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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文化与原始社会发展之初探

时间:2023-02-27 09:51:35 历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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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文化与原始社会发展之初探

最近参考消息转载一篇报道:西方一些动物行为心理学家认为世界上灵长类动物,“自古老谱系在500万年前发生分支以来,扎伊尔的黑猩猩发展的最快,其目前的进化状态已相当于人类石器时代的水平。”虽然今天确实可以观察到某些动物具有某种类人意识行为现象,比如运用一定程度上的逻辑语言进行类之间信息交流,以及对天然质材的选取和简单制作成工具等等;我们认为这不仅仅体现出地理生态系统进化的整体性,同时也深刻地反映出发展的历史给人类与一切生物的进化,已经划定着不可逾越的时空代沟。倘若拿人类从动物世界站立出来的原始初期,那种活动行为与今天某些动物拟人行为做一比较,就会发现这个一个显著的事实:在任何动物种群中至今还不曾出现对火的利用和控制,更不用说具有制取火的行为与能力了。可见在开发利用自然潜能的活动中,人类所掌握的人工化自然力是它做为进化“主体”仍至自然“主宰”手中的“宙斯之剑”,换句话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体现的人类认识与实践能力的提高,正是人类在自然中那种生存能力的增强和拓展的表征。

恩格斯说:原始社会时代“对一切未来的时代来说,总还是一个最有趣的历史时代,因为它建立了全部以后的更高阶段发展的基础,因为它以人们动物界分离出来为出发点,并且以克服将来联合起来的人们永远不会再遇到的那些困难为内容。”《马恩选集》3卷P155)这或许正是人类在艰难地渡过近百万年漫长原始进化历程后,才进入五千年文明史的原因。当我们在探讨原始社会形成历史中,就会发现那种早期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形成;以及人类特有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的雏型;于火的使用之间有着密切或直接的关系,由此而表证出原始社会发展史就是人创造火文化的历史。在今天人类已进入以核能为代表的文明时代中,去挖掘人与火之间的深层内涵,无疑对我们认识社会生产力的本质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的意义。

古生物地质学的研究证明:在地球曾历经的至少四次大规模的冰期中,位于第四纪最后一次的冰河期大约有万年之久。而所谓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就贯穿于这一冰川形成与消融的始终。但是为什么当时生产力还处于极其落后低下水平的人类群体,不但没有象一些物种那样,在这样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灭绝,而且还不断地繁衍发展.并以类的形式逐渐蔓延到世界各地取得生物圈统治权的呢?我们认为人类这一生存能力的强化,并不仅仅是依靠其群体的协作意识活动和对石木骨贝等自然材料的简单制作和利用,最重要的是掌握了利用控制火的技能。(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人类生态学和分子人类学的研究,以及人类考古学对古人类化石和石器遗址的分析得出:大约在400万年至一百万年时期存在着直立和爬行混合节能形态过渡阶段,在这个时期:“不能完全肯定只有人类的直接祖先才使用工具。”《自组织的宇宙观》P173-174)。进一步讲对以劳动工具还是以人化自然力来做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或尺度,并不仅仅反映出人类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那种质与能存在形式的认识是否全面的问题(因为人工自然力总是在工具动作时才表现出来)。而重要是因为社会生产力在表征人类生存与生产行为能力中,是机械的模型化还是理智的内涵化问题。可以看出正是在十八至十九世纪,人类总结出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和研究出场论,以及对自然本质的波粒二象存在形式等的认识以后,社会生产力才得到迅速发展起来的。把自然一切存在的物质形式化是人类感性认识与形象思维的产物。这对人类那种具有能动意识性的行为的认知,和对社会生产力做为人类生存与生活一种能力的认识,以及对人与社会做为体能和智能整合资源的认识,无疑起着一定的制约和局限作用。正如华威顿的某一大型建筑上镌刻的:“火:一切发现中的最伟大的发现,它使人类能够生存于不同的气候中,选出众多的食物并迫使自然力为人们工作。”(《世界史》P17-18)。考古人员从我国云南元谋直立猿人的生活遗迹中发现,人类用火行为在二百万年前的更新世(或称洪积世)就已经出现。由经验推论:古人类用火到管火本领的过渡期不会太长。这样把从对自然火的利用到管理控制仍至制取技能,和对自然材料的加工制作技术在时间上做一比较,就会发现人与火的结合不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确是自然进化史中一个质的跃变(实际上人类利用→管理→制取到火的生产性使用历程中的火文化经历了多次跃变)。它不但显示出宇宙存在形式中——具有无限利用开发并进化发展潜力的自然与社会资源——在主体具有能动性意识活动中地结合而产生的巨大效应。而且预示着在智能人工化的自然力面前世界将发生改天换地的变化。一、在火的使用中社会组织建构的初步形成

恩格斯指出:“由于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因素——社会,这种发展一方面获得了有力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又获得了更确定的方向。”在早期的围猎和采集的原始生产活动中,尽管会由于存在个体活动机能的客观差异,而出现类似动物群体捕食活动的协作分工现象,但是人的社会性职能分工,社会组织机能的产生(文明的原始雏型)都是在火文化的发展中逐步建构完成的。

