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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2-09-09 12:21:43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法守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1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2

  学校组织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平常教育工作中,我常遇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这些学生都属于未成年,我们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对他们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更不能侮辱他们的人格。我认为应该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

  像我们学校是小学生,我班是中餐生,学生未按时到校及旷课的,我们带班老师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保障其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所以,我们教师的职责、责任是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做好保护工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付出努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3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明辨正邪,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说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阳光灿烂,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的同时,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懂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4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发区党工委具体工作要求,要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规观念,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开发区卫生办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真学习,就“五五”普法活动的实施有一点点的思考和体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

  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就应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构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一样层次,对不一样层次的人员提出不一样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必须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一样,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一样,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一样。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抓重点、促全面,是很好的普法工作方法。“五五”普法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资料,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用心的和突出的成效。

  重点突出普法对象。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多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

  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潜力上。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理解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

  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个性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务必采取措施大力加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主角和职责,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扎实抓好重点普法资料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一样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资料。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在“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上继续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主抓普法主体司法部门的用心工作下,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好《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充分依靠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借助领导的力量,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构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社会各团体和基层组织有效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使“五五”普法尽早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5

  今年2月以来,我用心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民法通则》等基本大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法行政潜力也有了必须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作为一名教师就就应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教师,就就应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就应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6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六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六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法,伴我成长。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我们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单位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单位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基层干部要爱国守法,我们基层干部是日常办理业务工作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日常工作中。

  二、基层干部要爱岗敬业,关爱群众。在日常业务工作过程中,基层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乡镇干部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群众,用基层干部的爱心去化解群众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群众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日常业务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自觉关爱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不歧视群众,做群众的良师益友,使群众在湫头镇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普法教育是开放性教育。乡镇制定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业余时间要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才是基层干部构建美丽和谐新湫头添砖加瓦。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7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应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工作的质量和。

  三、学用,自身的法律

  学法的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法律规定,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一系列卓有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疑难社会问题最、最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学法到学法,了学法用法的性和自觉性。依法行政意识和。使我在工作中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在学法用法中,要学习法律,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学法的实效性,学法用法的能力和。真正体现依法审计,执法,规范审计,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执法能力和。

  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我用法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学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模范地宪法和法制观念,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公务员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8

  让孩子学习艺术课程是很多家长的选择,对于学习钢琴来说也是很多家长的不二之选,因为钢琴是乐器之王,学懂了钢琴其他乐器也会触类旁通,更是对音乐有更深的了解和掌握,可是现在钢琴培训班水平参差不齐,如果家长选不好学校那孩子学习钢琴就会误入歧途,到头来也会半途而废。学习钢琴应该怎样选择学校呢?

  一是钢琴老师很重要。选择钢琴老师是孩子学习钢琴的最重要方面,一个好的老师可以让学习事半功倍,选择钢琴老师最首要的条件就是老师的水平如何。美乐美画钢琴老师都是专业学校本科以上毕业的,部分老师是在目前沧州高校任教的老师,高学历、高素质、高层次的`老师保证了高水平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二是先进的教学理念。有人说高水平的老师不等于有高水平的教学方法,是的,我也承认这种说法,但是美乐美画的老师在多年的教学中形成了自己的教学方法。首先我们参加了沧州市儿童艺术教育的课题研讨和研究,在一些刊物也发表了文章。其次美乐美画的部分老师有着5年的儿童教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教育理念。

  我们教学理念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以培养学习兴趣为先导。大家都知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能学好钢琴的前提是对钢琴有兴趣,在美乐美画我们有各种方法能让孩子对钢琴学习产生兴趣,这是我们的特长之处;

  二是以规范指法为基础。学习钢琴,规范的指法和动作是基础,没有规范的指法和规范的动作,学习钢琴必然会走向歧途,当然规范的指法和动作,需要高水平老师的指导,一般老师没有这样的基础。

  三是音乐理论的灌输。钢琴不是技能,是一种艺术的体现,能谈几首曲子也不会成为钢琴家,真正的钢琴学习者应该是钢琴技巧加音乐理论基础,这音乐理论基础也是建立在高水平老师的'基础上,美乐美画非常重视学习中的理论灌输,让孩子从一开始就向着艺术家的方向靠拢。

