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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维纳斯,抑或魔鬼终结者?——电脑、电脑文艺与电脑文艺学

时间:2006-11-26栏目:艺术理论论文

学科。  

  电脑文艺学的发展,是对传统文艺学的颠覆,还是促进了传统文艺学的更新?
笔者认为:从研究对象来说,电脑文艺只是人类文艺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以电脑文艺为研究重点的电脑文艺学只是文艺学的一个分支。在一定意义上,信息科技和传统文艺学是孕育了电脑文艺学的双亲。电脑文艺学如果真的有所建树的话,传统文艺学只会因此增辉,它应当将电脑文艺学当成自己的生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延续,为电脑文艺学的每一进展感到高兴。
  不过,如果我们注意到辩证的发展总是包含了对于传统的某种否定的话,那么,必须承认:电脑文艺学本身是对传统文艺学的一种挑战。
  电脑文艺学具有和传统文艺学不同的理论前提:传统文艺学认为文艺是"人写"、"写人"、"人读"的。电脑文艺学虽然承认上述命题在一定历史时期是成立的,却不认为它们天经地义,而主张随着时代的进步将视野逐渐扩大到电脑化的人类、智能动物和机器人的创造性活动。在现阶段,已提上研究日程的课题至少有:电脑被作为创作工具加以运用之后,人类的思维方式、作为特殊社会角色的创作者和鉴赏者的艺术活动受到什么影响?如何评价由随机程序自动产生的或由艺术机器人完成的"作品"?如何评价描写机器人心理的作品(如阿西莫夫的小说《我,机器人》等)?如何从生态伦理学的角色反思人与其它生物的关系、反观历史上那些以动植物为题材的作品?如何认识人的审美心理、探索灵感与顿悟等奥秘并向人工智能科学输送相关研究成果?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进行艺术作品的甄别、艺术专家系统的开发?等等。
  电脑文艺学将目光更多地投向现实和未来。换言之,它更多地关注那些正在社会生活中崭露头角、而且前程远大的新事物。传统文艺学通常给经典作品以青睐,援引它们作为自己立论的根据。电脑文艺学虽然尊重经典的历史地位,但也注意到不少经典如今对于现代读者已经显得相当隔膜的现实。传统文艺学敬重大师,认定他们作为大师的前提说明了其观点具有不可移易的价值。电脑文艺学虽然承认大师对文艺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但却认为是诸多无名小辈试图超越大师的努力推动了文艺的进步。传统文艺学以经典作品的创作经验和文艺大师的金口玉言作为中心,据此树立自己的理论规范;而电脑文艺学则主张将目光更多地投向边缘,开拓理论发展的新天地。理论的使命不仅是解释过去,而且包括预见未来。过去和未来统一于现实(当下的存在)。立足现实的条件,借鉴过去的经验,在思考未来的发展目标的同时,探寻实现上述目标的道路,这就是电脑文艺学给自己设定的任务。
  在理论来源方面,传统文艺学十分看重历史上已有的文艺范畴和命题,而电脑文艺学则将文理结合部作为知识的新增长点。曾几何时,为了摆脱文艺理论作为意识形态之工具的阴影,我国不少学者将西方文论作为武库,想从中找到赖以安身立命的法宝。如今,为了摆脱关于"失语症"的神经性焦虑,众多学者又求助于本土的古典文论,企图从中觅得复壮剂。毫无疑问,他们的努力都有其历史价值。尽管如此,理论工作者不能不看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理不仅适用于物质生产,而且也适用于精神生产。对文艺学来说,在现在生活中分明有一块可以长出新苗的沃土,这就是科技的现实应用。在80年代,系统科学方法论的输入,曾给文艺理论带来了勃勃生机。当然,其时"平移"的方法所带来的缺陷不久便暴露无遗。我们从事电脑文艺学研究,正是要摆脱上述弊端,将理论创新建立在实际的、新鲜的创作经验和鉴赏经验上,一方面要防止食洋不化、食古不化的毛病,另一方面要注意生搬硬套科技术语、忽略文艺自身特点所可能带来的问题。电脑文艺由附庸蔚为大国的历程,同时是电脑文艺学成长壮大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理论工作者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由于社会分工的影响,科技与文艺的对话存在某种障碍,多数文艺理论工作者对于科技的进步不太关心、不感兴趣,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就现实基础而言,电脑文艺学是以信息社会为安身立命之地的。信息社会有别于传统社会,但又是传统社会合乎逻辑的发展。作为信息社会三大主题的全球化、可持续性发展和知识经济

