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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新四项减值政策执行状况研究

时间:2022-08-07 20:40:37 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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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新四项减值政策执行状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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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和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而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于2001年1月1日率先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同时国家鼓励大中型企业尽快实施。上市公司2001年度的会计报表已经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编制。新制度规定计提"八项准备",即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又增提了四项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同时在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中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但实务中该政策的总体执行情况如何,有多少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有多大,是政策制订者极为关心的问题。本文通过考察2001年沪市上市公司年报,以及对统计数据的分析来具体说明这些问题。

    样本选取

    截止2001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上市A股公司家数为1142家,其中一般行业1135家,金融行业7家。其中沪市上市A股公司家数为636家,一般行业634家,金融行业4家,由于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性质与其他类上市公司有很大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也规定并不适用于金融保险行业,因此,本文的研究样本不包括金融类上市公司。沪市这4家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爱建股份、鞍山信托。同时,由于ST纵横因截至到2002年6月20日未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本文样本没有包括,另外,由于一些公司报表格式特殊(如上海邮通、青岛啤酒、洛阳玻璃3家),本文的研究样本也未包括。因此,本文的研究样本为截至到2002年6月20日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的沪市A股上市公司,共628家。本文的数据取自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份制作的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

    关于新四项减值准备计提的描述性统计

    通过查阅会计报表,我们发现,虽然《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中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但在沪市634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88家披露了资产减值明细表,占公司总数的61.2%,其余公司虽未披露减值明细表,但都或多或少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况,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有所提及,由此可以看出尽管上市公司2001年度的会计报表已经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编制,但在具体执行细节上仍存在不足。

    (一)样本公司新四项计提政策的总体执行情况

    1、披露减值明细表的样本公司2001年末新四项准备情况(表1)

    2、全部样本公司2001年末新四项减值准备情况(表2)

    由上表可知,在披露减值明细表的公司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较为普遍,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公司最少,只有12家,其余两项----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分别为85家和92家。按照全部样本计算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这可能有几个原因:(1)在实践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比较常见,而对于委托贷款一般企业并无该项业务,相应地也就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的需要;(2)对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样的规定比较模糊,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企业对于大型的在建工程项目一般较为重视,在建造之前就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在立项、设计、规划、资金筹措等方面有具体的进度安排,因此一般不会发生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情况,那么大多数公司不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也就不足为奇了;(3)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会计准则中规定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此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而相对于固定资产来说,无形资产最重要的特点是其在未来期间能给企业所能带来的效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对无形资产的期望值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显然要比固定资产大得多。因此在预计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则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无形资产具有独特性,一般不能与特定企业和企业的有形资产相分离,也不存在一个活跃的市场来确定其销售净价,而一般的固定资产则可能存在一个恰当的市场价格作为其计价基础。因此,对于我国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相对于无形资产,在执行减值时根据经验和所掌握的信息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判断可能会较容易、准确,因此对固定资产减值政策的执行也较普遍。

    针对上述理由,我们查阅了2001年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项目的注释后发现:(1)《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委托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我们翻阅了年报中有关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的注释,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委托贷款现象;(2)对于在建工程,公司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计提减值准备a)长期停建并且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b)无论在性能上还是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c)项目试制失败或设计不达标,从而引起可收回净值低于账面价值;d)整体价值下跌,经评估确认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成本;e)其他足以证明发生减值的情形。公司虽然披露了计提减值的情况,但并未披露计算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标准,因此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计提或不计提,计提多少等,现行政策对公司来讲有很大的选择空间。(3)对于固定资产,由于一般生产用的设备有较为活跃的市场,因此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公司中大部分公司采用市价作为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标准,也有按照评估价作为可收回金额。

    (二)样本公司执行新四项资产减值政策对2001年度利润的影响

    财政部在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

沪市上市公司新四项减值政策执行状况研究

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中指出,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影响数及不能合理确定累积影响数的理由等。

    1、 样本公司2001年度提取的新四项减值准备对利润影响情况,参见表3。

    从表2和表3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2001年末披露了减值准备的公司其准备数额并不全是2001年提取数,公司对于会计政策变更采取追溯调整的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甩掉了包袱,同时又不影响当年的利润数字。例如2001年末披露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85家公司中,实际本年提取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只有18家,另外还有10家本期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负数,说明其通过冲减以前年度的准备增加了当年度的利润,也就是说,在会计政策变更时,上市公司尽可能地不让当年的利润受到影响,甚至于存在通过追溯调整将以前年度的利润转到本期的现象。同时和表1、表2得出的结论一样,上市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较为普遍,其余三项则为数不多,对利润的影响也不太显著。

    2、以下我们通过准备影响比率来说明2001年度执行新的政策以后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情况。对于准备影响比率我们考虑追溯调整以后的本年度减值提取数,即资产减值的年末数减去年初数,这是实际对当年的利润的影响程度,是企业执行新的资产减值政策后对2001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

    该指标有五种表现形式,分别定义如下:

    从表4可以看出,在四项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平均为负数,说明2001年提取的减值准备不但没有减少净利润,反而增加了利润,这是由于追溯调整的缘故,上市公司宁肯减少以前年度的利润,也不愿意当年报表出现亏损。也就是说我国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了会计政策的追溯调整,既挤掉了资产中的水分,又不影响利润,一举两得。这也是政策制订者在制定各项政策时,为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同时将各项契约成本降到最低而采取的方法。

    由于我们无法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取得委托贷款的金额资料,因此,该指标有三种表现形式(对于准备提取比例超过100%的极端值,我们予以剔除):

