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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春秋》笔法”论及其文论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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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春秋》笔法”论及其文论建构

刘勰“《春秋》笔法”论及其文论建构
  
  作者/张金梅

  摘要:受“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的影响,刘勰将“《春秋》笔法”——《左传》、杜预的“《春秋》五例”和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家的“微言大义”由经学领域引入文学领域,具体表征为“简言达旨”和“隐义藏用”,使“《春秋》笔法”作为文化话语在经学、史学、文学三方面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融通,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出中国文论话语中处理繁简和隐显关系准则的语言家园,对中国文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春秋》笔法;依经立义;简言达旨;隐义藏用;中国文论
  
  中图分类号:I20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1)11-0081-04
  
  “《春秋》笔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指孔子修订《春秋》的笔法,后者指经学、文学、史学等中国传统文化中深入研究和广泛运用《春秋》笔法而形成的一种思维、表达、沟通与解读的基本范畴和规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话语言说方式、意义建构方式和话语解读方式。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基本话语,“《春秋》笔法”经过《左传》、董仲舒、司马迁、杜预的不断阐释、发挥和深化,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诸多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刘勰的“《春秋》笔法”研究及其对中国文论的建构在涉及面、纵深度、持续性上都显示了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全面、深入地加以研究。
  
  一、依经立义
  
  李洲良先生指出:
  
  文法作为“春秋笔法”的第三种样态,其文学性、艺术性受到关注并被作家运用到文学创作中当在魏晋时期中国文学进入自觉时代以后。……文法作为修辞手法从“春秋笔法”产生之日起就已存在,并蕴含于经法、史法之中。如果说经法乃惩恶劝善、经邦济世之原则和法度,那么文法乃是昭示经法、史法这些原则、法度的修辞载体。也就是说,经法、史法所蕴含的深刻义理是通过文法的修辞形式来实现的。《礼记·经解》云:“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原来《春秋》可以教化人们连属文辞,排比事例,这恰好说明了《春秋》一书的修辞作用。①
  
  将《春秋》笔法的外延之一——文法归结为一种修辞手法固然不错,但并未能揭示《春秋》笔法作为文学(论)话语规则的基本内涵。换言之,修辞手法只是《春秋》笔法作为文学话语及诗史相互融通的表征,其更重要、更内在的则是中国文学(论)史上一以贯之的“依经立义”传统。
  
