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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人──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抽样调查总体报告(下

时间:2023-02-23 21:16:26 新闻传媒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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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人──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抽样调查总体报告(下)

 四、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角色认知与职业意识新闻事业是现代社会的神经和血液,是一项需要新闻工作者付出满腔热忱、百倍艰辛直至热血和生命的事业。对新闻事业的积极奉献,源自于新闻工作者对其社会角色及其使命的自觉意识。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说:“新闻记者是什么?假如国家是一条船,新闻记者就是站在船桥上的了望者。他要注意来往的船只,注视在地平线上出现的任何值得注意的小事。”我国新华社社长郭超人指出:新闻工作者“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毁誉忠奸,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人命关天。”他们所站的角度不同,但其共同点都是在表述一种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角色认知与职业意识。我国新闻工作者在这一方面的基本状况和自觉程度如何呢?本次调查就此进行了专门的考察。调查表明──
1、“以促进社会改革为己任”和“先天下之忧而忧”是我国新闻工作者在职业价值方面的基本追求。数据显示,当问及新闻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应该是什么的时候,绝大多数被访者面对调查问卷所列举的古今中外五种有代表性的事业信条的回答是“以促进社会改革为己任”(占被访者的91.8%)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占被访者的87.5%);而“不畏权贵,直言进谏”这一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入世信条和“做革命事业的螺丝钉”这一无产阶级事业的革命信条也赢得了我国新闻工作者的普遍认同(认同率分别为84.6%和73.9%)。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西方传播媒介所流行的“超然独立于各利益集团”的职业信条在我国新闻工作者队伍中也拥有超过半数的认同者(占被访者的57.0%)。调查研究人员认为,西方传播媒介的职业信条是有其特定政治含义的,我国部分新闻工作者对此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应视为是一种借用,它一方面表现了我国新闻工作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社会各利益集团的种种压力与诱惑,不屈从、不盲目,努力追求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意识,另一方面,也表现着他们要求新闻工作具有更多操作空间的某种相对独立意识。(参见表22)

若干新闻工作观念绝对不应持有或不应持有中立应当持有或绝对应当持有认同度指数指数意义

“以促进社会改革为己任”0.8%6.4%91.8%4.56“绝对应当持有”

“先天下之忧而忧”1.9% 9.5%87.5%4.41“绝对应当持有”

“不畏权贵,直言进谏” 1.5%11.8%84.6%4.33“绝对应当持有”

“做革命事业的螺丝钉”4.1%73.9%73.9%4.29“绝对应当持有”

“超然独立于各利益集团”19.1%19.0%57.0%3.57“应当持有”

    2、我国新闻工作者已经大体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新闻媒介所承担的多样化的社会功能的系统性认识。当本项调查问卷问及人们对于新闻媒介所承担的各项社会功能重要性的看法时,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对现阶段我国新闻事业的多样化的社会功能表现了不同程度的系统性认识。其中,“迅速地为大众提供新的信息”是新闻事业所承担的各项社会功能中最为我国新闻工作者普遍看重,认为“非常重要”的首要功能;其次,“帮助人民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依据事实报道新近发生的事件”、“帮助人民实行舆论监督”、“引导公众舆论”、“推动社会改革”、“成为人民的喉舌”以及“报道可靠信息以阻止流言的散播”等均被我国新闻工作者总体上赋予“非常重要”的功能性评价(上述诸项均有超过80%的被访者认为“重要”或“非常重要”)。同时,“报道最大多数群众感兴趣的新闻”、“对复杂的问题提供分析与解释”、“对政府的政策作出解释”、“提高群众的知识与文化水平”、“对形成过程中的政策展开讨论”以及“为民众提供娱乐和休闲”也在总体上被我国新闻工作者认为是“我国新闻媒介的”重要的社会功能(上述诸项分别有47.2%--76.0%的被访者认为“重要”或“非常重要”)。相对而言,“声援社会公益团体”、“质疑并批评企业的言行”、“质疑并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行”以及“质疑并批评社会团体的言行”等这些在西方新闻媒介看来“非常重要”的社会功能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眼中则显得不那么重要。(参见表23)
新闻媒介所承担的各项社会功能非常不重要或不重要有点重要重要或非常重要重要性指数指数意义

