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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二)

时间:2008/7/27栏目:组织人事

做好。
  希望已经开考的省市,在保证培训质量基础上,要继续扩大生源,向企业和社会延伸。
  希望准备开考的省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周密安排,打好基础。具体事宜请与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开发处联系。
  希望还没有行动的省份不要落伍,尽快动起来,迎头赶上,争取下半年能够参加考试。
  希望我们与当地的教育部门建立起良好工作关系,协调配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希望抓好助学机构建设,以方便考生参加培训,提高水平,积极面对考试。


        要求,在饮食卫生方面察看厨房操作间、消毒设施,实行蔬菜、肉食品要经过检疫,菜样封存24小时的做法,保证了大家的安全。
  (五)加强组织管理,维护教学秩序。针对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报名不报到,到宾馆后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不按时听课擅自外出等问题,我们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一是在发办班通知时打预防针,明确指出“防止个别人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我们将对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包括是否参加培训班,每天的到课情况等)进行考核、记录、并在培训班结束后将结果公布在劳动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上。”二是从去年起用磁卡进行现场管理。学员办理报到手续、就餐、听课考勤等进行刷卡记录,此办法既方便了学员,又起到明显的约束作用,提高了听课率。
  (六)收费方法由分项收费转变为统一收费,标准不变。过去的做法是每期培训班收500元左右的培训费,食宿费自理。有些人通过各种手段途中虚开发票回单位报销,大大超出培训班的实际开支标准。为解决这一问题,部党组于2003年决定,在不改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标准的基础上,把原来的分项收费改为统一收费,将总额标准在办班通知中报出,并说明除此之外无任何费用。这一措施有效杜绝了一些人虚报培训费用的问题。
  (七)培训班会务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为了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办班质量,我们实行班前通报和班后评析制度。班前通报就是对每个培训班,从内容设计、地点选择、师资、预计规模、协调情况、收费标准、宾馆情况、就餐标准、用餐形式、考察路线、可能遇到的问题等整个准备事项,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班后评析制度就是每个培训班结束后都要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评析,并写出书面评析材料,报送办班合作单位、人事教育司和部领导。
  袁司长的讲话指出了当前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讲的非常准确,切中要害。关于计划外办班现象,有的参训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的问题,其存在有着复杂的背景和深刻的原因。
  ——由于利益驱使,有的单位和个人不择手段非法办班,正常培训秩序受到干扰和破坏。假、冒、伪、劣的办班组织者粉墨登场。曾经出现“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中心”,与真正的教育培训中心只差一个“部”字,还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xxx培训分部”,有的个人租用部机关招待所打着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举办各种名目的培训班,在信封上印上劳动保障部的地址,以假乱真。有的通过组织旅游、回扣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生源。
  ——少数人员参加培训的目的不纯,不自律、不廉洁。有的人是抱着一半学习一半玩的目的出来的,有的人是抱着全部玩的目的出来的。有的是个个人行为,有的是集体行为。有的是偷偷摸摸,有的是单位支持,公开透明。有的地方的一些人在出来之前就策划联系好了旅行社,根本不报到,把培训班通知当成旅游通行证。更有甚者,参加培训还要发点财,虚开发票回去报销。
三、几点意见
  (一)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部里办班情况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培训工作涉及很多方面,做好这项工作很不容易。举办一个培训班要经过许多环节,其中组织报名就是重要的一环。现在部里培训班通知发到省市厅局去,或者是办公室来处理,或者是人事处来处理,希望能够保持渠道畅通,把生源组织好。有情况多与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中心沟通联系。如果有必要,我认为这样的会可以1到2年开一次。
(二)注意对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跟踪了解,及时交换信息,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共同维护劳动保障系统良好形象。
(三)打击非法违规办班,防止上当受骗。从办班计划、发文通知、办班单位、培训时间和收费标准上就可以判断真伪。对非法违规的假培训班不仅不转发通知,不派人参加,还要及时向部人事教育司或驻部纪检组举报。
  此外,关于劳动保障双证书项目工作,我也向大家作一汇报。