  “依经立义”首见于刘勰《文心雕龙·辨骚》:“王逸以为诗人提耳,屈原婉顺,《离骚》之文,依经立义。”②刘勰虽然是引用王逸的文献而提出“依经立义”,但是其首创者却不是王逸,而是刘勰。因为王逸在《楚辞章句序》中说得较为复杂:“夫《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而刘勰则将其简化,并在“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构建的“道—圣—文”的话语模式中,为“《春秋》笔法”成为经学话语、史学话语之后作为文学话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汉代士人曾掀起了一股研究屈骚的热潮,淮南王刘安开其端,班固、王逸、扬雄承其后,且四家都“举以方经”,如刘安的“可谓兼之”,班固的“非经义所载”,王逸的“依经立义”,扬雄的“体同诗雅”,惟有班固认为“不合传”。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班固虽持有异议,但参照的标准仍是“经义”和“法度”。换言之,在这一研究潮流中,尽管四家由于各自的生存智慧与文化经验不同,对屈原及其作品“褒贬任声”,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几乎所有人都把儒学经义作为屈骚评判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无论是褒扬派的刘安、王逸、扬雄,还是贬抑派的班固,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把“合经术”作为评判屈骚的首要标准,儒家经义在他们那里都具有至高无上不可违背的权威性。也正缘于此,我们说“依经立义”意义的生成方式是随着汉代经学的产生与兴盛而出现的。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中国文化圣人孔子所删、定、著的典籍《诗》、《书》、《礼》、《春秋》、《易》确立为“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始出现经学。诚如朱熹所说:“圣人千言万语,只是说个当然之理。恐人不晓,又笔之于书。”③“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④这就分别从创作和接受两个层面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的“道—圣—文”的密切关系:从创作方面看,“圣人”将其所理解明白的“道”通过“文”(经)表达出来;而从接受方面看,则是人们通过对圣人之“文”(经)的接受和阐释,从而明白了圣人之“道”。更为重要的是,在获得“道”的同时,人们还可以依据经典阐发出经典中没有的新的意义,这样便形成了中国“依经立义”的意义生成方式。在这里,“经”为孔子创立的儒家神圣经典,“义”则属于政治伦理的范畴。“义”以“经”为基础,故可以称之为“依经立义”;而“经”从属于“义”,则表明所谓“依经立义”就是借助传统儒家文化经典阐发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学术观点的方式和方法。换言之,“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虽植根于儒家经典文本,其意义走向固然受到经典文本的规约,但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阐释者当下的知识、思想和信仰。成中英先生曾言:“诠释是就已有的文化与语言的意义系统作出具有新义新境的说明与理解,它是意义的推陈出新,是以人为中心,结合新的时空环境与主观感知展现出来的理解、认知与评价。它可以面对历史、面对现在、面对未来,作出陈述与发言,表现诠释者心灵的创造力,并启发他人的想象力,体会新义,此即为理解。事实上,诠释自身即可被看为宇宙不息创造的实现。”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王逸、刘勰总结的“依经立义”与《左传》、杜预注解的“《春秋》书例”(古文经学对《春秋》笔法的解释),董仲舒、何休解说的“微言大义”(今文经学对《春秋》笔法的理解)在思维方式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前者建构的是儒家经典文论,后两者建构的是儒家经典文本。但是,伴随着“原道”、“征圣”、“宗经”三位一体的文论话语体系的形成,儒家经典文本也随之成为儒家经典文论生成的有机土壤和语言家园。诚如杨乃乔先生所说:“当儒家诗学主体把语言的家园建构在经学的经典文本上时,这也标志着儒家诗学对经学的学术宗教地位的获取。在这个意义上,儒家诗学生成与追求永恒的语言家园就是经学的经典文本,而经学的经典文本也就是儒家诗学生存和追求永恒的语言家园。可以说,儒家诗学的整个价值体系、全部范畴、最高批评原则及在价值论上设定的最高文学范本,均肇源于‘六经’或《十三经》,并且,也正是在经学的经典文本中承传下去的。”⑥换句话说,随着文学“征圣宗经”观念的确立,儒家经典文本就成为中国文论家们“依经立义”建构文论的依据。也正缘于此,刘勰的“《春秋》笔法”作为文化话语在经学、史学、文学三方面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融通,具体表征为“简言达旨”和“隐义藏用”,对中国文论的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简言达旨
  
  对于“《春秋》笔法”,刘勰在《文心雕龙》的《征圣》、《宗经》、《史传》篇曾有三处明言,他将《春秋》之五例与《易》之十翼,《书》之七观,《诗》之四始,《礼》之五经齐列,并评《春秋》为“一字以褒贬”,“微辞以婉晦”,“一字见义”,“婉章志晦”,“褒见一字”,“贬在片言”,即是对《左传》、杜预的“《春秋》五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惩恶而劝善”的简化和发展。
  
  “《春秋》五例”最早见于《左传·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称”:“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⑦后来晋代古文学家杜预将其取而分疏:“故发传之体有三,而为例之情有五:一曰微而显,文见于此,而义在彼……二曰志而晦,约言示制,推以知例……三曰婉而成章,曲从义训,以示大顺……四曰尽而不汙,直书其事,具文见意……五曰惩恶而劝善,求名而亡,欲盖而章……”⑧而到《文心雕龙》中,刘勰则对《左传》和杜预的解说进行了全面继承和发展。
  
  首先,刘勰继承《左传》的“《春秋》之称”和杜预的“为例之情有五”的基本内涵,第一次将其简称为“《春秋》五例”、“五例”,自此之后,“《春秋》五例”得以定名。
  
  第二,对于“五例”,刘勰常常进行易名简称,如将《春秋》之前三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简称为“微辞以婉晦”;将《春秋》之第二、三例“志而晦,婉而成章”简称为“婉章志晦”即是。更不容忽视的是,刘勰还将“婉而成章”与“兴之托谕”互释。《文心雕龙·比兴》云:“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这里,刘勰对“兴之托谕”的解释实可与“《春秋》五例”之第三例“婉而成章,曲从义训,以示大顺”相比照。
  
