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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报告

时间:2007/10/24栏目:自查报告

可证等,导致我局无法为其办证。六、建议和措施1、建议实行包头市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核准制度。2005年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管,要落实项目手册备案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制度等”。为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弥补取消“住宅项目综合验收”行政审批而形成的“真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小区整体建设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实行包头市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核准制度,即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经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核准后方可办理交付使用。2、建议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许可法,各司其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经营。各有关部门在立项、土地、规划、开发、建设等方面进行行政审批时,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在法定期限完成行政许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坚决不允许进入房地产市场,对进入市场的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资与消费。这样,能够有效地防止一些不法开发企业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能够实现对开发企业的准入、监管和退出的全程管理,逐步培育成熟的、健康的房地产市场。3、建议设立调查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取证储备金。为了解决执法过程中取证难的问题,建立专储专户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取证储备金,用于解决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垫付取证的资金,同时也能避免办案人员消极工作的借口与理由,提高办案、结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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