  四是杜绝其他无关活动。当前有的艺术培训学校忽略孩子基础的学习,而是单纯的教授一首曲子,看起来孩子能完整的弹奏一首曲子,好像看起来学习效果明显,其实这样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孩子的艺术学习,因为孩子这时的基础指法、动作都不规范,而且往往孩子只会这一首曲子,其他相同类型或是难度的曲子对于孩子来说就是无从入手,也就是说根本不会。更是有的学校单纯让孩子学会一首曲子就千方百计的参加北京、青岛等大城市的名不见经传的所谓的比赛,而且是家长自费,孩子的比赛结果往往都是的奖而归,殊不知这样的比赛之所以能成行而且得奖,其中是有原因的,费用的猫腻就不说了,只是谁去谁得奖就是最大问题,其举办者的目的不言自明。这种做法对孩子的学习钢琴有百害无一利。美乐美画不会组织这样的无聊活动,在锻炼孩子的上台能力方面,美乐美画精心谋划了各种活动,今年暑期我们就策划了一次活动,我们拭目以待吧。那如何检验美乐美画的学生的学习效果呢,考级是一个方面,我们根据家长的期待,在孩子考学等重要考试中表现孩子的学习成果。

  最近,通过认真学习“六五”普法相关内容,我深受启发和教育,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法律知识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是那么的重要。特别是在当今医疗卫生深化改革发展的环境下,我们更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是也我们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基础。

  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任何公民要真正能做到知法懂法,那就要先学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颁布的法律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与我们医疗行业相关的法律,都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上经常发生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许多人从来不学习国家各项法律,因而也就根本不知法、不懂法,违了法甚至犯了罪,自己还不知道究竟。所以,我认为要想做一个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好公民,做一名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医务人员,必须要学习法律常识,把学法、增强守法观念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作为自己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是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近几年出现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违背了做医生的起码的道德准则。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医务人员身上,却直接败坏了我们的行业形象,当前,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正

  在组织倡导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结合中卫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的“清风伴医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身感责任重大,决心为进一步端正卫生行风作出积极贡献。

  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患者的同情心;不但要有精湛的医术,还应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和高尚的医德。我们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医术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法律知识和医德修养。我常常勉励自己和周围的同志,做医生要遵纪守法,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尊重病人,诚信服务。我们要常怀感恩的心对待病人,我们应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对医务工作者的信任。

  作为党员医务工作者,我们应该不断强化法律意识,从行业特点、职业要求和本院实际出发,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抵制 “回扣”、“红包”、“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卫生行业肩负着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光荣职责,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经受了严峻的考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党和人民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知荣耻,树新风,守法纪,讲规矩,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做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9

  从教十三载,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专业而形式多样的培训,通过这次两天多的理论学习、5节导课观摩以及各位老师的精彩议课,本人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学”就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看书来获取知识。互帮”就是让先学会的上台来当小老师。我也曾多次和同事调侃道:难道老师想尽一切办法教学生都教不会的,学生还能把学生教会?那我们不是就该下岗了?所以,从09年我市开始推行“自学互帮导学法”以来,我一直以抵触的情绪面对这种新理念。心想:既然教育局都让学生自学,让我们耍,难道我们还不会耍呀?可是,随着教育局组织的一次次大型的“自学互帮导学法”培训的举行,我的心逐渐紧张了起来,逐渐认识到这一次好像不是光打雷,恐怕是真的要下雨了,尤其是后来听说教育局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实地检查,并作为考核学校的依据,而我校为了推进“自学互帮导学法”的进程,也实行推门听课,这时我才真正感到一种恐惧:“暴风雨来了!”才真正认识到:我不能再原地踏步了,我必须要进步才行!

