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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周易》对中国古代历法的影响——兼与李申先生商榷

时间:2023-02-27 09:51:33 历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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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周易》对中国古代历法的影响——兼与李申先生商榷

摘要: 在古代历法的发展过程中,《周易》起了积极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特征。早期主要表现为用易数解释历数,这种作用在唐以后逐渐消失;“卦气说”曾在一段时期内被作为历法的内容;而《周易》的“治历明时”思想对于历法研究一直起着积极的作用,成为重要的治历原则之一。无论如何,《周易》对于古代历法发展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关键词: 周易;易数;历法;历数;卦气说

中国古代的历法,大致从西汉刘歆修订《三统历》开始形成体系,到唐代僧一行制定《大衍历》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至元代郭守敬编制《授时历》达到中国古代历法发展的高峰。古代历法的发展,固然有多种原因;然而,研究这一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周易》的思想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历数与易数

刘歆的《三统历》是在汉初《太初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太初历》以29 日为一朔望月,以365 日为一回归年。刘歆《三统历》的主要内容则是运用“三统”概念解释历法[[1]](律历志第一上、下)。所谓“三统”,刘歆说:“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就音律而言,黄钟律长九寸,为乾卦的初九,为天统;林钟律长六寸,为坤卦的初六,为地统;太簇律长八寸,象八卦,为人统。

刘歆的《三统历》采用《太初历》的日法:81,并说:“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即9×9=81。月法:2392,“推大衍象,得月法”,即根据《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推得“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有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这就是:{[(1+2+3+4)×5-1]×2×3×4+19+1}×2=2392。于是可以推出朔望月的日数:2392÷81=29 。在《三统历》中,闰法:19,“合天地终数,得闰法”,即根据《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终数为9,地终数为10,9+10=19。统法:1539,“以闰法乘日法,得统法”,即81×19=1539。会数:47,“参天九,两地十,得会数”,即9×3+10×2=47。章月:235,“五位乘会数,得章月”,即47×5=235。周天:562120,“以章月乘月法,得周天”,即2392×235=562120。于是可以推出回归年的日数:562120÷1539=365 。

按照以上的方法,还可以推出其它各种历法数据。

《三统历》的以上推断实际上是通过易数来解释历数。《三统历》被认为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完整的天文学著作”,“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历的雏形”[[2]](第1429-1430页),在中国古代历法的发展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而《三统历》用易数解释历数的做法也为后世所承袭。

东汉时期的刘洪创《乾象历》。该历法有许多进步之处,被称为“划时代的历法”[2](第1437页)。然而,《晋书·律历中》称刘洪的《乾象历》“推而上则合于古,引而下则应于今。其为之也,依《易》立数,遁行相号,潜处相求”[[3]](志第七律历中)。这里所谓的“依《易》立数”,实际上就是根据易数来确定历数。

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编《大明历》,也是古代重要的历法之一。该历法有三个“设法”,其中之一即是,“以子为辰首,位在正北,爻应初九升气之端,虚为北方列宿之中”[[4]](列传第三十三文学祖冲之传)。显然,也是用易数解释历数。

唐朝时期的僧一行编制的《大衍历》被认为是“当时最好的历法”[[5]](第332页)。《大衍历》中有《历议》十篇,其中《历本议》说:“《易》:‘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合二始以位刚柔。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合二中以通律历。……是以大衍为天地之枢,如环之无端,盖律历之大纪也。”[[6]](志第十七上历三上)在一行看来,《周易》的“大衍之数”是历法的基础和出发点。

比如,《大衍历》最基本的数为“通法”:3040。《大衍历》说:“自五以降,为五行生数;自六以往,为五材成数……成数乘生数,其算六百,为天中之积。生数乘成数,其算亦六百,为地中之积。合千有二百。……天地中积,千有二百,揲之以四,为爻率三百;以十位乘之,而二章之积三千;以五材乘八象,为二微之积四十。兼章微之积,则气朔之分母也。”[6](志第十七上历三上)在这里“五行生数”,即1+2+3+4+5=15;“五材成数”,即6+7+8+9+10=40;“天中之积”,即15×40=600;“地中之积”,即40×15=600;“天地中积”,即600+600=1200。然后,1200÷4×10+8×5=3040。在《大衍历》中,还有其它许多历法数据,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推得。

需要指出的是,不可把刘歆、僧一行用易数解释历数简单地理解为从易数中可以推导出历数。刘歆、僧一行把历数与易数联系在一起,实际上是在他们经过科学研究确定了历数的前提下做出的对历数的一种解释,并不是纯粹地从易数中推导出历数,尽管在叙述上似乎是如此。Hk2nI&~|g-=tQAuKM2\l6Eb()!OdS*M$英语毕业论文8)m2zl01}7kh r@dI;= !~7s{

在历法研究中,获得正确的历法数据主要是依赖于天文观测和数学计算。虽然古代历法家大都精通《周易》,但是我们并无法确切地知道《周易》在他们获取历法数据过程中实际上起了怎样的作用,无论是积极的,还是负面的,这涉及历法家的思维和心理过程。我们可以讨论的是,古代历法家用《周易》解释历法的基本数据,对于古代历法的发展来说,是积极的,还是负面的,或者是多此一举、可有可无。我们首先必须承认,在科学研究中理论解释的必要性。古代历法家并不满足于所获得的基本数据,而试图对它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这是历法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是必要的,不是可有可无。至于为什么用《周易》来解释,这是由当时历法研究的“范式”来决定的。在中国古代,科学,包括历法,是文化的一部分,包含在文化之中,在儒家文化占主流的背景下,是儒学化的科学,[[7]](第293-306页)因而也是以《周易》为基础的科学。在这种情况下,历法家大都要遵循《周易》,而不可与之相矛盾;尤为重要的是,用《周易》解释的历法才有可能得到推广和延续,相反,历法如果与《周易》相矛盾,则不会被认同,甚至会被抛弃;因而也就不难理解古代历法家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地用易数来解释历数,进而形成一种历法传统和研究“范式”。如果《周易》象数是古代历法研究的“范式”,那么,《周易》象数对于古代历法研究的积极意义,那就是不言而喻的了。论文略论《周易》对中国古代历法的影响——兼与李申先生商榷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

二、历法与“卦气说”

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是中国古代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汉代的孟喜提出“卦气说”,将《周易》的六十四卦与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相配合,[7](第93页)。孟喜的“卦气说”所包括的“四正卦说”、“十二月卦说”实际上也成为后世不少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北魏时张龙祥等编制的《正光历》已经包含了孟喜的“卦气说”。其中有“推四正卦术”:“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离卦用事日;秋分,即兑卦用事日。”[[8]](志第八律历上)并且还列出了各月份所对应的卦: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十二月,屯、谦、睽、升、临;正月,小过、蒙、益、渐、泰;二月,需、随、晋、解、大壮;三月,豫、讼、蛊、革、夬;四月,旅、师、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始;六月,鼎、丰、涣、履、遯;七月,恆、节、同人、损、否;八月,巽、萃、大畜、贲、观;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唐僧一行编制的《大衍历》则完整地把《周易》的六十四卦与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相配合[6](志第十八上历四上)(见下图),并且还明确指出:“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6](志第十七上历三上)

僧一行编制的《大衍历》把孟喜的“卦气说”纳入历法,对后世历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宋代的《应天历》[[9]](志第二十一律历一)、金代的《重修大明历》[[10]](志第二历上)以及元初的《庚午元历》[[11]](志第八历五)等都包含了这样的“卦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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