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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时间:2022-08-24 08:00:0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范文

  篇一:《格列佛游记》读书感
  
  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着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篇二:200个名人的童年故事读后感
  
  在这五月初夏的晚上,我坐在书桌前默默地出神发呆,可有谁会知道,我的大脑却在浮想联翩,高速运转……台灯柔和的光线漫射在我面前一红一蓝封面的两本书上,书名是《200个名人的童年故事》。
  
  这两本书是我自己在新华书店选购的,自买回家后,三个晚上我就看了一大半,书的内容生动有趣,让人爱不释手。讲的是古今中外两百位杰出人物的童年生活。关于他们,有的我早已听说过,更多的是较为陌生或第一次知道,但留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他们大多都有一个活泼自由的童年。在我没看书之前,很难想象,原来这些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小时候也这么淘气可爱,但转眼一想,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取得多大成就,有多大名气,都是由孩子长大的。也许一个人的童年对于今后的未来来说是很重要的,可能会影响他一辈子。难怪许多文人、作家那么喜欢深情地回忆童年。
  
  书中的名人,有的出生于名门贵族,如司马迁、巴金、曼德拉、林肯;有的从小就勤奋好学、聪明过人,如白居易、康有为、曹禺、黑格尔;也有许多不把精力放在学校的功课上,却好动贪玩,如刘伯承、蒋介石;有的对功课不怎么关心,倒是对其他事物特别好奇敏感,如钱仲书、巴尔扎克、拜伦、爱迪生……
  
  尽管这些人家庭、童年不同,个性、事业也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适合自己成长的童年,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着名的学者、将军、科学家、诗人和艺术家。这说明了一个人的成材,在小时候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因此,现在大人们也不应该用一种眼光和标准去看所有的孩子。
  
  还是书中前言说的好:“每一个天才曾经都是一个孩子,每一个孩子日后都可能是一个天才。”和“没有一个人生来就完美,也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比别人差。”我十分同意编者的话,因为它道出了我的心声。
  
  书看完后,除了得到知识以外,更重要的是名人童年的故事激励和鼓舞了我,让我树立了自信心,内心好象有一个声音在说:将来我一定行!
  
  篇三:滴水穿石的启示读后感
  
  自从学了《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我深有感触。课文举了三个名人的事例,明代着名医学家李时珍,美国发明家爱迪生,着名书画家齐白石,他们的事例都说明了一个道理: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够取得胜利。正是因为水滴锲而不舍,日雕月琢,所以才能把石块滴穿。古今中外许多的名人都是靠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着名钢琴家朗朗,两岁的时候,被动画片《猫和老鼠》中汤姆猫的演奏的《匈牙利狂想曲》所吸引,对钢琴家的手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一双神奇的手,成为一位钢琴家。于是,他为了自己的梦想,从小就勤奋刻苦练琴,每天坚持练8个小时,从不放弃。正是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不怕辛苦,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精神,所以才成为了着名的钢琴家。
  
  我也想到了我坚持不懈而取得成功的事儿:我做数学作业时,碰到了有一题不会,于是我就在那儿绞尽脑汁的想,可是怎么也不会,我心里想:我一定要把这道题目算出来。于是,我拿出草稿本,在纸上一遍又一遍的列式计算,一次又一次的分析这道题,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终于解决了这道题。每天,我还坚持读20分钟的课外书,背20分钟的英语。如果老师说第二天要默词,我就会在家里先默一遍。双休日的时候,我还坚持做阅读理解。我要继续坚持下去,这样,我就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在向目标前进的路上,一定会碰到许多事,会遇到许多困难。当然,如果你半途而废,事情就会变得难上加难。不过只要你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有着滴水穿石的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我们要用滴水穿石给予我们的道理来激励自己: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篇四: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大作家雨果写于1831年的一本爱情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发生在1482年,但书中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很可能依然写的是十八世纪法国社会的爱情观。就像金大侠写武打小说的爱情故事一样,故事虽然发生在古代,书中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其实是当代的。书中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是否依然存在于今天的法国社会?对此我缺乏足够的了解,然而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书中描写的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依然存在于我们今天的社会,或许,这也正是这本小说在两个世纪后的今天依然不失为一本文学经典着作的原因之一吧。下面我就来谈谈爱斯美拉达和她的四位情人的不同爱情观。
  