  课堂的改革需要理论的指导。对于“自学互帮导学法”,我以前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口号而已。至于什么“三阶段八环节”究竟是什么?我的心里是一片茫然。就在这时,教育局组织了一期又一期的“自学互帮导学法”培训会,我有幸作为小学数学培训(2)班的学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这次的培训会很有独到之处。其一:培训时间较长,为期五天。这在我从教以来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长时间的专业的培训。其二:形式多样。首先是举行了开班典礼,唐云棕局长、彭仕伦老局长亲自参与动员,接着主要由赵兴华主任对“自学互帮导学法”的理论知识作系统的、详细的讲解,然后是观摩课堂导学,组织议课。这样一来,五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由第一天周末的怨言、老师们的腰酸背痛到今天的恋恋不舍,有的老师甚至还说:“我还想把赵主任自编的教材复制回去慢慢研读,要不下次的`培训我还来参加。”由此可见,这次的培训对我们的触动之大!

  通过这几天对“自学互帮导学法”理论的`培训以及导学观摩,我们不但提升了自己的理论修养,还让我们由迷茫走向清醒,我现在是真正体验到了经过疑惑与痛苦,而后享受顿悟的那种愉悦。

  从理论上,我认识到“自学互帮导学法”是在新课程背景下,提倡“教”以学为主,学以思为重,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视学生为“具有无限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发展个体”。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自学为主线,学习中要让先会的教不会的。我还认识到:“教别人学习”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教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在不断的学习和更新,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更加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而老师只是起一个“导学”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它与国家的新课改的基本理念是紧密相连的。它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动机、目标、自学、互帮、评价、导学。”其中我们强调“自学”,是因为它既是课堂导学的目标,也是课堂导学的策略,我们主要是想通过学生的自学的方式与策略,来训练与培养学生自学的习惯与能力,这也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最重要的目标。通过自学,就造就出一部分先会者,也出现一部分未会者,还有一部分介于二者之间,这样,就为“互帮”提供了可能。当然,“互帮”不是目的,它是为了解决自学时学生用个体的力量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自学”才是目的,既是互帮的目的,也是一切导学行为的终极目标。

  有了这些理论的指导,也让我逐步反省到自己平时教学中的一些误区:

  误区一:“自学”,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学”就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看书来获取知识。于是一开课,就出示几点自学提示,然后就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教材,觉得这就是“自学互帮导学法”中的“自学”。殊不知,其实真正的“自学”并不是让学生一下就从书上看到结论,而它的实质是“让学生经历知识的产生过程”。因为学习是学生的自己建构,是学生的经验建构,是学生的自主建构。所以,真正的“自学”是让学生经历建构的过程。

  误区二:“互帮”,在以前,我理解的“互帮”有两层意思,一是调整桌子的摆放位置,弄成形式上的小组,二是让先学会的到台上来当小老师,教不会的。而真正的“互帮”的实质是变一个老师为多个老师,实现“生生互帮互助”,让每个学生都有事可做。主要体现在互相帮助、互相激励、互相评论、互相检测、互相监督。才能真正解决独立自学不能解决的问题,从而提高课堂效益,减轻教师负担,实行优生差生双赢。

  误区三:“目标的提出”,以前我以为只要出示了教学目标或出示了自学要求就表示学生有了目标了。其实通过这次的学习,我才真正理解到“共商学习目标”几字的含义,共商目标时,应多设想,少设定。轻预设,重生成。因为教师的目标不等于学生的目标。大多数同学的目标不等于每个同学的目标,目标尽可能是让学生自己参定的,不同的学生可以定出不同的目标,正因为有了一个必须的、自己能达到的目标,他才会有动力、有方法。才会真正实现“我选择,我负责”,目标的巨大的导向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因为“教育”是学生遗忘了学校灌输的知识后所留下的东西,所以,我们不但要注意知识目标的达成,更重要的是注重非知识目标的达成。

  总之,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我对“自学互帮导学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我决心在今后的导学实践工作中,主动以“自学互帮导学法”理论为指导,让自己尽快地成才起来!

  今年是我国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公务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们满意。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篇10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就应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己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此刻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思考。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务必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潜力很有好处。比如 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忙,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资料,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必须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构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资料,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己保护的意识,并有了必须的寻求法律救济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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