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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8-24 04:13:30 会议发言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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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大会上的讲话

  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大会,就是专题部署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智富亲自过问并明确要求:通过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提升医德医风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务工作者形象,降低群众就医成本。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作了专题研究,县长毛宗保就此项工作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刚才,副书记、监察局长传达了全市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毛宗保县长的重要批示,巧平副书记宣读了实施方案,强国局长、熊辉院长和李伟院长分别作了发言。特别是县政府邹副县长就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作了一个很好的讲话,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我完全同意。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提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是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重要途径。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构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阳光运行机制,让医药卫生事业的阳光普照千家万户,惠及广大群众。对此,医疗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深入开展。
  
  (一)开展阳光行动是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把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遏制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对专项治理高度重视,2月23日,全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省委书记苏荣亲自过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长吴新雄作了重要批示。1月26日市里召开的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把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六项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部署。为落实好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并把全县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作为今年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四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此,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好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省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开展阳光行动是群众的迫切期待。近年来,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升公开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应对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药价虚高,医疗服务中的乱收费、乱检查、"大处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依然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些问题还很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意见很大,反映也很强烈。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就是要推行一系列的阳光措施,顺应广大老百姓的迫切期待,努力把药品价格降下来,把医疗服务水平提上去,使群众更加了解医疗事业,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
  
  (三)开展阳光行动是转变行业作风的内在要求。医药卫生系统是重要的民生部门,关系亿万群众的健康、千家万户的幸福,医疗机构的干部职工被群众称为"白衣天使"。几年来,全县医药卫生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明显好转。在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在抗洪抢险灾后自救、应急卫生处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示了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也存在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从业不廉等问题,损害了"白衣天使"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就是要抓住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推行医药阳光购销、医疗阳光服务,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医患互动、促进医患和谐,为医药医务工作者提供一个展现时代新风貌、展示良好新形象的平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
  
  县委办、县政府办已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查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分解任务,细化工作,确实做到任务到人,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努力解决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为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这次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时间是从今年3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工作内容主要是重点治理2009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单位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范围是县卫生局、县发改委(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等具有医药购销监督管理职能和医疗服务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目标要求是以推进医药医务阳光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强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为突破口,努力实现"三升一降"目标,即:通过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提升医德医风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务工作者形象,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最重要的是要做到"阳光"二字,最关键的是要落实"行动"二字,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三个重点环节,让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阳光行动带来的实惠和温暖。
  
  (一)要强化廉能管理。要在去年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为契机,以查找廉能风险为抓手,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能风险查到点、防控机制建到岗,实现廉能风险的前置处理和有效预防,努力营造全县医药卫生系统勤廉为民、医德高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扎实开展廉能风险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学习省、市、县关于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有关文件,学习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立足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举办廉能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推行廉洁从医,切实增强医疗卫生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廉能意识。二是深入查找廉能风险。突出医药采购、医疗服务以及医药卫生行业政审批、执法监督、新农合报销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找、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认真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从业不廉、效能低下的风险。三是建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针对查找出的岗位风险,建立廉能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构建医药卫生干部职工廉能风险评价机制,对干部廉能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建立廉能风险预警机制,将清权确责后的部门和岗位职权,进行流程再造,推行单项预警-综合预警-预警公示"三位一体"的预警纠错机制。
  
  (二)要整治突出问题。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一是要全面排查。全县医药卫生系统要紧紧围绕医药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突出问题,从上到下,由内到外,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医行政行为、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要认真自纠。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制度建设不完善,弄虚作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分管领导的责任。三是要强化整改。对自查自纠和查处案件发现的问题,在开展药品采购专项督查,加强临床用药监测预警,完善医用耗材采购监管机制,完善医药价格公示制,畅通监督渠道等方面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坚持纠建并举。抓住药品器械购销、医德医风建设、临床路径管理、检查用药收费、基本医疗服务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监管,提高监督效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源头治理,努力解决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在医药行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构建医药医务阳光透明运行机制,切实做到"药品购销阳光操作、医德医风阳光评议、临床路径阳光管理、检查用药阳光收费、基本医疗阳光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推进工作、突出典型示范,确保此次阳光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县里已成立了医药医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工作。各乡镇、各有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把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纪工委和乡镇纪委书记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阳光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县检察院要按照同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查办阳光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县卫生局和有关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机构阳光行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阳光行动。县政府纠风办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对阳光行动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县医药医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推动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深入开展。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及时跟踪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要强力推进工作。医药医务阳光行动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教育干部和从业人员。要把廉能管理作为推进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关键,着力强化监管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要把治理突出问题作为推进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重点,既要全面自查自纠,又不能搞人人过关,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问题的机会;认真组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重要手段,有关执纪执法机关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完善制度作为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重要目的,(www.fwsir.Com)把健全机制与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使医药医务阳光行动运行常态化,确保群众持续受益,长期得到实惠。
  
  (四)要突出典型示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抓好一批示范点,树立典型,突出特色、打造亮点。要注重正面教育和引导,结合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发现、培植和宣传先进典型。要善于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在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要从点到线、由线及面,点上突破、线上连接、面上推进,扎实推进医药医务阳光行动。
  
  同志们,阳光是公开的,阳光是无私的,阳光是透明的,阳光是健康的。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是一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以更加坚定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共同努力、携手并肩,以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实际成效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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