历史考古说明:原始人群首先是在以冓火为中心的洞穴居住环境条件下,才改变了那种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自然生存方式的。(实际上火的热效应也只有在相对封闭且一定的空间中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这样对火的利用不但改变了人的食性和生理机制,(例如熟食兽肉,可以更充分有效地吸收摄取里面的养份以利大脑和身体的发育),以及不再象动物一样利用毛发或冬眠来抵御寒冷和熬过严冬;而且还推动人从自然生存进入到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时代。比如在取暖中萌发的享受心理和火可以改变质材物性的认识,以及利用火光来照亮黑暗或恐吓驱赶动物等等。显而易见正是在对火的光与热的利用中,才使猿人具备了“全天候”的活动能力和顽强的生存能力。勿用赘言火的利害性是并存的。火在那种自然和失控条件下毁灭万物,吞噬生灵的威力,必然同样震慑着依恋于火的原始人类的心灵。或许是由于火的这种利害并存的巨大效应和火具有死灰复燃、蔓延流动且飘忽不定的存在形式,才塑造出原始群众对敢于并能够控制火性的“普罗米修斯”圣者地一种折服崇拜心理——因为对火的管理职能在当时只能赋于个别人的行为,这完全是由集体觅食的第一需要,和火在古人类生存与生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所决定;例如在以后的《周易》中多处可见的“火在天上,大有”、“天与火同人”、“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等论述正反映出在原始社会,如果没有分工的职位等级制建构形成的话,至少也出现心理建构上的臣服恐惧萌芽。进一步讲:对人类生存与生活能起如此巨大利害双重效应的火,是依恋和恐惧心理氛围中的原始人群在社会组织的形式上与内容上建构起等级划定的动力。我们认为这里所体现出的正是人类文明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本身这种分离——即对人化自然力的掌握与占有和个体所具有的智力与体力占有,在时空发展意义上的差异性——才构成了社会等级的政治模式。换言之社会生产力内涵的人所有认识能力与活动能力,是在人本体素质的智能与体能的进化差异前提下,被即定其分离出对立性的。这种精神力所物化为自然力与人身机制活动地体力之间的对抗,在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方式的初级发展时期,极其鲜明尖锐地表现出来。在古籍《淮南子·汜论》中所载曾名尊“火神”的炎帝为代表的神农氏族中“神农无制令而民从之”就是对社会等级建构在原始态形成的最好写照。论文火文化与原始社会发展之初探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

如果说在原始社会初期,渔猎采集和产品加工与工具制作还不足以形成即定性社会分工的话。那么对火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对以火为中心的栖住洞穴的选定;或对居住地的合理使用等等行为能力与活动本身,(对众人参与可能性的否定)就必然产生了出一个对原始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有一定控制、影响作用的个人或集团。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能力的发展虽然最初要靠牺牲大多数个人和某些人类阶级来进行,但最终会打破这种对立的。”(《剩余价值学说史》2卷P292-303)。所谓“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周易》、《下经》)和“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有圣人作,钻木取火,以化腥燥;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韩非子·五蠹》、反映的正是在原始社会的生产与生活发展和原始社会的生理与心理进化的活动中,原始群体等级化的自然完成。只有当这种社会职能分工的现实在氏族中规范约定化时,人类社会组织的这种原始雏型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也已被确定。比如在“以火记官”的神氏后,高阳氏首领“颛顼的后裔为祝融,意思是祭火神(又说管火)的官职,即火正”。(《中国史稿》P108-117),高辛氏首领帝喾也曾封其儿子阏伯于商丘地为“火正”等等传说就表明,掌握控制用火的这一重要技能和职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氏族首领的统治地位上升的同时,逐步向世袭化的下放形式过渡。二、火的使用与生产方式的发展7nj `*=l|ickE[H.Nn'dP i89$ngk/c;%论文中国"3CG6/Ifhq?4W$/tH[ tK../?

随着氏族部落的发展,在自然条件环境条件的制约下逐步形成了种植和游牧两大生产方式。我们看到:以“逐水草”而生活的的游牧社会中,由于火与洞穴和水源与草场的“四合一”的环境条件并不能经常得到满足保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游牧氏族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建设的发展。(游牧民族只有在即具备管火或取火的较高技能水平,又具备可用的石骨和皮草以搭建简易房屋的本领条件下才能生活),由此可知,游牧生产方式或许是在采集与种植和渔猎与畜牧的定居氏族部落中,由于牲畜的自然增长率对水草资源需要量的增加才逐步分化出来的。换言之以肉为主要食物的畜牧生产方式或许是人类那种种植定居生产生活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分离出来的。因为动物食源发展与植物食源发展本身就是对立的。前者对水草的土地资源占有需要量要比后者大的多。所以所谓分工所表征的那种社会协作共生的组织机能的分工内容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了。(参考《古代东方史》P652《原始文化史纲》P261《考古学通论》P57-58)。

在以原始的定居生活和种植生产为主要特征的氏族部落发展中,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拓创造能力得到迅速的提高。这首先表现在以往人类控制下的小规模生活用火行为转变为人类控制下的大规模生产用火行为的产生。“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孟子·许行掌》这样以火为开路先锋所完成的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生产方式,不但是人对火——这——自然力在烧荒和生肥巨大效用认识的飞跃,而且也显示出人对火燃烧蔓延性控制能力的增强。与此同时,正是在这样大规模烧荒拓地活动中,社会群体活动所必需的那种组织协调机制也必然相应发展和提高。所谓:“修火宪,敬山泽”、“山泽不敬于火,草木不得殖成,国之贫也。”《管子·立政》则标志着人类对火力利用开发技能的成熟和这种生产方式的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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