迅速地为大众提供新的信息1.5%7.2%91.2%4.63“非常重要”

帮助人民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2.8%9.5%87.4%4.48“非常重要”

依据事实报道新近发生的事件1.8%11.4%86.6%4.45“非常重要”

帮助人民实行舆论监督3.8%10.2%85.6%4.42“非常重要”

引导公众舆论3.6%11.6%84.4%4.41“非常重要”

推动社会改革2.9%12.3%83.8%4.38“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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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人民的喉舌5.2%12.4%81.2%4.35“非常重要”

报道可靠信息以阻止流言的散播5.0%14.7%79.7%4.27“非常重要”

报道最大多数群众感兴趣的新闻5.7%17.9%76.0%4.11“重要”

对复杂的问题提供分析与解释5.8%18.9%74.8%4.09“重要”

对政府的政策作出解释6.9%18.1%74.1%4.08“重要”

提高群众的知识与文化水平8.9%26.6%63.9%3.85“重要”

对形成过程中的政策展开讨论12.2%29.2%57.1%3.67“重要”

为民众提供娱乐和休闲16.3%35.8%47.2%3.45“重要”

声援社会公益团体19.7%34.4%43.8%3.36“有点重要”

质疑并批评企业的言行28.2%32.6%34.9%3.10“有点重要”

质疑并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行32.1%27.8%34.5%3.05“有点重要”

质疑并批评社会团体的言行32.6%33.1%29.1%2.96“有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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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新闻工作的操作意识中,新闻报道的“准确”“客观”和讲求“时效”与“深度”已成为我国新闻工作者的普遍自觉追求,但相对而言,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平衡”意识较为缺乏,报道的全面性也不够讲求。调查表明,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对若干新闻报道价值要素的重要性评价中,“保持事实准确”、“报道要客观”、“抢时效”、“挖掘更深入”是几乎所有被访者一致认为“极为重要”的操作追求(认同者的比例均在90%以上);而“保持公正”、“报道有新意”、“得到独家报道”、“写作引人入胜”也被绝大多数被访者赋予了非常重要的意义(认同者的比例均在3/4以上);相对而言,对于“报道要全面”的认同比例则有较大的下跌(认同“极为重要”者的比例为65.3%),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操作意识中尤其显得淡薄的是关于“报道要平衡”操作守则,有高达43.7%的被访者认为它对于我们“不重要”或“不太重要”。这一点显然是目前我国新闻工作者在实际新闻工作的操作中的“弱项”。(参见表24)
新闻报道要素不重要1-3分不太重要4-5分比较重要6-7分极为重要8-10分重要性指数指数意义

保持事实准确0.7%1.4%3.7%94.1%9.44“极为重要”

报道要客观0.4%2.3%5.3%91.9%9.25“极为重要”

抢时效1.4%3.0%7.0%88.7%9.04“极为重要”

挖掘更深入0.3%2.6%6.6%90.3%9.00“极为重要”

保持公正1.4%3.3%7.3%87.5%8.93“极为重要”

报道有新意1.0%2.9%8.7%87.2%8.82“极为重要”

得到独家报道2.2%3.9%12.5%81.2%8.60“极为重要”

写作引人入胜1.9%5.1%15.7%77.1%8.38“极为重要”

报道要全面7.2%9.9%17.2%65.3%7.69“比较重要”

报道要平衡24.0%19.7%21.2%32.6%5.75“不太重要”

4、“与人民生活的相关性”和“事件的时效性”是现阶段我国新闻工作者判断一个新闻事件新闻价值大小的最主要的标准。调查表明,在关于新闻价值的判断问题上,现阶段我国新闻工作者最为看重的是新闻事件是否"与人民生活的相关性"以及该新闻“件的时效性”,分别有91.0%和84.8%的被访者认为这一要素对其判断事件的新闻价值“重要”或“非常重要”;其次,被我国新闻工作者认为是判断新闻价值大小的“重要”或“非常重要”的标准还有:新闻“是否提供了新的信息”(占78.0%)、“事件或题目的影响范围”(占77.2%)、“是否为本单位的独家报道”(占73.1%)、“对腐败问题的揭露程度”(占61.8%)以及“事件主角的社会地位或影响”(占54.9%);与人们印象中新闻界过于追求报道题材的可读性、趣味性的情况有所不同,“题材的趣味性”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判断新闻价值时的分量似乎显得有些“失重”,在本次调查中仅40.5%的被访者认为它“重要”或“非常重要”。(参见表25)
  

