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  >> 正文

关于五卷本《东坡志林》的真伪问题

时间:2007-3-28栏目:

唐天宝八年,诏封山神为神应公,适至皇朝始改封侯而加以济民之号。自去岁九月不雨,徂冬及春,农民拱手以待饥馑,粒食将绝,盗贼且兴。臣采之道途,得于父老,咸谓此山旧有湫水,试加祷请,必获响应。寻令择日斋戒,差官莅取,臣与百姓数千人,待于郊外。风色惨变,从东南来,隆隆猎猎,若有驱导。既至之日,阴威凛然,油云蔚兴。始如车盖,既日不散。遂弥四方,化为大雨,罔不周沃。破骄阳于鼎盛,起二麦于垂枯。鬼神虽幽,报答甚著。臣窃以为功效至大,封爵未充。使其昔公而今侯,是为自我而左降。揆以人意,殊为不安。且此山崇高,足亚五岳,若赐公爵,尚虚王称,校其有功,实未为过。伏乞朝廷更下所司,详酌可否,特赐指挥。(《东坡七集·前集》卷三十四)
  “旧有湫水”的“旧”,是“久”的意思(在《诗经》时代,“旧”即有此种意义,见《诗经·大雅·抑》的“于乎小子,告尔旧止”句及其注释);意为此湫水久已存在。而就父老们的“试加祷请,必获响应”等语来看,是他们确信,它在当时仍然极其灵验——“响应”为“如响斯应”的简化,有见效极快之意。倘如五卷本《志林》该文所言,父老们认为从太白山神被封为侯爵以来,“自此祷不验”,他们又何敢对太守说“试加祷请,必获响应”之类的满话(苏轼此状是代当地太守所作,文中所称的“臣”,乃是太守)?由此看来,父老们仍是坚信其有祷必应的,五卷本《志林》的“自此祷不验”的记载乃是无中生有;而其接着所说的苏轼由此而寻求“祷不验”的原因,并在《唐会要》中找到了答案,又请求太守向山神祈祷并许愿复其公爵云云,则是在上述虚构事实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创造;因为若无“自此祷不验”之类的说法,苏轼就根本不必去寻求“祷不验”的因由,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些事情了。而且,从《奏乞封太白山神状》来看,太守之向太白山湫水祷请,乃是采纳父老的建议,并非出于苏轼的提议。倘使苏轼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而造此谰言,他又何以要在《东坡集》中收入《奏乞封太白山神状》一文以拆穿自己的谎言?而且,从苏轼的生平行事来看,他并不是那种吹牛撒谎的人。
  由此看来,五卷本《志林》此篇,并非《年谱》所提及的《志林》中的那一篇,而且也并非出于苏轼,乃是后人据《年谱》中关于《志林》的那条记载而伪造,故其标题即为《太白山旧封公爵》。只是伪造者忽视了《年谱》引述《志林》的有关之文时有一“论”字,又没有思考其所虚构之事与《奏乞封太白山神状》是否会发生冲突,以致露出了马脚。
  四、五卷本《志林》卷一《tú@(18)巷小儿听说三国语》一则云:
  三彭尝云:“tú@(18)巷中小儿薄劣,其家所厌苦,辄与钱,令聚坐听说古话。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颦蹙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唱快。以是知君子小人之泽,百世不斩。”彭,恺之子,为武吏,颇知文章,余尝为作哀辞,字大年。
  这是常被中国小说史、文学史研究者所引用的,并从中引出种种重要结论。然而此条的内容却存在诸多疑点。
  这里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对孩子们“说古话”的人的身份:是孩子们的家长抑或职业的说书人——宋代的“说话人”?从其能使孩子们“颦蹙”“出涕”、“喜唱快”来看,其说书艺术是颇为高明的,恐非一般家长所能;何况当时作为印刷品的小说远未普及,像元明时期流行的那样类型的历史剧又未产生,一般的“tú@(18)巷”人家的家长既不可能知道多少历史.自也没有那么多的“古话”可经常对孩子们说(从“辄

