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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周至春秋时期神人关系之演进

时间:2007-8-16栏目:

格,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如果说殷代还是以原始宗教思想为主的话,那么可以说,在西周初年,由于重人、重人事因素的出现,伦理思想逐渐渗透到庞大的神学思想体系内部并逐渐成为一股在强大的神力面前敢于提出一点自我要求的思想倾向。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在其发展历程中所具有的浓厚的伦理色彩,就是从殷周之际的思想变革时期开始形成的。其次,周人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天命”思想从殷人单纯的宗教迷信中突出出来,增加了其政治性色彩。按陈梦家先生所言,殷商之至上神—“帝”或“上帝”与人事尚无血统关系,仅为“生活上或生产上之主宰”;而宗周人之至上神—“天”或“皇天”则为“政治上之主宰”,揭示了周室宗教天命思想与政治联姻的事实。周室为了加强其统治地位,灵活运用其天命思想,采取了两重标准论:面对殷商遗民,周室一再宣称,政权的取得,是上天的意志,因而反复强调“天命不僭”、II “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肯定天命的不可动摇性和神圣性;但对于周室内部,则一再强调殷鉴不远,政权获取之不易,因而不断告诫说:“天棐忱辞”、III “惟命不于常”、 “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天不可信”、“天命靡常”,周人对天命的怀疑和警戒,在中国人学思想发展史上,是一个重大转折,具有极其重要的划时代的意义,这一思想转折表明周人逐渐摆脱了殷人那种靠神权来治理国家的思想观念,从而为人、为人事争得了一席之地,也表明周人在价值取向和致思重点上开始由神向人倾斜,由轻天命向重人事转移,为传统的神人关系注入了人的内容,从而促成了神的地位下降和人的地位上升。也正是从这时起,人开始从完全依附于神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逐渐从外在自然界中“独立”出来,表明了民意之开始受到重视,也表明了民力之从此不可忽视,直接开启了儒家人学思想中民本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潮的先河。

周革殷命,周统治者汲取殷灭亡的经验教训,逐渐认识到人民所具有的力量,不能再像殷人那样“暴虐于百姓”。IV于是提出了一整套关注社会、关注人事方面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出了“祈天永命”和“以德配天”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天命不再是永恒不变的,天命的权威性不再是无条件的,周人开始对天命进行怀疑甚至批判。在神与人的关系中,人所占的比重逐渐加大,人事的力量逐渐增强,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较之殷商时期明显增强。在神人关系中,“德”成为联结神与人的中枢。也就是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V皇天惟德是佑,是谓天德,有夏与有殷正是由于“惟不敬德”,所以才“早坠厥命”。周人把人间的“德”赋予天,人以德配天;二是提出了“敬德保民”和“明德慎罚”的思想。尽管殷商时期即已存在“敬德”的观念,但真正赋予“敬德”以新的含义的却是在殷亡周兴以后。“德”不但与天有联系,而且与民也有联系,我们从周初金文中和《周书》中对“德”字的记载中(“德”字在《周书》中国共产党出现122次)可以看出周人对“德”的重视程度。周人所谓“德”,更多地蕴涵有道德的内涵,其核心内容就是“孝悌”,落实到现实政治生活中,即体现为“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VI可见,周人强调“敬德”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其统治的需要,要想做到“祈天永命”,就必须“施实德于民”、“保惠于庶民”,VII一言以蔽之就是要“保民”、“爱民”。按照王国维先生的解释,“民”在周代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是被治理被统治的对象,VIII但为了让姬周统治能够长久延续下去,周初统治者把“敬德”思想与“保民”思想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周初统治者已深刻认识到,夏殷之亡国,主要是失去了民心的向背和人民的支持,因此,统治者不但要知晓小民之疾苦(“知小民之依”),知晓小民“稼穑之艰难”,不但要把小民之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恫矜乃身”),而且还要及时顾察小民的言论(“其不能成于小民,用顾畏于民岩”)要重视民意和民愿,(“民情大可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真正可怕的不是天命,而是民意,这充分反映了人民的言行、情感和意愿在周初受到了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周初的“保民”、“爱民”思想还体现在慎罚、任用贤能及勤政上。周公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IX所谓“庸庸,祗祗,威威”,按照朱熹的训释就是说要“显用俊德,慎去刑罚”,就是“用其所当用,敬其所当敬,威其所当威”。X无论是“保民”还是“慎罚”,都是“敬德”、“明德”的具体体现,是周代统治者对民众中蕴藏着的足以影响政权存亡的潜在力量的充分认识。“敬德保民”思想的提出,是这一时期天命神学与人学逐渐分离的重要标志之一,反映了周代“天”、“神”、“上帝”观念向“人”、“德”观念的转化,这一思想与殷商时期相比,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三是创制了著名的周礼。礼最初起源于原始初民日常的衣食住行及其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即所谓“夫礼之初,始诸饮食”;XI同时,礼的起源也与原始初民为了满足自身求神赐福、祭祀仪式等精神需求密切相关。故汉许慎《说文》释“礼”为“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在卜辞里也主要是指祭祀。中国的礼和礼制文化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到夏、商时期已发展得相当完备。周灭殷后,周初著名政治家周公旦在“因于殷礼”,又“监于二代”的基础上,并结合周初的实际情况,创制了著名的周礼,把礼和礼制文化推向了鼎盛的颠峰。《左传 ·文公十八年》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能事民。”周代的礼制文化具有非常系统完备的礼数要求,相传有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XII “经礼三百,曲礼三百”XIII等说法,表现为一套完整的以维护、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区别上下贵贱等级关系为目的,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核心内容,并适时调整和缓和各等级之间矛盾关系的严格的等级制度格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XIV “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XV “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XVI的非常重要的调节功能和作用,成为约束和规范人们日常思想、行为、言行的准则。因此,周礼在当时是普遍适用的价值准则,它兼有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的双重含义,是社会上每个人都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春秋以降,随着“礼坏乐崩”时代的到来,周礼从此一蹶不振,由鼎盛期进入衰落期。周礼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社会制度的总称,对后来中国人学思想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成为孔子、荀子礼学思想特别是荀子外王之学的重要源头之一。四是提出了“惟人万物之灵”XVII的思想。中国早期人学思想发展的伦理化、人文化倾向,使得中国文化较早地将思维视野转向了社会、人事问题。从西周时起,“人”的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诗经· 大雅· 民篇》所载的“天生 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表明周初思想家已开始用非常直观朴素的方式探讨人的来源、人的本性问题。有的学者指出,中国最早对人性问题进行探讨,不是始于孔子,而是始于西周初年,并认为西周初年已有了“人性善”、“人性恶”的萌芽。“可见,西周初年开始出现人性论的萌芽是周人对人自己的力量的相信、把德与治国联系起来,进而对人自身思考的产物。”XVIII孟子、荀子的人性善恶理论正是在继承西周初年人性论的基础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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