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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要力避四种倾向

时间:2022-08-19 04:14:47 管理科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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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要力避四种倾向

  农村社区建设要力避四种倾向
  
  作者/尹秀英
  
  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对于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但笔者认为,农村社区建设要力避四种倾向:
  
  一是等靠倾向。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而农村社区建设涉及农民集中居住,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土地,同时涉及千百年来历史形成的传统农村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需要转变传统的观念、体制和机制,制约因素多,工作难度大。但是,这些困难并非无法解决,只要方向正确,只要思路对头,只要积极肯干,办法总比困难多,有些困难随着工作的推进会自然化解。如山东省莒县墩头社区直选社区村委会过程中,社区村民参选率达82.4%,社区村委会一次性选举产生,原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干部不和现象不复存在,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干事业、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局面逐步形成。因此,农村社区建设要克服等待观望、畏难发愁、墨守成规思想。
  
  二是盲干倾向。农村社区建设尤其是并居建设事关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不好,推进起来可能困难重重,即使一时能够强力推动,其后续工作也难以为继。各地“被上楼”事件、烂尾楼工程就给予了充分证明。但是,山东齐河选择能够腾空较多土地的村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集中居住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在项目实施前做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搞好设计规划,选好户型,并与农户签订好拆迁协议,有的还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一方面使农民能够在家门口就业,另一方面保证了原有宅基地拆得出来复垦得了,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得了,工作推进起来顺风顺水。因此,农村社区建设要杜绝拍脑袋工程,克服盲干倾向。
  
  三是急躁倾向。农村社区建设首先要实现管理和服务的融合,引导农民树立社区观念、形成社区意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政治融合、居住融合、经济融合、文化融合,实现同城同待遇。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积极稳妥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农村社区建设不能急于求成、急躁冒进。
  
  四是单干倾向。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点,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农房集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可以完成的,必须上升到区域科学发展的战略决策,上升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因此,搞好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协同、农民群众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党委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积极指导、大力支持、全面配合,绝不能单挑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