与钱,令聚坐听说古话”之语,可见这是那些孩子们能经常享受到的待遇—“辄”为“往往,总是”之意);至于家长们是否能有那么多的时间一直给孩子们“说吉话”自然也是问题(即使是几家家长联合起来,轮流值班,这些问题同样存在)。由此看来,“说古话”者当是职业的“说话人”;家长之所以要把钱给了孩子,再让他们聚坐“听说古话”,乃是让孩子们用来付给“说话人”作为报酬的,否则,何以要先给了钱再让他们“听说古话”?
  那么,职业的“说话人”是否可能在一般的“tú@(18)巷”为“聚坐”的“小儿”“说古话”呢?宋代的说话表演主要在瓦子勾栏、茶肆酒楼等固定场所;在那些繁华热闹的中心地带,也常有较为流动的表演场所。关于宋代艺人在街道上表演的记载,《东京梦华录》卷六《元宵》说:“游人已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gǔ@(19)duò@(20)儿,杂剧。……尹常卖,五代史。”《都城纪胜·井市》说:“此外如执政府墙下空地,诸色路歧人,在此作场,尤为骈阒。又皇城司马道亦然。候潮门外殿司教场,夏月亦有绝伎作场。其他街市,如此空隙地段,多有作场之人。”《西湖老人繁盛录》说:“十三军大教场、教弈军教场、后军教场、南仓内、前杈子里、贡院前、佑圣观前宽阔所在,扑赏并路歧人在内作场。”这些材料记载了宋代说话等技艺流动表演的状况。但不管是“御街两廊下”、“执政府墙下空地”、“皇城司马道”、“候潮门外殿司教场”,还是“十三军大教场”等地方,都属闹市的宽阔地带,而并非像《tú@(18)巷小儿听说三国语》中所描述的那样在一般的“tú@(18)巷”中。即使是“tú@(18)巷小儿”亦可随时“聚坐听说古话”,且说话者技艺如此之高,让小儿们非常投入、感动,这大概需要在城市更为繁华、说话技艺有了更为充分发展的明代方可做到。
  此外,该文的所谓“说古话”,自是“说话”中的“讲史”;“说三分”(讲说三国故事)也确是“讲史”的一大部门。从孩子们的“闻刘玄德败,颦蹙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唱快”的反应看来,“说三分”在当时已有浓厚的尊刘反曹倾向;而尊刘反曹倾向的产生,乃是由于把曹操作为欺君罔上之贼,视刘备为对汉献帝忠心耿耿的汉室宗亲的结果。不过,这与宋代“说三分”的情况是相反的。元刊《三国志平话》虽然刊于元代,但却是从宋代以来“说三分”艺人的世代累积型的成果,从中不但看不到丝毫尊刘反曹的倾向,在其开篇中还立场鲜明地为曹操的欺君罔上辩护。——在其开篇司马仲相阴司断案的故事中,说汉高祖做了皇帝后,残杀功臣,韩信、彭越、英布三大功臣全都惨死,三人的鬼魂向天帝告状,司马仲相负责断案。最后汉高祖、吕后的罪名成立,玉皇敕道:“汉高祖负其功臣,却交三人分其汉朝天下:交韩信分中原为曹操,交彭越为蜀川刘备,交英布分江东长沙吴王为孙权,交汉高祖生许昌为献帝,吕后为伏皇后,……交蒯通生济州,……复姓诸葛,名亮字孔明,……交仲相生在阳间,复姓司马,字仲达,三国并收,独霸天下”(注:见《古本小说集成》第一册,第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在被汉高祖所杀的三人中,韩信的功劳最大,也最获得后人的尊崇、同情,他既受到汉高祖夫妇如此残酷的迫害,那么,他在转世以后对其前世的仇人加以报复,正是天道好还,报应不爽。——严格说来,曹操之对汉献帝,远不如汉高祖对韩信之甚。《三国志平话》的这种设想,正体现了民间的正义。所以,在《三国志平话》中找不到尊刘反曹的倾向乃是正常的事,作为其前身的宋代的“说三分”当同样如此。何况在宋代人的一般认识中,对曹操是颇有好感的。尽管苏轼自己对曹操的个人品德颇有非议,说他“阴贼xiǎn@(21)很,特鬼蜮之雄者耳”,甚至指责他之“分香卖履,区处衣物”为“平生奸伪,死见真性”(《前集》卷二十《孔北海赞》),但仍称赞曹操“功盖天下”(《前集》卷二十二《试馆职策题三首》)。其弟苏辙更对曹操称颂甚至,其所作《历代论三·晋宣帝》、《上昭文富丞相书》等文皆可为证(注:苏辙《历代论三·晋宣帝》(《栾城后集》卷九)曰:“汉自董卓之后,内溃外畔,献帝奔走困掊之不暇,帝王之势尽矣,独其名在耳。曹公假其名号以服天下,拥而植之许昌,建都邑,征畔逆,皆曹公也。虽使终身奉献帝,率天下而朝之。天下不归汉而归魏者,十室而九矣。曹公诚能安而俟之,使天命自至,虽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事纣,何以加之?惜其为义不终,使献帝不安于上,义士愤怒于下,虽荀文若犹不得其死,此则曹公之过矣。”可见曹操在苏辙眼里虽不免有过,但终是瑕不掩瑜。《上昭文富丞相书》一文又曰:“辙读《三国志》,尝见曹公袁绍相持久而不决,以问贾诩,诩曰:‘公明胜绍,勇胜绍,用人胜绍,决机胜绍。绍兵百倍于公,公画地而与之相守半年,而绍不得战,则公之胜形已可见矣,而久不决,意者顾万全之过

      [5]  

下页更精彩:1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相关文章:
★小编推荐:
本文标题:
链接地址:
热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