评估新闻价值的各类要素不重要或很不重要一般重要或非常重要重要性指数指数意义

与人民生活的相关性1.5%7.1%91.0%4.53“非常重要”

事件的时效性3.5%11.1%84.8%4.34“非常重要”

是否提供了新的信息4.6%16.4%78.0%4.15“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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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或题目的影响范围3.4%18.5%77.2%4.13“重要”

是否为本单位的独家报道8.8%17.1%73.1%4.06“重要”

对腐败问题的揭露程度10.6%24.2%61.8%3.84“重要”

事件主角的社会地位或影响15.6%28.3%54.9%3.56“重要”

题材的趣味性22.2%36.6%40.5%3.26“一般”

5、专业训练、受众反馈、《人民日报》或新华社的示范构成了影响我国新闻工作者新闻价值判断的“大三角”。调查表明,在形成和影响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价值判断的诸种社会性因素中,占踞第一位的是人们的“新闻专业训练及其新闻工作的经验”(77.8%的被访者认为这一点对其判断新闻价值的影响“大”或很“大”)。其次,对人们新闻价值构成最重要影响的因素还有“对象读者、听众、观众的反映”、“《人民日报》或新华社的报道或评论”、“读者、听众或观众调查”(分别有68.8%、67.4%、64.0%的被访者表示上述因素对其判断新闻价值的影响“大”或很“大”)。这一影响我国新闻工作者新闻价值判断的“大三角”的构成所反映的实质上是我国新闻工作中的专业导向、受众导向和行政导向的实际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的现实模式。此外,在影响我国新闻工作者新闻价值判断的主要社会因素中,“本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的态度或意见”、“消息来源(即消息提供者)”、“其它媒体对类似题材的处理”、“其它媒体对类似题材的处理”以及“自己的同事/同行”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价值的判断,使新闻工作者的新闻把关行为呈现出一种多项社会因素交互作用的复杂格局。(参见表26)

影响新闻价值判断的传播结构性因素很小或小中等大或很大强度指数指数意义

自己的新闻专业训练或经验5.7%15.3%77.8%4.12“大”

对象读者、听众、观众的反映8.5%21.2%68.8%3.95“大”

《人民日报》或新华社的报道或评论9.8%20.9%67.4%3.95“大”

读者、听众、或观众调查10.5%23.1%64.0%3.81“大”

本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的态度或意见19.5%27.2%51.7%3.53“大”

消息来源(即消息提供者)23.7%36.3%38.1%3.18“中等”

其它媒体对类似题材的处理26.1%42.7%28.2%2.97“中等”

自己的同事/同行35.9%41.1%21.3%2.75“中等”

自己的朋友48.5%33.9%15.9%2.48“小”

6、新闻的客观性与新闻的宣传性已根深蒂固地成为我国新闻工作者对待新闻工作的基本观念。调查表明,八成以上的被访者“同意”或“完全同意”关于“新闻报道应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的说法,同时,有近3/4的被访者认为“在新闻中,事实与观点密不可分”。换言之,尽管人们普遍承认新闻的客观性,但新闻同时也是宣传的看法也被新闻工作者所普遍认同。一般说,新闻工作者面对事实常常有两类判断:一类是真假(有无)判断,一类是善恶(是非)判断。真假判断是有明显的客观标准可资依循的,而善恶判断却常常缺乏明显的客观标准以资依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办?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倾向是“遇到有争议的题材时,记者必须在澄清孰是孰非后再作报道”(同意者占67.8%),而西方新闻工作者所惯常采用的“遇到有争议的题材时,记者只须在报道中保持对各方的平衡”的做法在我国却较少有认同者(同意者仅占24.3%,而不同意的则高达49.9%)。以往“在没法准确把握事实时,记者必须依据领导的判断”的做法,现在持有这种看法的人已经为数不多了(仅为13.4%)。另一方面,新闻报道如何做到真实、全面、公正也是新闻工作常常面对的问题,对此,我国新闻工作者普遍认为“真实的报道不一定公正”,但是公正的报道却在一定程度上更多低给人以真实感;至于如何才能使报道做到公正,多数新闻工作者的回答是“只有全面的报道才会公正”。(参见表27)
若干新闻工作观念非常不同意或不同意中立同意或非常同意认同度指数指数意义

