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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0 22:36:5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明确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今年的工作。

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回顾

  2002年是南京综合实力提高最快,城市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年份之一,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富民强市、加快发展” 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作风转变年”、“调查研究年”的各项措施,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从更新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入手,多次进行解放思想动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开展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理念研讨,制定了转变作风和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的具体措施,编制了今后五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激发了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创新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明确了全市系统实现快速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在学习江泽民“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热潮中,全市系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加深了对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质的理解,思想更加统一,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工作精神更加振奋,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跃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司法行政的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去年是我市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成绩喜人的一年。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律师业实施品牌战略,规模化、专业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实现联合重组,其中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成为全省律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振泽、圣典、知识、天之权、三法和刘洪等一批律师事务所形成了各自的专业化特色。公证业务呈现全面增长的良好势头,全年办证量突破17万件,同比增长33%;区县公证处业务量平均增长42%,形成了市做大、区县做强的良好格局。市公证处启用的公证业务管理集成系统,使办证效率和办证质量明显提高,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在今年人大、政协换届中,有20名律师、公证员分别当选省、市、区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体现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业的信任和肯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所都落实了专项编制,增配了人员,办公条件和硬件装备普遍改善,工作趋于规范,有58个司法所经验收合格达到了司法部规定的规范化标准,占全市总数的46%。劳教所教育改造秩序井然。在大连山劳教所由市直管的半年多时间里,先后完成了办公、监管设施等方面的改造,新建了习艺性劳动场所,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了扩建建设规划方案,为提升市管劳教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窗口单位的硬件建设和机关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考试办公室和法学培训中心搬进新的业务用房,以崭新的形象开展工作。下关、雨花台、江宁、溧水、高淳等区县局搬进了新的办公地点或者进行了装修出新,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市属公证处业务用房在副省级市中处于较好水平,区县公证处条件正在逐步改善。一些律师事务所业务用房已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展现良好窗口形象。司法行政工作领域进一步得到拓展。成功地组织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市共有617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18%,比全国平均通过率高出11个百分点。启动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对全市各类鉴定机构进行了调查摸底,成立了第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亲子司法鉴定所”。应对“入世”工作取得成效。制定实施了我市法律服务业应对“入世”的10条措施,加强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引导、培育,拓展了法律服务领域,在涉外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服务特色,提升了涉外法律事务的服务层次。法律援助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9件,同比增长181%。法律服务专线“12348”缩号后,咨询量直线上升,同比增长79%。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拥军成为“双拥”工作的新亮点,法律助残、济贫扶老等特色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围绕中心,改善投资环境,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服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突出了应对“入世”、投资创业、老城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成立了“百人普法讲师团”,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法制宣传月期间,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宣誓,并开展了法制文艺汇演、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前推进。制定并实施了《南京市2002年依法治市工作目标》,成立了法学专家咨询组,开通了“WTO与法治论坛”和依法治市网站,网站日平均访问量2600人次。行业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努力为加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市局及六城区司法局积极参与老城环境整治,坚持到一线宣传政策法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了7721工程的顺利实施。公证机构和律师积极为仙林大学城、奥体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服务。市、区县局分别制定了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服务的措施,主动宣传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与招商引资配套的法律咨询服务网络、代理服务投资和商务活动、调处与投资有关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四)强化基础,构筑防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有效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2万多起。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得到巩固和发展,加强了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市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受了检验。“9·14”重大投毒案件发生后,江宁区局机关及司法所人员全部出动,参与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市局组织部分律师为事件的善后处理提供法律服务,锻炼了基层队伍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劳教场所实现了“四无”。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树立场所安全第一的思想,狠抓场所安全稳定,优化管教手段,提高矫治质量,2002年实现了第三个无劳教人员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重大生产事故的“四无年”目标。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扎实。全市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市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有效提高了管控和帮教水平。2002年登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xxx人,继续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度化。组织律师坚持定期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免费解答群众的涉法问题,依法疏导上访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适应形势,开拓创新,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从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区县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市局加强对区县局机构改革的指导,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目前,区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已经完成,明确了领导班子,完成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脱钩改制。重新审批年检基层法律服务所78个,注册执业人员450名,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人员构成、服务范围等方面的规范,引导其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法律服务中去。公证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得到优化。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方针,公证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公证方式得到优化,公证行为更加规范。“法律进社区”工作全面启动。制定了法律进社区实施意见,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各项职能优化整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六)依法行政,健全规范,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落实机构,加强培训,法制工作受到普遍重视。在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法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政府的立法改革论证,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一些建议、意见被立法部门采纳。清理规章制度,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为适应“入世”、转变政府机构职能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市局将行政审批事项由11项减少到4项,对原有的164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85项,修订43项,并将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推行政务公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局加入了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行了公示;劳教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也都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服务公示。通过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增强。去年全市系统共发生公证行政复议案件5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由市局法制部门承办和指导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无一败诉,并以发送整改建议书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指出问题和瑕疵,增强其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并通过实施行政处罚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2002年对7名违纪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予以警告、停业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文明执法,诚信服务,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全市系统通过开展转变思想作风、行风评议、“双争”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机关和基层思想作风建设初见成效。司法行政机关转变作风,劳教所、司法所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使队伍形象建设得到加强。在去年评议机关活动中,全市系统列41个执法部门的第9位,位次有所前移。法律服务业努力创建“信用行业”。出台了法律服务业信用建设实施意见,推出了过错追究、责任赔偿和违规违纪警示等项制度,开展了“争创诚信律师事务所”的演讲、公证诚信服务的研讨,诚信建设已成为推动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和监察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效果。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力度不断加大。一年来,全市系统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习的41人,参加研究生课程班的32人,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329人,参加大专学历教育的58人;参加在职培训、继续教育达近2300人次,其力度之大,人数之多,都是以往没有过的,有力促进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描绘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实施“两步走”战略,2005年南京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4000美元左右,2015年达到10000美元,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新一轮经济增长加速期正在形成。罗志军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GDP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等预期目标,要求把坚持解放思想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把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全方位对外开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把不断突破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把执政为民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核心。随着改革发展的加速,司法行政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必须明确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