    表5中公司家数不一致是由于有的公司没有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同时剔除了极端值的缘故。

    准备提取比率用来衡量企业在2001年末对这几项资产计提的准备占相关资产的比重。该指标的大小,并不代表企业在2001年度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高低,因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所以该指标只是反映了企业自开业至2001年末,对相关资产累积提取的减值准备占相关资产的比例。从表5中可以看到,各项减值准备占各资产的比例不高,平均提取比率仅为4.3%、2.31%和2.74%,且对于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比例差别很大,绝大多数公司的计提 比例为零。这从我们样本的统计特征中也可以看出来,偏度和峰度都显著地不等于零,说明以上指标的分布并不符合正态分布,较大的标准差也说明了样本公司之间的差异较大,中位数为零说明绝大部分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比率很小。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分析

    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200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472家公司中,有174家公司计提了房屋、建筑物减值准备,238家公司计提了机器设备减值准备,53家计提了运输设备减值准备。三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别占总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比率如下表所示:

    1、全部样本公司具体固定资产项目提取减值情况(表6):

    2、分项固定资产减值年末数大于零的样本公司情况(表7):

    从表6可以看出,三项减值合计平均占总固定资产减值的一半以上,其中三项减值中机器设备所占比例最大,平均占总固定资产减值的1/3强,其次是房屋、建筑物减值,占总固定资产减值的15.75%。除了运输设备的峰度和偏度显著不为零外,其他减值的峰度接近于2,偏度接近于零,说明其分布接近于正态分布。同时,房屋、建筑物和运输设备的中值等于零,说明有一半以上的公司没有计提这两项减值准备,因此我们又分析了这三项减值年末数大于零的样本公司的统计特征,如表7所示:238家计提了机器设备减值的公司其提取减值额占总固定资产减值额的72.44%,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中,机器设备的减值是较为普遍的。原因可能是机器设备的更新速度比较快,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有新的设备出现,从而使得原有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缩短,因此计提减值的幅度也较大。不同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差别很大,但由于资料的限制,我们无法对其减值作进一步的具体分析。

    除了上述三项固定资产减值外,其他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还包括:电子设备、专用设备、其他。

    (四)减值准备提取的行业分析

    在我们的628家样本公司中,按照CSRC的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18家,采掘业6家,制造业358家,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5家,建筑业10家,交通运输、仓储业29家,信息技术业28家,批发及零售贸易62家,房地产业17家,社会服务业19家,传播与文化产业8家,综合类48家,共628家。表7列示了2001年末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公司家数以及计提新四项资产减值的公司数和所占比例。其中,由于我们无法从数据库中获取有关委托贷款的年末数,因此对于委托贷款,我们只列示了不同行业计提了委托贷款减值的公司数。

    1、 不同行业2001年末计提新四项资产减值的情况(见表8)。

    从对表7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1)每家公司都存在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情况也很普遍,除了房地产业,其余每个行业中都有超过一半的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中以农、林、牧、渔业和综合类公司最普遍,其次是制造业

、建筑业和信息技术业;(2)各行业对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减值的情形不是很多,也就是说,虽然公司存在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但其发生减值的情况不是很多,或者是虽然发生了减值但公司并没有对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最普遍的行业是信息技术业,有将近四成的公司,这可能是因为该行业属于高科技产业,由于技术更新速度较快,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较多;(3)计提委托贷款减值的公司不多,与前面结果一致;可能是因为发生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司本身就不多。

    2、 不同行业减值提取比率的比较(见表9):

    固定资产减值提取比例行业间的差别不大,同时提取的比例也不高。平均提取比率最高的是传播与文化产业。单个提取比率最高的是制造业的一家公司,其年末累计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36.195%。

    对于无形资产,行业间的差别较大,同时行业内部存在较大差异。在我们所列的12个行业中,有三个行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没有一家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信息技术业和综合类公司则分别有37%和28%的公司提取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就提取比率而言,制造业平均提取比率为2.03%,信息技术业为3.19%,综合类为5.18%。也就是说,信息技术业和综合类公司不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且计提的程度也较大。在建工程也存在类似情况,行业间存在较大差异。建筑业和综合类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的情况较多。

    小 结

    新四项计提政策在实践中的应用不尽如人意,虽然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编制资产减值明细表,便于投资者分析公司资产的质量,从而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相关信息,但只有六成的公司执行了这项规定。同时从描述性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披露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差异较大,分析其原因,存在以下方面:

    1、会计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的规定相对来说比较模糊,在计提标准、计提范围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计算程序,因此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上市公司计提这四项资产减值时的差异很大,从不计提到全额计提,对利润的影响有的增加,有的减少,有的不变。这就可能导致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利用此项政策达到自身的目的。

    2、操作上的不方便。无论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还是在建工程等,企业在判断是否减值时都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较多的资料,需要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即使如此,也难以对其减值作出较为准确的计量。因而可能有的公司就不愿意花费这样的时间、精力,或者只是敷衍了事,而有的公司则可能对政策执行的较好。

    3、会计上的职业判断标准不同。在考察资产减值的迹象时,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而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其判断发生减值的迹象时运用的标准也不相同,同时由于制度没有规定明确的方法,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可能导致各用各的判断,这也可能是造成差异的因素之一。

    4、组织管理观念落后。我国企业的会计仍然是一种"算帐型"的会计,缺乏预测能力,不能与其他部门协作,也缺乏了解外部市场的能力,这样的组织管理状况,难以对资产减值信息作出全面、充分、可靠的披露。



    

 
 
(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杨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