  第三,丰富发展了《春秋》之第五例“惩恶而劝善”,认为《春秋》“贵逾轩冕”的褒和“诛深斧钺”的贬,也即孔子修撰《春秋》的旨趣不是依靠长篇大论而是仅借“一字”、“片言”来实现的,即刘勰所谓“一字以褒贬”,由此,刘勰明确指出“简言以达旨”是《春秋》笔法的基本特征。
  
  最后,受“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的影响,刘勰视《春秋》“简言以达旨”为“文成规矩”之典范。换言之,“简言达旨”不仅是儒家经典文本《春秋》的书写特征,也是中国文论建构的语言家园。在前刘勰及刘勰时代,中国文论虽也有“尚繁”和“尚简”之争,如王充就在时人“贵约”、“尚省”的前提下大力倡繁。《论衡·自纪》云:“或曰:‘辩士之言要而达,文人之辞寡而章。今所作新书,出万言,繁不省,则读者不能尽;篇非一,则传者不能领。被躁人之名,以多为不善,语约易言,文重难得。玉少石多,多者不为珍;龙少鱼众,少者固为神。’答曰:有是言也。盖寡言无多,而华文无寡。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如皆为用,则多者为上,少者为下。”⑨葛洪《抱朴子·钧世》亦云:“且夫《尚书》者,政事之集也,然未若今之优文、诏、策、军书、奏、议之清富赡丽也。《毛诗》者,华彩之辞也,然不及《上林》、《羽猎》、《二京》、《三都》之汪秽博富也。”⑩王充立足于“为世用”,以为繁为上,简为下;葛洪以为古诗之简不如今文之繁,分别从理论阐述和作品实践两方面提倡繁化。而刘勰本人虽也在《熔裁》篇明确指出:“谓繁与略,随分所好”,在《章表》篇指出:“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并在《诏策》篇中盛赞“诸葛孔明之详约”,还在《体性》篇对举“精约”和“繁缛”,在《定势》篇明言“断辞辨约者,率乖繁缛”,但是针对当时浮华“淫丽”的文风而言,他还是主张“尚简”。《物色》篇云:“是以四序纷回,而入兴贵闲;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这可谓刘勰“尚简”论的总纲。换言之,在刘勰看来,“简言达旨”不仅是《春秋》笔法的根本特征,也是中国文学创作的审美趋向。如《文心雕龙》以“简约”、“简”、“约”论文随处可见:《宗经》:“辞约而旨丰”;“体约而不芜。”《正纬》:“圣训宜广,神教宜约。”《乐府》:“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情采》:“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刘勰论文“尚简”,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反对繁冗靡丽的文风,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简并不等同于简单,也不仅仅是简洁,而是简而有情,简而有味,“辞约而旨丰”。以一当十,以少总多,以小见大,以简写繁,以有限的形式表现无限丰富的内容。如刘勰《文心雕龙·物色》云:
  
  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出日之容,“瀌瀌”拟雨雪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草虫之韵。“皎日”“嚖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穷形: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
  
  这里,“桃花之鲜”、“杨柳之貌”、“出日之容”、“雨雪之状”、“黄鸟之声”、“草虫之韵”;太阳之光华、星光之微小,都仅用“一言”、“两字”就概括无余。且“虽复思经千载,将何易夺”!这才是古人“尚简”的真正意图,即追求“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的艺术效果。
  
  三、隐义藏用
  
  在《文心雕龙》中,刘勰不仅继承、发展了以《左传》和杜预为代表的古文家“《春秋》五例”思想,而且对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家的“微言大义”旨趣也有所领悟和深化。
  