  面对新的形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四新”要求,明确四个关系。一是坚持“发展要有新思路”,明确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与促进事业发展的关系。“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伟大的事业。”我们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力培育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不断推出精神振奋点,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抓住发展机遇,促进工作思路的创新,不断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坚持“改革要有新突破”,明确推进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是适应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又会成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基础。要把保障和服务于南京的发展作为工作的第一任务、第一责任和第一评价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适应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实现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的新突破。三是坚持“开放要有新局面”,明确搞好基础形象建设与开创新局面的关系。搞好司法行政的基础形象建设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去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办公条件、硬件装备等基础形象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各项业务的开拓营造良好的环境。我们要不断加强基础形象建设,为开创新局面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的形象。四是坚持“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明确工作形式创新与工作内容创新的关系。工作形式创新是工作内容创新的有效载体,工作内容创新又是推动工作形式创新的内在动力。我们要围绕富民强市的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业务的增长点,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抓创新,以新的举措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

  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认真落实“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新的一年,我们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根本,坚持在新形势下做到“两个务必”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在深入学习中推动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中不断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领会,始终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履行职能、改革发展的政治方向。当前,要在全市系统中开展坚持在新形势下做到“两个务必”的主题教育,重温毛泽东关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著名论述,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关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必须始终坚持“两个务必”的指示精神。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始终不懈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以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二)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认真抓好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全局性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市工作要科学制定2003年分解目标,加强对目标实施的协调指导,探索健全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典型的深化和推广工作,重点抓好与城市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行业的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农村法治村建设。“四五”普法工作要突出抓重点、做环境、造影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人员学法用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区县普法讲师团的作用,丰富社会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新颖性和实效性。要抓好“四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检查,认真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抓规范,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

  努力为加快发展服务。这是律师、公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继续主动为南京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农村和企业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等提供跟进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向高科技和新兴产业等拓展。认真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培育法律服务新的增长点,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律师业要加大推进品牌战略的力度,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年内力争能引进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南京设立办事处。公证业要加强可持续发展研究,做足常规证源,挖掘延伸服务的潜力,开拓新的证源,确保今年实现较大的业务增长。要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业。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办案办证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要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定位,规范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

  (四)抓执法,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从保障改革发展快速推进的高度,不断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教养工作。突出劳教工作特色,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中心,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培养专业化的矫治人才,增强教育矫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劳教人员放假、所外执行等人性化管理模式,总结具有南京特色的劳教戒毒模式。大连山劳教所的建设规划已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要加强领导,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二是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调解人员培训等项工作,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调解协议书制作和建立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项改革。三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以建立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安全防范体系为重点,运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动向进行分析排查,落实对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措施,抓好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实行刑罚执行社会化的有益尝试,是对我国现行刑罚执行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省司法厅已经明确南京市作为试点城市,市局将确定几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五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落实到基层,力争今年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部颁规范化建设标准。六是着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对刑事指定辩护的指导,突出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特色,以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充实人员,扩大志愿者队伍,调整服务布局,改善服务条件,进一步方便群众。七是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待司法鉴定的立法出台后,要本着严格规范、适度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司法鉴定工作高起点地开展。

  (五)抓作风,推进文明执法和诚信建设

  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作风建设,是保障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近两年,全市系统经过共同努力,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对照这次评议机关中反馈的31条意见建议,按照保障和服务富民强市大局的要求,我们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和管理力度上还存在差距。今年,全市系统要以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为重点,突出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和劳教人民警察的特点,整体推进文明执法和行风建设。机关公务员要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中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法律服务队伍要以创建“信用行业”为抓手,更新服务观念,树立新的行业形象;劳教人民警察要认真贯彻司法部《2003—2005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着力提高文明执法的水平。

  市局决定,在全市系统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1.不准劳教人民警察在办理劳教人员减期、所外执行、就医等执法活动中徇私枉法;2.不准司法行政公务员和劳教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饮酒;3.不准司法行政公务员在办理行政审批、核准、报批事项和组织国家司法考试中徇私舞弊;4.不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参与赌博;5.不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损害当事人利益。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严格依法依章予以查处。请社会各界监督。

  (六)抓素质,大力加强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全市系统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和权力观教育,大力宣传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不断推进“双争”和“三十佳”等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研究,采取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等方法,不断完善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充分利用南京师资力量的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党校合作,开办好法律专科和本科以及素质教育培训班,努力提高和改善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促进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做好今年司法考试工作。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着手建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备案管理制度,为我市的法制建设储备法律人才。

  同志们,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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