,要么在传统社会中已露端倪,要么是基于传统社会所暴露出来的弊端的否定,要么是对于传统社会的狭隘眼界的超越。信息社会人们的生存方式不见得会和传统社会一样,文艺领域也必然发生巨大的变化。艺术家将不再是雇佣劳动者,信息化的艺术将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艺术生产虽仍需要一定的资金和设备,但是,由于科技的进步,这些资金和设备在生产要素中的地位将大为下降,而人的创意、在生产过程中所应用的知识的地位则将大大上升。智能型艺术软件的开发将改变艺术活动的传统方式,使人机交互大为便利。由于信息网络日益发达,艺术产品的按需生产和分配将成为可能(目前所谓"按需点播"、"按需收视"只是其前导)。艺术产品模式化将和物质生产标准化一样成为过去,代之而起的将是柔性化生产。作为生活环境的电子空间将给艺术家带来许多新的体验,从而大大丰富艺术作品的内容。处在这样的时代,电子文艺学顺理成章地应该关注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它本身将随着社会变迁、科技进步而实现自我更新。
  的确,比起源远流长、硕果累累的传统文艺和文艺学来,电脑文艺也好,电脑文艺学也好,目前所已取得的成就几乎都是微不足道的。虽然如此,只要注意到信息科技正以不可阻挡之势改造着我们的生活,注意到新兴的"第四媒体"正将人类文明的横向传播和纵向传承纳入自己的轨道、使其它传媒相形失色,便不难理解关于丑小鸭的古老童话的现代启示。"数字化生存"的含义之一,正是以当代信息科技改造传统文艺和传统文艺学。循着这一道路前进,可以说:电脑文艺和电脑文艺学目前所已取得的成就,相对于所能取得的成就而言亦是微不足道的。
  科技界某些人对于信息科技的前景曾有过诸多对人类不祥的预言,文艺界也曾出现过不少将智能电脑和机器人妖魔化的作品。当电脑文艺出现之后,又有人为文艺(说到底是传统文艺)的命运忧心忡忡,怀着深深的感伤渲染科技进步所导致的人文精神的失落。这种世纪末的情调和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人们对于科学的向往和追求正好形成尖锐的对照。对于科技的社会作用所进行的反思确实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因此将作为当代科技之成果的电脑、电脑文艺当成"魔鬼终结者",那在理论上是大谬不然,在实践中则于事无补。毕竟,电脑、电脑文艺都是人的智慧的结晶,人都藉此显示了自己的力量,我们完全有理由为人能够造出如此之"尤物"而充满自豪。不论是作为当代科技之代表的计算机,或者是作为信息科技与文艺联姻之成果的电脑文艺,都是人文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显现。它们决不应成为(事实上也不是)人文精神的对立物。至于电子盯梢、电脑窃密、病毒为虐等网络上的问题,其根源并不在于信息科技本身(类似的现象在现实世界早就存在,虚拟世界中的斗争只是现实世界之斗争的延伸);文艺领域中剽窃成果、诲盗诲淫等丑恶现象,也不是由于引入电脑技术的结果,电脑技术充其量不过是替这类现象创造了新的存在空间(Cyberspace)而已。一切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负有使命感的有识之士,完全有可能利用信息科技实现自己的抱负,没有必要陷于莫名惆怅与感伤以至失却良机,这就是我们研究电脑文艺学所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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