  一、爱斯美拉达的爱情观
  
  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诗人被她的美貌和高尚所震撼,立刻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她,并希望能成为她名副其实的丈夫。但是爱斯美拉达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偶像,平静地拒绝了他:“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并告诉他,和他结婚只是为了救他的命,所以只能和他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弗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在小说中“丑”的化身的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首次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这位天使一样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雨果先生在小说的结尾通过死亡的方式终于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确实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二、弗比斯的爱情观
  
  弗比斯是皇家卫队队长,长得又一表人才,英俊潇洒,整天周旋在上流社会之间,是富家小姐理想的白马王子。聪明的弗比斯非常善于利用他的有效资源,他选择了拥有丰富嫁妆的表妹百合花做未婚妻,同时又去追逐爱斯美拉达的美色。从他的身上,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当今社会的那些聪明的男人的身影,他们长袖善舞,“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
  
  弗比斯的可恶之处在于他只爱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却丝毫也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爱斯美拉达是以谋杀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可是弗比斯在接受治疗中从医院逃出来后,为了不使自己的丑行暴露,竟然不去指证真正的凶手,以解救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生活中这样的伪君子并不在少数,虽然他们平时很善于谈情说爱,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天花乱坠,但一到关键时刻,爱情对他们来说便立刻变得一分不值,因为在这些人的心里,从来就没有懂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三、克洛德的爱情观
  
  如果说弗比斯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伪君子,那么克洛德则是我们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恶魔。三十六岁的克洛德是巴黎教会的副主教,他从小在教会学校里接受教会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爬上了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这种本能欲望在极度的压抑下变得更加激烈和疯狂。当他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情冲决了宗教对他的长期压抑后,他的欲望本能便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变得无法控制和收拾。
  
  我们无法否认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但是他的爱情也是极端自私的,他的爱情观就是:“如果我不能拥有,我就要让她毁灭!”所以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里去抢爱斯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当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
  
  生活中无数因爱成恨,因爱成仇而产生的人间悲剧,基本上都因为有克洛德这种极端自私,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欲,丝毫不考虑对方意愿的根本不懂爱情的人物存在。所以每当我看到那些竭力鼓吹“爱是没有错”的爱情宣言时,就忍不住腹诽不止。因为个人觉得,无视被爱人意愿的,单方强加给对方的爱,不但是极端错误的,有时甚至是罪恶的。
  
  四、格兰古瓦的爱情观
  
  格兰古瓦是一个潦倒的诗人,就像在今天的社会,诗人无法靠写诗来养活自己一样,在两百年前的巴黎,诗人也无法靠写诗来养活自己,所以他不得不到流浪者人群聚集的乞丐王国里去求生存。遗憾的是一个诗人连当乞丐的技能测验也没有能够通过,结果被当成没有资格当乞丐的人而送上绞刑架。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起了中国的一句古话:“百无一用是书生!”看来法国人和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基本上一致的。
  
  然而书生的可爱之处是有自知之明,当格兰古瓦的爱情被爱斯美拉达平静地拒绝后,他立刻就明智地放弃了。因为他感到惭愧,身为男人,在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劫的时候,他没有勇气出面挽救,而他自己的生命,反而是靠了爱斯美拉达的怜悯才得到挽救,面对这样一位“女强人”,只要还有一点自尊的男人,便不会再奢望什么爱情了。
  
  所以格兰古瓦格在和爱斯美拉达结婚后,便自愿当起了挂名丈夫,每日里随着爱丝美拉达上街去卖艺。挂名夫妻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爱情,但最起码还有一个婚姻,并可以维持生存。
  
  从格兰古瓦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丈夫们的身影,他们明明知道他们的妻子和自己没有爱情,明明知道他们的妻子渴望怎样的爱情,但是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份没有爱情的婚姻。
  
  五、卡西莫多的爱情观
  
  如果说没有爱情只有婚姻的格兰古瓦们是不幸的,那么相对来说,卡西莫多则算得上悲惨了。卡西莫多是属于自身条件极差,但眼光又非常高的理想爱情主义的典型。卡西莫多由于长相畸形,从小成为弃婴,是副主教克洛德收养了他。由于从小在教堂长大,他也从来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长大后,继续留在教堂做敲钟人,所以他所爱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副主教克洛德,一个是教堂的没有生命的大钟。可是,当美丽善良的爱斯美拉达出现的时候,唤醒了他内心对美好爱情的渴望。然而这种渴望的觉醒,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快乐,反而使他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生理缺陷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
  
