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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空想主义覆灭的必然性及启示

时间:2011-2-8栏目:

的目的都是为‘均众庶,抑并兼’。但那个时代,国家的组织还不完备,这种大计划的干涉政策,当然不能一时收效。”
  
  得出以上见解,主要是运用了两种方法:其一是历史阶段分析法,其二是阶级分析法。根据历史阶段分析法,人类社会原本是不存在私有制的,只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有了剩余产品,才产生了私有制。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私有制对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到了资本主义的后期,由于生产方式的高度社会化,私有制必然会被公有制取代。显然,王莽要实行的土地国有化、政府直接干预工商业等措施,超越了历史发展的阶段条件,因此遭到了破产。根据阶级分析法,国有经济和政府干预是否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取决于国家的性质,如果政权控制在剥削阶级手里,那么国有经济和政府干预的实质只能是维护和膨胀统治者的自身利益,不断加重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侵害。由于王莽新朝并没有改变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本质,其改制导致社会经济的混乱和广大民众的唾弃,是不足为怪的。
  
  然而,联系到活生生的现实,特别是我国正在深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则上述研究结论还缺少解释力或说服力。一方面,20世纪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表明,即使是在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私有制仍然没有丧失它的经济功能,不仅如此,在一个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中,非公有制企业具有明显的效益优势。另一方面,生产关系的阶级属性与经济运行的效率水平并不存在直接的相关性。二战以后,社会主义阵营的国有经济虽然为全体劳动者所有,经济管理者的思想道德和专业知识不可谓不高,但几乎所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都陷入短缺的困境,从而使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必然的抉择。显然,我们需要从新的角度和高度认识国有体制(或公有体制)的缺陷。中国共产党十四大以来逐步推行的混合制经济改革,正是对上述弊端的修正。
  
  综合现代经济学的多项研究成果,可以归纳出国有体制(或公有体制)存在三个很难克服的内在“软肋”。首先,如果一种财产不能由生产或购买它的人真正拥有,那么生产者的激励就会消失。一旦社会大部分成员与其经济行为的成果没有直接的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就会匮乏。其次,由于缺少激励,生产者不会关心或提供市场供求的确切信息,而国有体制的决策者即使付出更多的成本,也未必能获得准确的信息。这使社会经济的总体效益下降。再次,如果不把国有体制的管理者看成没有自身利益追求的超经济人,则国有体制的运作还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权力寻租以及对市场机制造成的扭曲,可以说是国有体制与生俱来的痼疾。激励不足、信息流失和道德风险,决定了国有体制(或公有体制)作为社会经济的唯一体制不可持续。古今中外,试图以取消私有制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改革家”不乏其人,但都没有成功,王莽只是其中的一个。
  
  在逻辑上,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能够自圆其说的。因为在这个理论中,社会主义公有制之所以比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优越,国家计划之所以必然有效率,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人的思想觉悟大大提高,即劳动者已经不是经济人,决策者也不是寻租者。这种人性假设,不管是真诚的信仰,还是虚幻的欺骗,都是人类历史上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支撑。
  
  如前所述,人类历史上的私有观念及相关制度安排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出来的。私有制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别,这种差别如果不加以协调,就会演变成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怎样解决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是对私有制加以保护和约束,以形成自然扩展的市场经济:另一种是抑制乃至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国有经济或公有制经济。
  
  笔者依据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认为秦汉之际儒家大同思想的形成对西汉社会思潮的走向具有重要的影响。《礼记,礼运》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衿、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笔者在《大同思想面面观》一文中说,“大同”思想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墨子》主张“尚同”,《论语》、《孟子》中的社会保障思想,都可视为“大同”思想的先行资料。但先秦的主流观念是和谐,和谐的内涵是多样性、差异性、适当比例、适当节奏一在那时,“同”作为多样性中的一种而存在,但“和”与“同”歧义分明:“大同”思想的形成,使先秦时期崇尚和谐的社会理念发生根本的流变。
  
  这种流变的表现之一,是尚“公”抑“私”的观念成为定式。《吕氏春秋·贵公》日:“昔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六韬·文师》强调:“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文子·道原》写道:“夫至人之治也,弃其聪明,灭其文章,依道废智,与民同出乎公。”西汉时类似的著述还有陆贾的《新语·至德》、刘安的《淮南子·览冥》等。到明清之际,黄宗羲仍然依托古代描绘出这样的社会:“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明夷待访录·原君》)把社会弊端归咎于私有,必然导致对私有产权和私有观念的忽略和否定。
  
  而要培育全民的公有观念,必须具备这样的社会共识:即不仅出现一个能够真正代表“公”的统治者或精英集团是可能的,普通人完成道德修养也是可能的。儒家思想恰好迎合了这种需要。由于儒家思想在西汉以后成为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圣外王”的观念就上升为全民族的一种人文精神,它的含义是:“不仅天子以国家元首的资格,可以承受天命,树立政治与社会的权威中心,而且任何人凭着人格的道德转化,也可以直接‘知天’、‘事天’,树立一个独立于天子和社会秩序的内在权威。“在政治理想的层面,‘内圣外王’代表儒家特有的一种道德理想主义——圣王精神。这种精神的基本观念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问题是政治的领导,而政治领导的准绳是道德精神。因为道德精神是可以充分体现在个人人格里,把政治领导交给这样一个‘完人’手里,便是人类社会‘治平’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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