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演讲稿 >> 会议发言 >> 正文

县新农村建设动员暨农村干部培训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08/7/27栏目:会议发言

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障“新三难”矛盾,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相当数量的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已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因素;一些农民生存压力大、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对这样的一些问题,在现阶段,单纯依靠支出财力,不可能马上解决,在短时期内也不会有所缓和。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思想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的奋斗目标,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的综合要求。换句话讲,由于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党中央作出了我们国家总体上处于“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时期,我们有能力把农村的事情做好,也应该做好。所以讲,党中央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到新的阶层理论,是科学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国外以及全国各地是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的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是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纵观世界各国和我国部分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历程,大多走过了大相径庭的路子。
从国外的情况看,世界上每个发达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都把开发农村、解决薄弱环节作为整体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举措。它们都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国家投资为主导,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农村的基础设施改造,带动新农村建设的。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国外几种新农村建设模式:
(一)欧盟的促进农村发展经验。欧盟从1962年开始实行统一的农村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价格,提高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在具体政策上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市场支持措施。具体做法是:政府对于各种主要农产品制定出一个保护价格;保护价格每年确定一次;同一产品在欧盟内部各个国家的保护价格水平相同;政府出资按保护价格买断产品,并退出国内市场流通;政府付费委托储藏;保护收购总量无上限,有下限。第二,政府公益服务措施。西欧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对农业的公益性服务,包括农业研究、农业推广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等。第三,农业基础建设投资扶持政策。西欧在帮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方面,通过提供购买补贴和贷款优惠,长期以来给予了大量的支持。第四,政府的直接补贴政策。由于农业是低效产业。从1992以后,欧盟为减少农民因供大于求而造成的损失,引入了直接补贴政策。欧盟的农业政策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表现在生产总量、贸易额、单产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
(二)韩国的新乡村运动。上世纪70年代,韩国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工农、城乡发展严重失调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在1970年4月,韩国政府开始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的家乡建设活动。韩国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的“新乡村运动”,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
韩国新村运动分为五个阶段:(1)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这一阶段的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2)扩散阶段(1974-1976年),新村建设的重点从基础阶段、农民居住生活条件的改善,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3)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推进新乡村运动的工作重点放在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上;(4)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1988年),在这一阶段,政府大幅度调整了有关新乡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乡村运动的民间组织;(5)自我发展阶段(1988年以后),政府倡导全体公民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并致力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在不同阶段,政府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称赞。
其主要做法体现在改善农村公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电气化、让农民用上自来水、推广高产水稻品种、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协组织和兴建村民会馆等八个方面。2004年6月,韩国又发起了“一社一村”运动,就是一家公司、企业自愿与一个农村建立交流关系,对其进行“一帮一”的支援。三星、现代、韩国电力、韩国通讯、浦项钢铁等大型企业带头,政府部门也积极参与,迅速扩展成为全社会参与的支农运动,农村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日本的新农村建设。相对于欧美诸国,日本有着与中国国内更为相像的地方,表现在传统文化、人口分布、建设历程(战后起步)等方方面面,而且日本在资源贫乏基础上的经济振兴更是为世人所称道。半个世纪多的时间里,日本农村从初期较大的城乡差距,发展到中期的城乡一体化,再到如今的更高层次的追求农村生活魅力、谋求可持续发展,充分展示了日本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进程。日本开展新农村建设,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61-1998年):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村发展。二战后,因经营规模狭小、技术进步缓慢,严重阻碍了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户收入的增长。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人口急剧减少,工农和城乡差距日益扩大。于是,为了缩小工农和城乡差距,日本政府从1961年开始,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等一系列法律,并修订了《农地法》和《农振法》等法律。基本思路就是从产业振兴角度切入,以促进农业发展为主线,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主要内容都是围绕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率,扩大农户经营规模,增加农民收入,以缩小工农产业和城乡收入差距。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从农业角度涉及了农村发展问题,但并没有系统、专门的内容关注农村建设问题。
第二阶段(1999年以后):农村与农业并行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农业面临食物自给率明显下降,生产成本高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减弱,农户经营规模小,兼业农户占主体地位,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山区农村经济衰退等一系列问题的挑战。于是,在旧《农业基本法》的基础上,从1999年起,日本又出台了《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以及《山区振兴法》等配套法律,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支持山区半山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政府对山区农民的粮食生产给予财政补贴,此外,还对山区农民发放直接收入补贴,以免农民荒废农业生产。
二是大力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吸引年轻人留在农村和新的农业劳动者进入农村。
