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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都市 服务市民 全新运作 办出特色:对楚天都市报、海峡都市报考察归来的思考

时间:2007-7-29栏目:

公共关系和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有助于子报在激烈的报业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而子报的快速发展及其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也为母报带来积极的影响和客观的收益,反过来又促进了母报的发展。
    湖北日报社把都市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办好好《楚天都市报》,社领导从母报10个重要部门抽掉了10多个业务骨干组成都市报编委会,并任命一位副社长,兼任都市报总编辑。报社规定,全社所有信息渠道都对都市报开放,所有省报记者、编辑都有责任向都市报推荐好稿。母报主动配合子报,形成宣传合力,制成舆论声势,扩大子报的影响,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靠着母报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楚天都市报创办当年就获得广告收入900元,不但还掉了150万元的借资,还添置了10部汽车,40台电脑,装备了自己。第二年,楚天都市报盈利1600多万元,大壮大了自己的实力,也给母报以很大支持。
    都市报在宣传报道方面,可以弥补机关报城市报道和市民生活报道等方面的不足,密切同广大市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党报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经济方面,则成为机关报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这种“双效益”,对机关报的整体改革与发展是个很大的促进。实践证明,母报和子报是一种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亲缘关系。
    在都市报和机关报母报的关系问题上,总的看,各报处理得还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妥善处理,以利新的发展。
    处理都市报和机关报母报的关系,关键在于协调和处理好相互间的责、权、利关系。现在有的报社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双方责、权、利分得不清楚。结果造成子报埋怨母报鞭打快牛,管得太死,限制太多;母报则批评子报翅膀硬了总想自己飞,不考虑母报利益,不顾及机关报的整体发展。

   
面向都市 服务市民 全新运作 办出特色:对楚天都市报、海峡都市报考察归来的思考  
    要分清责、权、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母报的责任在于,要认真帮助子报把握舆论宣传的正确方向;要积极为子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启动资金)支持;对外,要坚持维护子报的合法权益,当其利益受到侵害或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要做子报的坚强后盾;对内,要切实尊重子报的政党权益,要努力维护并尽力扩大子报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鼓励其按新闻规律和市场规律办好报纸,办出特色,办出效益。
    子报的责任在于,要积极承担母报交予的各项舆论宣传任务,并根据自身条件和特色富有创造性地完成好这些任务;要接受母报的统一领导,努力维护母报的整体利益和总体形象;要尽力支持和保护母报的发展,业务上,要努力弥补母报报道方面之不足,经济上,要尽量多上缴利润,壮大母报的经济实力。
    第二,要弄清双方的权利。都市报和机关报母报之间,是一种从属关系,母报是本体,子报是其庶物。这种关系决定了母报有权要求子报根据机关报的整体规划和要求制定自己的发展计划,并监督其认真实施;有权任命(或免除)子报编委会组成人员,并责成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对母报负责;有权对子报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工作实行检查、监督,确保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运作。
    子报作为独立法人和行为主体,有权要求母报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责、权、利关系的协议,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有权要求母报允许自己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按新闻规律和市场规律自主办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有权抵制母报有关部门提出的非正式协议外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要保障双方的利益。双方的利益问题集中体现在子报利润的分成上。作为子报的主办单位和起动资金的提供者,母报有权要求子报按协议要求上缴一定数额的税后利润。子报在条件具备时,也有义务主动足额上缴协议中所确定的利润数额,在条件好时,也可适当提高上缴比例。但上缴数额比例要恰当、适量。有的报社确定的上缴数额比例过高(如有的达到80%),这样容易挫伤子报的积极性。建议双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和现有条件确定一个较为适中、双方都能接受的比例数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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