  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劳动保障专业自学考试(以下简称“双证书”考试),是国务院自考办、教育部与劳动保障部我部合作的考试项目。它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的平台上,引入、移植劳动保障业务培训的内容,所形成的学历教育与业务知识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考试。“一种考试形式、两种证书收获”,即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考试形式,既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也可获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实际上,这个项目本质核心是学历制度与岗位培训制度融合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高等教育与岗位培训沟通结合,相辅相伴;培养人才以应用型为目标,操作型为取向;激发学员学习动力,用教育带动培训,以文凭促动能力培养;课程设置即符合学历教育的起码标准,又体现劳动保障岗位具体、实践性的要求。这个项目的建立,为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实现岗位成才开辟了良好途径。用教育部同志的话说,劳动保障双证书项目的建立是改革、是创造,过去从未有过这种学历制度与培训制度结合的先例。因此,它倍受有关方面和有关领导的瞩目与肯定。劳动保障部很重视这个项目。在我们与教育部商谈建立项目的过程中,步正发副部长予以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从项目建立的指导思想、课程设置到教学考试标准及教材编写都做出一系列指示。他亲自参加教材编写会,向部内有关业务司局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人事教育司自始至终做了大量的关键的工作。对外,与教育部反复沟通协商;对内,协调组织有关司局共同开展工作;对下,周密安排布置落实工作。在各个工作环节上,袁司长都披挂上阵,亲自指挥。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双证书”考试项目于2004年10月首次开考,正式启动。
  在2004年首次考试中,有5个省市率先参加,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江西省、湖南省。首次考试课程有两门,《劳动关系》和《失业保险》。参加考试人数为808人。其中北京130人、天津439人、湖南省101人、辽宁省71人、江西省67人;考生来源:主要是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此外还有部分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全国五省市考试平均通过率近60,经过助学机构培训的学员通过率较高,有的省达到了98。首次开考,总体情况是好的,特别是5个省市劳动保障厅人事教育处,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2005年将有两次考试,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上半年这一次在2004年已开考的5个省市基础上又增加了3个,分别是:福建省、四川省和甘肃省;预计考试人数将增至1500人左右。也就是说,目前有8个省市已经运转起来。从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培训教材的编写情况看,大多数课程教材现在已经出版发行,足以供给学员之用。据了解,一些省市正在抓紧工作,准备陆续开考。其中今年下半年将有6个省市拟发文准备从下半年参加考试。这样,到年底将有14个省市可以开考。
  从已经开考和准备开考的省市情况看,这项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快较好的进展,有几个重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北京、天津和湖南等省市,厅领导高度重视,或者做出明确批示,或者主持会议布置工作,或者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厅长赵湘平同志亲自挂帅,担任省“双证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是将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做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的省市要求45岁以下在3至5年内要获得此资格证,并把此证逐步做为上岗的必备条件;有的省市把此证作为劳动保障系统职工使用、任职、提拔的主要依据;有的省市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三是宣传到位,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做得较好的省市,在启动阶段,与省级教育部门反复协商,周密细致地考虑每一个环节,在此基础上做好宣传工作。比如北京通过新闻发布会对项目进行宣传,宣传范围不仅在劳动保障系统内,而且扩大到企业劳资人员。天津在《天津教育报》用整版篇幅作了详尽的宣传,并安排在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教育专栏中,与主持人用问答的形式作了宣传,并现场接听热线,回答听众咨询,不仅如此,还举办咨询大会。湖南召开全省电话会议宣传动员,厅长亲自参加。
  尽管这项工作已经启动,但是各地的进展还很不平衡,有的动作快,有的动作慢,有的还没动。目前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约共有28.7万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仅占41.3,而劳动保障专业和岗位知识的不足则更为严重。通过双证书能够较快较好地改进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结构,有力地促进能力建设,请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有利于劳动保障事业的事情做好。
  希望已经开考的省市,在保证培训质量基础上,要继续扩大生源,向企业和社会延伸。
  希望准备开考的省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周密安排,打好基础。具体事宜请与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开发处联系。
  希望还没有行动的省份不要落伍,尽快动起来,迎头赶上,争取下半年能够参加考试。
  希望我们与当地的教育部门建立起良好工作关系,协调配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希望抓好助学机构建设,以方便考生参加培训,提高水平,积极面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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