三是制定地域性的产业重振计划,推进农村、山村及渔村地区振兴。充分发挥各地特色,通过自主性及独创性经营理念,以农林水产业为突破口,发挥在地区经济振兴及就业机会创造上的积极作用,建立《农村、山村及渔村重振计划》。通过有关省厅大臣等的实地考察、交换意见,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是设立“农村建设专项费”,支持农村个性化、亲环境型发展。按新颁布的《景观法》,对农村、山村及渔村地区特色自然景观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地区居民、土地改良区及非营利组织等的共同参与,形成自然与农业生产协调发展的田园自然景观,创建“田园学校”等环境教育基地。
五是鼓励农村地区发展非农产业。日本政府制定《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新事业创新促进法》以及《地区中心小城镇建设及产业设施重新布局促进法》,吸引城市工商产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小城镇产业发展。日本大分县从1979年开始推行的“一村一品”运动就是成功的实例。
六是建立城市与农村共存及双向交流的机制。通过创建绿色观光事业及体验农村生活等活动,增强城乡国民间双向交流。
国外的经验表明,新农村建设将主要依赖于三方面力量:一是政府的扶持。二是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三是“三农”自身的发展。尽管欧洲国家及韩国、日本等采取的是政府或企业对农村发展的单方面支持行动,但其启示意义非常重要。它说明,企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和先进的组织形式,在“三农”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从我国部分地区开展的新农村情况来看,虽然还没有一个地方创造出成功的经验,没有一个地方确立一个固定模式用来指导新农村建设,但是,目前江西、浙江、北京、河北、甘肃、湖北等省市的一些地区,围绕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已经先行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相似、名称各异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其中一些做法和思路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一)江西赣州提出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4年江西省赣州市拥有845万人,城市化率只有20,是中部省份的中等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较弱。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人均耕地面积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于欠发达的低山丘陵地区,中部崛起的任务繁重。在这种形势下,为了闯出一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来,2004年9月正式发起了“五新一好”的新农村建设行动。主要内容是:以抓好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培训新农民;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经济组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主导,塑造新风貌;以“三民”(亲民、为民、富民)活动为抓手,创建好班子。力争到2010年,使赣州60%的村镇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
(二)浙江绍兴开展了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行动。浙江绍兴是个比较发达的地区,他们的新农村建设比较典型的是,绍兴县2003年下半年开展的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行动。该行动坚持的基本原则是:规划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城乡统筹、互促共进、集聚集中;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整合资源、节约用地、持续发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愿。采用的模式分三种:一是拆迁新建式,就是“破旧立新”;二是整理改造式,就是“推陈出新”;三是保留治理式,就是“洗新革面”。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政策:一是用地优惠。县政府提供新农村建设专项土地指标;鼓励开展拆旧建新工程;规划一部分土地用于村民建房。二是税费减免。新农村建设的测绘、规划费用,按村庄人口规模给予补助;对新农村建设中所涉及的规费,全免、减半或只收工本费;免费提供新农村建设户型通用图集。三是考核奖励。新农村建设的村中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的费用,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奖励给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对各镇街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山东青州开展了“巴伐利亚试验”。该实验项目的官方称谓是“中德土地整理与农村发展合作试验区”。这是15年前,山东省青州市南张楼村在德国一家基金会的帮助下,开始进行的一场旨在证明“在农村生活,并不代表可以降低生活质量”的试验。二战后的德国和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有很多相似之处,大量农业人口离开农村涌入城市,农村土地甚至出现荒芜现象。50年前德国在巴伐利亚州开始实施“巴伐利亚试验”后,成为德国农村发展的普遍模式,并在1990年起成为欧盟农村政策的方向。德国希望把在其本土成功运行的“巴伐利亚”农村发展模式运用到中国来。因为山东当时的农村特征与巴伐利亚州比较相似,而且还建立了省州之间的长期友好联系。在该项目落户之前,南张楼村在青州属于中等偏下的农村,而德国人看中的正是南张楼村当时作为中国北方农村代表所具有的天然劣势:不靠城、不靠海、没有大企业、不靠近交要道、没有矿产资源、人多地少等。项目实施15年来,应当肯定地说,南张楼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收入提高,目前年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兴建了80多个企业;成功地留住了人,项目实施前该村居民4000人,目前还是4000人;居民生活方式改善,用村里年轻人的话说就是:他们不想去城里,是因为城里有的,南张楼都有。目前这一试验是否成功了?中德方面专家的共同认知是:“巴伐利亚经验”部分达到了最初的目标。当然,目前这是一项还没有终结的试验,改造农村是几代人的努力。
以上这三种模式对我们泽州新农村建设都很有作用,比如南部山区乡村可以学习江苏赣州经验,主要解决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和浙江绍兴市学习,建设全面小康型新农村;纯农业地区要向山东省青州市南张楼村学习。总体上全县的新农村建设,我倾向于浙江绍兴模式,下一步,我们要组织人员到浙江绍兴学习,同时我们还要组织一部分人到山东省南张楼村学习。
(四)四川成都新农村建设经验。成都市从2003年开始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逐步让农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基础设施等方面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使城乡共生共荣共发展。其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可以概括为“三个集中”、“三大工程”和“六句话”。“三个集中”是:推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和农民向集镇集中。“三大工程”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六句话”是:坚持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为重点,以科学规划为龙头和基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建立健全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以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为保证,以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方式转变为着眼点。
应当讲,从国外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我国部分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做法来看,每种新农村建设模式都决定于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状况、经济水平、人文历史、发展机遇等多种要素。我县的县情和外地的情况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多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只能借鉴学习外地的经验,更多的是要从我县的县情出发,走出一条适合我县发展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三、我县怎样开展新农村建设
中央提出的“5句话、20个字”,具体到我们泽州县,就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新产业、新风尚、新村镇、新农民、新机制这样的“五新”农村。再具体点,就是到2010年,要把全县10的村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农村,50的村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农村,40的村建成小康或者宽裕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下页更精彩: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