正是需要注册会计师做大量工作的地方。同样,会计师也不存在帮着企业做假帐的问题。不要将两者强行加在一起。
    吴港平举例说,在计提坏帐时,对税务局来说需要比较严谨,不能让企业随便提,否则无法保证国家的税收。但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应该遵循稳健性原则,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提。一个管理好的与一个管理不好的银行同样的比例计提坏帐是不能反映不同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的。但税法方面只能统一。管理得好的与不好的税赋负担应该一样。但过去我国的会计都是按法的规定来计提的。再如库存。从会计上讲,卖不出去的东西就应计提减值准备。现在人们都在说,国有企业有很多不良资产,就是由于过去没有真实地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累计起来,不良资产的比重自然会越来越高。
    吴港平分析说,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法规和方法的制定以税收为主导观念。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所有的会计处理均以国家财税收入最大化为目的,而忽视了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从企业方便的角度出发,也会以满足税务局的要求为其会计处理的基本出发点。因为税务局的检查审核最为频繁和严格,企业为了更好地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尽量减少由于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要求的不同而需单独解释的内容,通常会完全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而非以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为主要目的。因此,企业应考虑到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已从单一的国家有关部门如税务机关,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应以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为主要目的。所以,会计准则的国际化,首先应该要求观念上的改变。
    吴港平介绍说,最近,情况正在改变。中国正在习惯会计利润与应课税所得的不一致。从中国最近颁布的各类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制度来看,会计处理方法已逐步从以税收为基准的旧有模式向以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为主要目标的新模式进行转化。新的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方法已与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等国际上惯用之会计处理方法接轨,尤其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商业银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财务报表附注等要求最为明显。政策也开始向国际惯例趋同。
    吴港平最后说,世界各国在税法方面一般都比财务会计要求更严谨,如在坏帐计提方面,会计上总是尽量多提,这样比较稳健。但税法上的规定较严,只有到了企业确实收不回来时才允许扣税的。但吴港平同时也表示,坏帐计提还是要更实际一点,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发展。我国这方面的税收政策确有须要研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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