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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本体的文化特征

时间:2007-7-29栏目:

;  为了证实新闻主体性特征及其文化形的存在,我们从《长江日报》1995年3月10日刊载的《记者贩菜记》为例。记者在这篇报道里明显地担任了“双重主体”的角色:先是扮演菜贩子,进入贩菜营销过程,充当报道主体;然后回到记者本位,把妻子经历写成新闻作品,充当传播主体。在这篇报道里,新闻的主体性特征及其显示的文化形十分突出。它的主体性特征不仅在于记者朴实无华、生动感人地记叙了一次贩菜营销的经过,更在于记者采用中国人信服的“现身说法”的文化手段,实地参与,亲自体验,实实在在地揭示出来市菜价差率过高的原因,从而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在近一个月时间里,读者来信持续不断,纷纷参与写《记者贩菜记》有关的方方面面的讨论;某市委负责人称《记者贩菜记》“是在建立和培育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重要尝试”;市长赵宝江更为此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制订过硬措施,坚决降低过高的菜价差异,尽快解决蔬菜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论新闻本体的文化特征  
    《记者贩菜记》所带来的这一连串的社会反响正是传播主体体察受众文化心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文化创造力的结果。在传播全过程中,传播主体依据自身对客观事实的体验,判断和选择,将信息用最值得人们的信赖、最符合市民文化心理的方式公之于众,受众则依据文字符号传达出的客体信息与主体信息融为一体的复合信息,依据自身的外部信息的综合分析解读出远远超过符合运载量的显性的和潜在的信息。我们把这些“信息之外的信息”视为新闻主体性发挥到极点,主观与客观高度统一所产生的文化效应。
    将新闻作品作为客体信息与主体信息的复合物来解读是合乎新闻传播实际,也是合乎认识发生论的揭示规律的。传播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时是参与)、选择和反应,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出某种心理指向,显示出传播者认识事物、思考问题和评价社会的已经定型了的思维程式。说到底,它是民族或社会集团长期的文化环境、实践行为在某个具体的人(传播主体),在某一具体事物(新闻作品)中的折射,是民族或社会集团相对稳固的观念文化在心理内层的积淀演化使然。
    文化的天幕笼罩着新闻,我们不能摆脱它。

   
论新闻本体的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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