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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8/7/27栏目:组织人事

,着重研究加强对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党员群体进行有效管理的办法。建立健全服务党员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的工作,创建“党员服务中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广大党员参与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建立健全自我纯洁机制,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6、以改进方式、加强领导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的执政经验表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党的政治任务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改进。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根本问题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使党的领导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精神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从发展党内民主、发挥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作用入手,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的新的实现形式,使党组织的意图更好地体现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使党组织的决策更好地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拥护。一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完善基层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行党的基层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在2004年乡镇党委换届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方法和形式。同时,选择1-2个辖市(区)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的精神,继续推进在乡镇、非公有制企业“公推直选”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负责人试点工作。到2008年,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的面要达到15。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在事业单位进行“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着力研究经过“公推直选”产生的党组织成员,尤其是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方式。二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与基层民主建设的互动。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把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作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的重要途径,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重点抓好村务、居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采取有效途径,落实党员、群众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社会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发展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建设相互促进,同步推进,共同提高。
  三、优化运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强化推进“强基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推进“强基工程”,是我们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管意识,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强基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1、要落实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责任制,牢固树立不抓基层党建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基层党建工作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也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切实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放到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建立健全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委明确了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好各自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实际问题,指导基层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刚刚成立的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职能,发挥好作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后每年都将从市财政拨出300万元专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省、市两级党建工作示范点,支持省、市两级领导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支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等等。各单位也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要统筹安排,力求整体推进。各级党组织在加快“两个率先”的进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统筹起来,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党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既要搞好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又要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指导,落实具体措施,推动整体工作。当前,要按照《2004-2008年常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要求,广泛开展以“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基层“五好”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创建“好班子”活动。对于已有的成功做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规范,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对于仍处于探索阶段的做法或薄弱环节,要集中力量,加强指导,采取措施,力求突破。至2008年底,全市力争再创成2个省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60的镇党委、60的村党组织达到市级“五个好”目标;力争创成2个省级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30个市级“五好”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10个“五星级”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力争创成3个省级非公有制企业和1个省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30个市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和2个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3、要勇于创新,体现时代要求。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源自内在的活力。我们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到党的工作大局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去认识、去把握、去部署,并善于根据形势变化推动工作创新。要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大胆探索符合“三个代表”要求、能够促进“两个率先”的新做法、新举措;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吸收群众智慧启迪思维,依靠群众实践探索方法,总结群众经验寻找答案;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从探索实践中发现难点热点问题,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中积累经验。要把加强各级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强基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和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的重要任务,从工作待遇、工作条件、工作氛围等方面关心和爱护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使他们更加热心、安心、诚心地为党的事业而努力工作。
  4、要加强管理,确保工作成效。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领域的工作特点,从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推行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让基层党组织创有目标、改有重点、行有方向。要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考核基层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优劣的重要方面,保证目标管理落到实处,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同志们!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事关长远、事关根本。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毫不动摇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持之以恒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强基工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更有活力,为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积极扩大党内民主,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先后进行了“公推直选”非公有制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委员试点、“公推直选”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召开党员大会直选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这些开创性的工作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重视和好评。
  总结几年来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有四条基本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借鉴:
  ——基层党建工作只有始终立足于服务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才能真正发挥在发展大局中的关键作用。只有主动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努力探索和找准基层党建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才能真正做到围绕中心出思路、定目标、搞活动、做工作,才能有效深化党组织的活动内涵,拓展党组织的活动空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党的根基才会更牢固,党的基层组织才会更有生机和活力。
  ——基层党建工作只有始终立足于改革创新,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才能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品质。时代在发展,人民的要求在变化。新形势下的基层党建工作,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另一方面更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拓展创新空间,以发展的眼光观察世界,以改革的精神筹划工作,不断加强思想观念、工作制度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努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想得深一些,我们的工作才能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不断推出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开拓新境界。
  ——基层党建工作只有始终立足于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真本领,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支持,不断巩固执政的基础。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进程中,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始终把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发展成效放在第一位,脱离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党建工作就会变得空泛,就会变成花架子。因此,基层党建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把基础工作做好,特别是要扎扎实实地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和能力,带领群众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支持,我们的基础才能不断得到巩固。
  ——基层党建工作只有始终立足于严格规范,才能真正形成长效机制,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定要坚持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在完善中实现长效。近年来,我们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作机制,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提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讨论干部任用事项实行投票表决的意见》、《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习积分制的意见》、《2004—2008年常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等一系列工作意见,建立了学习教育、分类管理、权利保障、激励考评、吐故纳新和作用彰显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6大长效机制。这些工作制度有力地加快了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步伐,优化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运行模式。
  同志们,过去几年来党建工作的不断加强,为促进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发展进程中,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任务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并强调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基层党组织都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省委十届八次全委会之后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强基工程”为总抓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总任务。这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总纲领。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强基工程”,进一步开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加快“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伟大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下面,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发展大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推进“强基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现实意义
  1、大力推进“强基工程”,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适应不断变化的执政环境的迫切需要。从国际上来看,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有所增加。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来看,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利的体制环境。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生产力和科技、教育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还很大,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居民还为数不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这就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特别是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大力推进“强基工程”,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积极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实情况的迫切需要。我们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有许多需要不断努力加以改进的地方,还有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抓紧解决,归结起来,主要是两方面的问题:一个问题是“不适应”。就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队伍中还有思想观念和执政理念的不适应,还有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不适应,还有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不适应。这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还不高、依法执政能力还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还不大,以及少部分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等。另一个问题是“不符合”,就是有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不适应”是从本领方面影响我们党的建设成果和执政成效;“不符合”是从作风方面影响我们党的建设成果和执政成效。我们强调解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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