新闻报道应是客观世界的反映7.4%10.6%81.6%3.95“同意”

在新闻中,事实与观点密不可分10.2%14.8%74.0%3.80“同意”

遇到有争议的题材时,记者必须在澄清孰是孰非后再作报道18.6%12.8%67.8%3.67“同意”

只有全面的报道才会公正20.5%24.9%53.7%3.43“同意”

真实的报道不一定公正27.6%24.0%45.7%3.18“中立”

真实的报道等于公正的报道37.0%27.4%34.4%3.03“中立”

   
中国新闻人──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抽样调查总体报告(下)  

遇到有争议的题材时,记者只须在报道中保持对各方的平衡49.9%24.2%24.3%2.71“中立”

公正的报道不一定真实54.4%24.2%18.6%2.55“不同意”

在没法准确把握事实时,记者必须依据领导的判断59.7%25.1%13.4%2.41“不同意”

新闻不可能真实地反映现实63.3%20.1%15.7%2.40“不同意”

五、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及其对新闻职业道德现状的看法
从世界范围看,随着大众媒介文化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所产生的渗透和影响日益深远,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新闻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他们的道德水准及现实表现中的道德状况,就越来越为世人所关注和重视。近年来,由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人们的经济关系发生深刻的变化,进而也就必然会引发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的重大变化。这种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而如影随形的消极后果反映在新闻传播领域便是我们相当一部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的嬗变乃至混乱。由此导致了新闻领域道德行为的失范及腐败现象的孳生和蔓延。如何估计现阶段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及职业道德的现状?本次调查从特定的角度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参照系。

1、有作用、有成绩,但不可高估:我国新闻工作者对《准则》在提高我国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方面作用的总体评估1991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国第一个正式成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此后,中央和有关领导部门又三令五申严禁“有偿新闻”和新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应该说,《准则》的颁布和一系列旨在纠正和消除新闻界中腐败行为的措施决定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新闻队伍的道德“滑坡”,并使不正之风对新闻领域的侵袭有所收敛。但是客观地讲,那种在新闻传播领域中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型道德风貌和道德环境还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新闻队伍近年来的道德跌落状况距离根本改善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本次调查表明,身在第一线,对此感受最为实际和深刻的广大新闻工作者对《准则》在提高我国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方面作用的总体评估持一种相当审慎的态度:一方面,他们积极评价《准则》在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领域中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他们对《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在现实操作中的实际效果又不做过于乐观的评估。调查数字显示:在全部被访者中,有近四成的人对《准则》颁布和实施的效果持积极正面的肯定性评价,其中,11.0%的人认为《准则》在提高我国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方面的作用“很大”,28.8%的人认为作用“较大”,合计为39.8%。但是,更多的人则认为《准则》颁布和实施的效果相当有限,其中,42.2%的人认为《准则》在提高我国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方面的作用“一般”,甚至还有18.0%的人认为作用“很小”或“毫无作用”,合计为60.2%。按照统计学的原理,我国新闻工作者对《准则》在提高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方面作用的总体评估“作用指数”为2.70,其统计学意义为“一般”。(参见表28)

 作用很大作用较大作用一般作用很小毫无作用

占被访者的比例11.0%28.8%42.2%15.3%2.7%

作用指数:2.70指数意义:“作用一般”

