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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音动词作定语时“的”隐显的制约条件

时间:2007-3-28栏目:

的工人——  *  洗澡工人
  需要说明的是,分类性具有不同的层次,“见过大海的人”和“没有见过大海的人”也是对“人”这种事物的下位分类。上述所说的对定中结构中“的”的隐显具有制约力的分类大致是建立在人的概念认知系统中的稳定性分类的基础之上(沈家煊1997,张国宪2000)。比如:对“工人”作“运输工人”、“纺织工人”的下位划分与人的社会认知是一致的;但是,以“洗澡”这种行为标准对“工人”所作的分类,在人的认知概念体系中不是现成的,而是临时的,因而在语言形式上只能表述为有标记的定中结构。
  其次,特征动词作定语,“的”通常要求出现。特征动词指语义内容中包含有某些修饰性特征并非纯粹动作义的动词,特征动词由于在语义内容上具有一定的描写性,与动词直接作定语表示分类的结构义不符。因此,特征动词作定语,“的”通常要求出现。例如:
  谗害:用谗言陷害。(《现代汉语词典》P.135)
  谗害的手段——  *  谗害手段
  拆台:用破坏手段使人或集体倒台或使事情不能顺利进行。(《现代汉语词扁》P.134)
  拆台的办法——  *  拆台办法
  “谗害”、“拆台”的语义内容中包含有某些状语性质的成分对动作行为起到了修饰作用,如“用谗言”、“用破坏手段”。特征动词在语义内容上具有一定的描写性,充当定语通常要求带“的”。特征动词作定语要带“的”的例子还有:
  插手的事情——  *  插手事情
  吵嘴的原因——  *  吵嘴原因
  翱翔的高度——  *  翱翔高度
  风行的式样——  *  风行式样
  凝视的时间——  *  凝视时间
  珍藏的物品——  *  珍藏物品
  第三,充当定语的动词所表示的语义内容如果是充当中心语的名词语义内容中已有的成分,这时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对名词所表示的事物概念不具有下位分类的作用。处于这种语义冗余状态的动名定中结构中通常要求出现“的”。例如:
  学习的学生——  *  学习学生
  访问的记者——  *  访问记者
    §3句法关系
  汉语中,动名组配的典型句法结构是动宾。因此,当充当定语和中心语的动词与名词在句法关系上具有动宾组配的可能时,动名组配的典型句法结构就会对动词作定语时“的”的出现与否产生倾向性的制约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不同语义角色名词充当宾语的能力是一个以受事性强弱为依据的等级序列(陈平1994),因此,就不同语义角色之间的对比而言,受事性越强,充当动词定语的中心语时,“的”就越倾向于出现,反之,受事性越弱,充当动词定语的中心语时,“的”不出现的倾向就越大。例如:受事成分是典型宾语,充当宾语具有无标记性,施事成分是典型性最差的宾语,充当宾语通常是有标记的;与之相应,受事成分充当动词定语的中心语时,通常是有标记的,而施事成分充当动词定语的中心语时,可以是无标记的。例如:
  阅读报纸——阅读的报纸
  毕业了三十个学员——毕业学员
  “报纸”是“阅读”的受事成分,“报纸”充当“阅读”的宾语是无标记的,即“阅读报纸”,但是“报纸”充当“阅读”的中心语则必须是有标记的,即“阅读的报纸”;“学员”是“毕业”的施事成分,“学员”充当“毕业”的宾语必须是有标记的,如“毕业了三十个学员”,而充当“毕业”的中心语却可以是无标记的,如“毕业学员”。
  据考察,不同语义角色名词在接受动词定语的直接修饰方面有如下能力等级序列:
  施事>方式>工具>处所>原因>时间>目的>结果>致使>受事>对象(注:对于这一等级序列的具体证明,另文详述。)
  越靠近序列左端的语义角色,其接受动词定语直接修饰的能力就越强;相应的,其接受动词定语修饰时,“的”不出现的倾向就越大。这一等级序列是不同语义角色名词之间的抽象的类型对比,具有概率上的可证明性。
  其次,对于某一具体动词而言,它所带的各种宾语当中,也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这种原型效应往往表现为不同名词宾语在某些语义特征上的归属的不同。比如“纪念”,其常规宾语通常带有[+人]特征,如:纪念先烈、纪念英雄,但是也有一些[-人]抽象名词可以充当“纪念”的宾语,如“纪念节日”,据调查它有理解为动宾结构的可能。就某一具体动词而言,如果其典型宾语作该动词定语的中心语,那么“的”的出现通常是必须的,如“纪念的先烈”、“纪念的英雄”,否则“纪念先烈”、“纪念英雄”在结构类型上是单一的动宾。但是,如果其非典型宾语作了该动词定语的中心语,那么“的”就有可能不出现,如“纪念节日”,虽然也可以说成“纪念的节日”,但“纪念节日”自身已有比较明显的理解为定中关系的倾向,问卷调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总之,对于在句法关系上具有动宾组配可能的动词、名词而言,其动宾组配的典型性将制约着其中动词修饰名词时“的”的隐显情况:大致而言,名词充当宾语的典型性越高,其接受动词修饰时“的”出现的必然性就越大。
    §4句法位置
  句法位置这里指动词直接作定语所构成的定中结构中的定语位和中心语位。据张国宪(2000):定语的典型语义特征是时间、空间、程度量的零赋值;同时,动词直接作定语具有“贴身定语”的性质(王光全1993)。因此,句法位置对动词作定语时“的”的隐显的制约表现为:如果定语位上的动词在时间范畴上是非零赋值,所构成的定中结构必须带“的”;如果中心语位上的名词在空间范畴上是非零赋值,所构成的定中结构也必须带“的”。
  动词在时间范畴上的非零赋值,即动词在时间范畴上具有有界性(沈家煊1995),这种动性成分作定语,“的”强制出现。例如:
  使用过的方法——  *  使用过方法
  

正在使用着的方法——  *  正在使用着方法
  名词在空间范畴上的非零赋值,即名词在空间范畴上具有有界性,这种名性成分作中心语,“的”的出现也具有强制性。例如:
  使用的一种方法——  *  使用一种方法
  总之,从形式上看,当充当定语的动词或者充当中心语的名词是非光杆形式时,所构成的定中结构中“的”的出现通常具有强制性。
    §5语用
  语用对动词作定语带“的”与否的制约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
  5.1动词直接作定语具有较强的书面语色彩,且常见于新闻语体当中,因此具有口语色彩的动词、名词或者虽可用于书面语,但通常并不多见于新闻语体的动词或者名词,受语体限制,构成定中结构时通常要带“的”。例如:
  拾掇的方法——  *  拾掇方法
  巴结的对象——  *  巴结对象
  学习的样子——  *  学习样子
  工作的地方——  *  工作地方
  上面的“拾掇”、“巴结”具有明显的口语色彩,“样子”、“地方”具有一定的书面语色彩,但常见于书面语的散文语体当中。这些语用特征可通过对上述词汇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得到证明。由于这些词汇通常不用于新闻语体,因此构成无标记动名定中结构的机会很小。
  5.2专名色彩强烈的动名定中结构必不带“的”(袁毓林1999)。例如: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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