  认为《春秋》有“微言”,有“大义”,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家们皓首穷究《春秋》的宗旨,且渊源有自。早在先秦,《孟子·离娄下》即有载:“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汉代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开篇亦引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义。”由孟子的“窃义”到司马迁的“道义”,《春秋》之“大义”经历了由“遮蔽”到“敞开”的历程。而到董仲舒,其《春秋繁露》“虽颇本《春秋》以立论,而无关经义者多”,但其前半部分自《楚庄王第一》至《俞序第十七》以及《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等,对《春秋》“借事明义”之“微言”和“正名为本”之“大义”进行了详尽论述。故清代大儒皮锡瑞先生说:“汉人之解说《春秋》者,无有古于是书,而广大精微,比伏生《大传》、《韩诗外传》尤为切要。”也就是说,在前刘勰时代,《春秋》之有“微言”,有“大义”已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是《春秋》之“微言”和“大义”并不是明白晓畅地彰明于众的,其“窃”、其“道”、其“借事”、其“正名”等等都是一种特殊的手段。对此,刘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与孟子、司马、董子等前贤一致,他也认为《春秋》有“微言”。《文心雕龙·史传》指出:“(《春秋》)睿旨存亡幽隐,经文婉约,丘明同时,实得微言。”在刘勰看来,《春秋》经文采取“婉约”的表达方式,因丘明与其同时,幸得“微言”。
  
  其次,与孟子、司马、董子等前贤所谓《春秋》“窃义”、“道义”、“借事明义”等说法不同,他认为《春秋》“辨理见义”、“辞晓义隐”。《文心雕龙·宗经》云:“《春秋》辨理,一字见义,五石六鹢,以详备成文;雉门两观,以先后显旨……《春秋》则观辞立晓,而访义方隐。”在刘勰看来,“五石六鹢”和“雉门两观”一以“详备成文”,一以“先后显旨”,都是《春秋》“辨理见义”的最佳注解。换言之,《春秋》之所以要详细记载陨石和鹢鸟的数量为“五”、为“六”,之所以要以“雉门及两观灾”代替“雉门灾及两观”,是因为前者“记异”,后者“记灾”;且前者“为王者之后”,后者“不以微及大”,两者都蕴藏有“大义”。也正缘于此,刘勰得出了《春秋》“观辞立晓,访义方隐”的结论。
  
  第三,综采古、今文家论述“《春秋》笔法”之优长,刘勰融“《春秋》五例”和“微言大义”为一体,明确指出“隐义以藏用”是《春秋》笔法的又一基本特征。《文心雕龙·征圣》云:“四象精义以曲隐,五例微辞以婉晦,此隐义以藏用也。”
  
  最后,受“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的影响,刘勰视《春秋》“隐义以藏用”为“文成规矩”之典范。换言之,“隐义藏用”不仅是儒家经典文本《春秋》的又一书写特征,也是中国文论建构的又一语言家园。法国著名思想家弗朗索瓦·于连曾经明确指出:“所谓春秋笔法是‘微而显’,‘志而晦’,‘婉而辩’。在隐与显两极之间,二者分量相等,保持平衡。‘晦’与‘明’共分秋色,但又互相补偿:明暗交接使色彩趋淡,晦暗的明亮使人猜测。这种笔法不是秘藏不露,也不是透明的;作家实际上是向所有人表达,但所用的方式是有保留的:因为正是在这二者之间,即隐约显示这种笔法的地方,意义可能受到重视,同时一方很谨慎地形成。”也正缘于此,“显”和“隐”的辩证关系不仅是“《春秋》笔法”的基本特征,也获得了中国文学批评家们的青睐。如陆机《文赋》:“或本隐以之显,或求易而得难。”正因为“显”和“隐”是“本隐以之显”,“言隐以至显”的辩证关系,所以在文学创作中,“隐”显得更为重要。
  