2、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依然漫长:我国新闻工作者对于新闻领域职业道德现状的评价和看法在新旧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个旧有的规则失去效力、新生的规则尚未到位的一个失规和无序的阶段。我国现阶段在某种程度上说正处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上。当前新闻领域在职业道德问题上的种种失衡和错位现象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出现的。如何估计我国新闻传播领域职业道德的形势,发生在我国新闻队伍中的职业道德的失衡和错位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本次调查请身处第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对此做出估价。
调查表明,我国新闻工作者在职业道德方面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着较为普遍的问题:“接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为自己的版面或节目联系赞助”、“为自己的单位联系广告业务”以及“接受新闻来源单位赠送的礼品”。对于以上四个方面的表现,分别有56.0%--78.8%的被访者认为这种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
其次,“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的现象、“接受被采访单位的现金馈赠”的现象、“接受新闻来源单位安排的免费旅游”的现象、“参与为企业制作商业广告”的现象也至少有超过20%的被访者认为在新闻界相当普遍。
再次,即使是“为企业担任公关工作”的现象、“在企业兼职”的现象也分别有17.3%和9.4%的被访者认为在新闻界很普遍。
显然,上述调查的结果是相当令人警醒的。它表明,我们在纠正新闻领域的不正之风所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我们在建立新的职业道德规范方面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参见表29)

   
中国新闻人──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抽样调查总体报告(下)  

关于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现状的种种说法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中立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意度指数指数意义

“接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5.9%13.9%78.8%3.92“同意”

“为自己的版面或节目联系赞助”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7.8%20.3%68.4%3.79“同意”

“为自己的单位联系广告业务”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9.8%20.1%66.1%3.73“同意”

“接受新闻来源单位赠送的礼品”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14.5%24.9%56.0%3.56“同意”

“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17.9%36.1%31.6%3.20“中立”

“接受被采访单位的现金馈赠”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29.2%26.5%34.8%3.09“中立”

“接受新闻来源单位安排的免费旅游”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27.4%30.7%31.3%3.08“中立”

“参与为企业制作商业广告”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31.2%32.5%20.9%2.87“中立”


“为企业担任公关工作”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36.4%30.2%17.3%2.74“中立”

“在企业兼职”的现象在新闻界很普遍43.4%27.4%9.4%2.50“不同意”

3、观念与行为的反悖:我国新闻工作者对于新闻领域职业道德现状的评价和看法与职业行为中大量的问题性现象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事实上并不缺乏明晰而正确的判断。调查表明,除了在新闻工作者是否“可以为自己的版面或节目联系赞助”、是否“可以接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是否“可以为自己的单位联系广告业务”等问题上,由于某种现实的“合理性”而存在着职业道德标准的模糊性之外,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在一系列有关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的认识是明晰而正确的。譬如,近八成的被访者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新闻工作者可以接受被采访单位的现金馈赠”(占79.7%)及“新闻工作者可以在企业兼职”(占79.3%)的做法;约4/5的被访者不赞同新闻工作者“为企业担任公关工作”(占73.5%)的做法;而对于“新闻工作者可以参与为企业制作商业广告”、“新闻工作者应当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以及“新闻工作者可以接受新闻来源单位赠送的礼品”也至少有超过半数的新闻工作者表示反对(分别为56.7%、53.9%和53.0%)。这种观念与行为的反悖一方面表明我国新闻工作者在纠正不正之风、建立新型职业道德方面具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也表明,目前职业道德领域的某种混乱和失衡,并不是人们的道理不明、标准不清,而是有着更为深刻的媒介运作机制建设方面的原因,如果这一深层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所有关于职业道德问题的宣传、管理和教育充其量不过是“治标之术”。(参见表30)
新闻职业道德问题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中立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意度指数指数意义

新闻工作者可以为自己的版面或节目联系赞助27.9%28.8%41.9%3.09“中立”

新闻工作者可以接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17.5%41.5%40.1%3.22“中立”

新闻工作者可以为自己的单位联系广告业务36.0%28.9%33.7%2.89“中立”

新闻工作者可以参与为企业制作商业广告56.7%26.4%14.8%2.37“不同意”

新闻工作者应当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53.9%30.0%11.7%2.46“不同意”

新闻工作者可以接受新闻来源单位赠送的礼品53.0%35.9%10.1%2.41“不同意”

新闻工作者可以为企业担任公关工作73.5%17.1%7.7%2.03“不同意”

新闻工作者可以接受新闻来源单位安排的免费旅游60.5%30.2%7.5%2.27“不同意”

新闻工作者可以在企业兼职79.3%13.4%4.6%1.95“不同意”