  面对爱斯美拉达的美丽,他是那样地自卑,痛苦,他渴望接近爱斯美拉达,但是又怕自己的丑陋令到爱斯美拉达难受和害怕。他对爱斯美拉达并没有什么奢望,他只要知道她在她的身边就行了。然而就连这样一个奢望也被他的养父夺走了,绝望中的卡西莫多愤怒地杀死了他的养父副主教克洛德,最后也杀死了他自己他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当然生活中不可能,或者很少有可能存在卡西莫多这样丑陋的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或那样缺陷的人却很多,他们在面对他们心中完美的理想爱情对象时,也会像卡西莫多一样自卑和痛苦。所以,如果他们可以更加自信一些,或者更加调低一点他们选择爱情对象的标准,也许他们会生活得更加快乐一些。
  
  篇五: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www.fwsir.com)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篇六: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
  
  《洋葱头历险记》曾获得国际安徒生奖,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了。
  
  主人公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无意中踩了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柠檬王一脚,就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来探监的时候,爸爸告诉他这个监狱里关着的都是好人,而在皇宫里养着的却都是坏人,柠檬王不喜欢好人。洋葱头想救出监狱里的人,却不幸也被关进了监狱。在鼹鼠和其他朋友的帮助下,洋葱头逃出了监狱。洋葱头还和伙伴们团结起来,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成立了共和国。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洋葱头,他独立、坚强、勇敢、大方、自信,这些我都应该向洋葱头学习。上课老师提问问题的时候。我不敢举手,其实那些问题很多我都会,只是不够自信,害怕自己说错。老师也说过我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所以以后我要积极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前我遇到了困难,如果很麻烦,我就会找爸爸妈妈帮忙。但是洋葱头的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所有的困难都是他自己解决的,所以以后我也要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向洋葱头学习。
  
  篇七:最后的獒王读后感
  
  在一切都未好转之前,冈日森格一定做过许多不切实际的梦:他昂首耸立在被朝阳晕染得金黄的草原上,睥睨着在他面前不堪一击的藏獒。可这只是一个梦,他如今不敢奢望太多,他太弱小了,只能牢牢记着“玛哈葛喇奔森保”来保全自己不被别人欺负。他的梦想很弱,只希望这无边的草原中有一方属于自己的净土。直到他遇上了“父亲”。
  
  在整篇故事中,文中有许多场景都引用了动物的思想,将动物之间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故事重点讲了“父亲”因意外把几个孩子和一只藏獒冈日森格带到了西结古草原。而他们来自西结古的仇家草原,被当地藏民以及藏獒排斥。父亲帮助了冈日森格,使它起死回生般活了过来。而它也充分地向藏民展示了他作为一只藏獒应有的勇士精神,证明了实力。它利用机智与勇猛打败了獒王和饮血王党顶罗刹,成为了西结古草原的獒王。而饮血王党顶罗刹,也被父亲救活感化,改邪归正。
  
  在藏獒的品质中,最让我惊讶的是它们的自尊自傲,骄傲的的它们从来都一直在肯定自己的实力,而不选择原地踏步,因为它们知道,及使逆水行舟,也要勇往直前,追求公平。当初,冈日森格在打斗之中,毫不犹豫的把对手选择为獒王,因为他不屑和一些小啰喽相斗,他期望的是王者之间的生死较量。
  
  在藏獒身上,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勇敢,这也是我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仔细想想,其实拥有勇气,也不过是一念之间。那天,我住在姐姐家里,我单独一人睡在客房。开始,我对于这件第一次尝试的事还有一丝兴奋。可灯一关,我打量着漆黑的四周,寂静无声,开始有些慌了,闭上眼,不自觉地就想起了那些鬼啊怪啊的,我缩起身子,一点一点地往墙角靠去,迫使自己不再想这些,反而回想起之前开心快乐的往事。慢慢地,我的心静了下来,并在口中念念有词,勇气,勇气,现在我需要的是勇气。我决定战胜自己的心魔,恍惚中,我似乎看见自己的心房中透出几丝微弱的光,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我被这些光芒包围,似乎置身于一个梦幻的国度,等再度睁开眼,已是天明。
  
  藏獒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勇敢,是一种傲气。我们在生活中不妨用藏獒的眼睛来看世界,用藏獒一样的优秀品格和职业精神去面对社会,用藏獒一样的良好心态和强健体魄去搏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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