  然而,何谓“隐”?刘勰《文心雕龙·隐秀》释“隐”曰:“隐也者,文外之重旨也;……隐以复意为工,……夫隐之为体,义生文外,秘响旁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或有晦塞为深,虽奥非隐;……深文隐蔚,余味曲包。”在刘勰看来,“隐”有三个层面的含义:首先,“隐”要寓有“重旨”、“复意”。范文澜注云:“重旨者,词约而义富,含味无穷。陆士衡云‘文外曲致’,此隐之谓也。”詹锳《义证》释云:“‘重旨’就是‘复意’,就是说文章要有曲折重复的意旨。所谓重复的意旨,就是除去表面的一层意思外,还有言外之意,所以是‘文外之重旨’。”其次,“隐”要有“义生文外”的触发力量,就像《易》之卦象通过“变爻”即一爻之变形成相互包含的“互体”,而化成为“四象”一样,使“文外之重旨”能互生复合。虽是“秘响”,却可“旁通”;纵为“伏采”,亦可“潜发”。换言之,文学创作应采用一种曲折迂回的言说方式,即不能直说,而必须绕着弯儿说。第三,“隐”要有“余味”,“晦塞”、“深奥”非“隐”,隐义的探求当以品味得之,“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余味曲包。
  
  怎样才能做到“隐”呢?《文心雕龙·谐隐》云:“隐者,隐也。遁辞以隐意,谲譬以指事也。”也就是说,“遁辞”和“谲譬”是实现“隐”的基本手段。何谓“谲譬”,刘勰虽未明言,但其释“兴”似乎与此相通。《文心雕龙·比兴》云:“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记讽。”将“兴”释为“环譬”,虽与“谲譬”有一字之别,但其“隐”义似乎不差。这可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得到佐证。
  
  刘勰曾将比、兴对释,认为比显兴隐。《文心雕龙·比兴》云:“《诗》文宏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闻一多先生对此也有过明确说明:“隐在《六经》中,相当于《易》的‘象’和《诗》的‘兴’(喻不用讲,是《诗》的‘比’),预言家必须有神秘性(天机不可泄露),所以占卜家的语言中少不了象。《诗》——作为社会诗、政治诗的雅,和作为风情诗的风,在各种性质的沓布(taboo,现译‘塔布’,即禁忌)的监视下,必须带着伪装,秘密活动,所以在诗人的语言中,尤其不能没有兴。象与兴实际都是隐,有话不能明说的隐,所以《易》有《诗》的效果,《诗》亦兼《易》的功能,而二者在形式上往往不能分别。……隐语的作用,不仅是消极的解决困难,而且是积极的增加兴趣,困难愈大,活动愈秘密,兴趣愈浓厚,这里便是隐语的,也便是《易》与《诗》的魔力的源泉。”简言之,“隐”即为《诗》之“兴”和《易》之“象”。
  
  从实践上说,刘勰曾做过总结。在《文心雕龙·比兴》中,刘勰慨叹过兴义之失:“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若斯之类,辞赋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如果抛开其政教色彩的偏颇,则刘勰对“兴”的认识是极为深刻的。如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云:“自汉以来,词人鲜用兴义,固缘诗道下衰,亦由文词之作,趣以喻人,苟览者恍惚难明,则感动之功不显。用比忘兴,势使之然。虽相如子云,未如之何也。……由此以观,用比者历久而不伤晦昧,用兴者说绝而立致辩争。当其览古,知兴义之难明,及其自为,亦遂疏兴义而希用,此兴之所以浸微浸灭也。”虽然汉大赋多用赋、比是事实,而且汉大赋的产生亦有“缘诗道下衰”等多种原因,但恐怕“兴义之难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兴义之所以难明,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其具备“隐”的基本内涵。
  
  总之,刘勰将《春秋》笔法由经学领域引入文学领域,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出中国传统文论“简言达旨”、“隐义藏用”的语言家园。
  
  注释:
  
  ①李洲良:《春秋笔法的内涵外延与本质特征》,《文学评论》2006年第1期。
  
  ②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5页。
  
  ③④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7、162页。
  
  ⑤成中英:《从真理与方法到本体与诠释》,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1页。
  
  ⑥杨乃乔:《悖立与整合》,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⑦⑧《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3、1706页。
  
  ⑨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02页。
  
  ⑩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下),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69-70页。
  
  皮锡瑞:《经学通》,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5页。
  
  弗朗索瓦·于连:《迂回与进入》,杜小真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09页。
  
  殷满堂:《刘勰的情采说与英美新批评的文学本体论》,《贵州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作者简介:张金梅,女,1974年生,湖北黄梅人,文学博士,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湖北恩施,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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