新闻工作者可以接受被采访单位的现金馈赠79.7%16.7%2.5%1.81“不同意”

六、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媒介接触行为
新闻工作者一方面是专业的信息传播者,同时,从另一个方面看他们也是专业的信息接受者。与一般的信息接受者不同的是,新闻工作者的信息接受行为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对自己所负责的传播工作的操作内容和操作样式。因此,考察新闻工作者的媒介接触行为,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他们的传播操作之所以是这个样子而不是那个样子。
1、人民日报、参考消息、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羊城晚报、新民晚报、北京晚报、南方周末、报刊文摘是我国新闻工作者日常接触率最高的十种主要报纸。调查表明,在上述10种报纸中,人民日报在我国新闻工作者总体中的受读率最高,为45%;其次是参考消息和经济日报,其受读率分别达到21%和15%。

   
 
其次,从读报者每次平均阅读时长上看,在上述10种报纸中,每次受读时长最高的是人民日报,为13.2分钟;其次是南方周末,平均阅读时长为8.6分钟;再次是参考消息,平均阅读时长为6.2分钟。
不言而喻,新闻工作者的读报行为并不仅仅是处于一种单纯的个人兴趣,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出于工作方面的考虑。由此可见,上述10种报纸在我国新闻工作者传播行为的规范和参考作用是非常大的,其中尤以人民日报、参考消息、经济日报、南方周末为最。(参见表31)
报刊名称受读率(%)读报者每周平均阅读天数(天)读报者每次平均阅读时长(分钟)

人民日报45%5.213.2

参考消息21%5.36.2

经济日报15%4.74.6

中国青年报14%4.64.5

北京青年报11%4.14.5

羊城晚报11%4.93.5

新民晚报9%5.23.1

北京晚报8%5.92.1

南方周末5%1.08.6

报刊文摘2%2.02.0

2、在新闻工作者的收听、收视格局中我国国内的广播电视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但境外电视台、尤其是境外电台的作用和影响也不可低估。调查表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是我国新闻工作者日常接触率最高的广播电视媒介(经常接触者的比例高达87.8%);相形之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的接触率就要低得多了,经常接触者的比例为30.2%,但经过如此,它仍可算作我国新闻工作者接触率较高的媒介之一。值得注意得是,尽管我国新闻工作者在总体上“很少听(或看)”境外电台、电视台的广播,但国外电台、电视台在我国新闻工作者中仍有一定的“市场”。本次调查数据显示,约1.8%的新闻工作者“经常”收听英国BBC或美国之音的新闻,约1.3%的新闻工作者“经常”收看美国CNN的新闻。如果加上“有时”收听或收看者,这两个比例分别会达到13.8%和10.6%。这个比例看起来不算太大,但影响却不能低估。(参见表32)
广播或电视新闻的类别从未或很少有时经常接触指数指数意义

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11.1%87.8%4.82“经常看”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41.6%28.0%30.2%3.17“有时听”

英国BBC或美国之音的新闻84.5%12.0%1.8%1.82“很少听”

美国CNN的新闻86.9%9.3%1.3%1.70“从未看”

3、不注意思想理论方面的积累,不注意业务研究、不注意报刊市场的动向、不注意国际新闻界的动态是部分新闻工作者目前在媒介接触方面存在着的主要问题。本次调查表明,我国新闻工作者队伍中有18.2%的人“从未”或“很少读”新闻研究与业务杂志;36.5%的人“从未”或“很少”光顾对报刊市场最为敏感的报摊零售的报刊;更为严重的是,在全部新闻工作者中竟有高达半数的人“从未”或“很少读”作为新闻工作思想“充电源”的社科理论杂志。此外,68.2%的人对境外报刊“从未”或“很少读”,显示我国新闻工作者对国际新闻界的动向的了解常常是缺乏的。(参见表33)
报刊类别从未或很少读有时读经常读阅读指数指数意义

新闻研究与业务杂志18.2%46.7%34.8%3.70“有时读”

报摊零售的报刊36.5%42.1%20.9%3.10“有时读”

社科理论杂志49.7%41.7%8.1%2.64“有时读”

境外报刊68.2%25.0%5.9%2.19“很少读”

调查设计并报告撰写:喻国明
199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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