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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4 20:36:5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妇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妇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开展“四五”普法以来,****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市妇联按照**市“四五”普法规划和《****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了《***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妇联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妇联组织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成立了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由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设立权益部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具体联络员。各级妇联按照市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多部门合作、层层分级管理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为使妇联系统“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妇联组织把学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体系,促使妇联领导干部更注重学法和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问题;市妇联还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开展这项工作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并将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抓落实。
    二、创新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各级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特色活动是发挥妇联群团优势、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自开展“四五”普法以来,市妇联和司法局每年在“三八”节前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月)活动,每年的9月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市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如:2001——2003年分别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和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2004年维权月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5年来,各级妇联协同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涉妇案件集中审理日”、“模拟法庭”社区行、“法律大篷车”、“送法进山”、“三下乡”、“送法到田间地头”、“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及组织法律知识讲师团巡回演讲等多项特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01至2005年“三八”维权周及维权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妇联仅发放宣传资料就达10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万人次,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300场次,直接受益妇女近60万人次。除此之外,市妇联还利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世界艾滋病日”及“国际禁毒日”等纪念日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
    (二)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主要工作领域。各级妇联利用这一优势,一是把普法与家庭文化建设相结合。向家庭发放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及倡议书、开办各类娱乐活动、太极拳比赛等;在社区开展了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弘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通过家庭文明建设带动社区的文明创建。各级妇联将“遵守法纪,爱国守法,依法治家,远离赌毒”列为“家庭道德签约”的内容。三是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妇联开展的“万家学法”活动,调动了4万家庭参与,9万余人参加知识竞赛,营造了家庭学法的良好氛围。**妇联组织广大家庭开展了“***杯”电视法律知识竞赛;***妇联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法律进万家”活动,形成了社区普法、家庭学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以舆论为导向,抓社会宣传。多年来,全市各级妇联注重与媒体结合,把妇女法律宣传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在电台、电视台设置专题栏目、制作特别节目,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八”节期间,在平面媒体开辟专版专栏,集中优势,扩大影响,广泛覆盖,开设了“148”维权热线。我们曾多次与电视台合作,制作婚姻法宣传特别节目,以真实的案例向全社会宣传婚姻法,再现当今妇女家庭暴力的情况及法律生存状况,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受到广大妇女好评。2005年“三八”节维权专题节目在“零距离沟通”栏目播出。此外,市妇联还聘请律师通过电视举办《妇女法》知识讲座,邀请记者就典型案件到法院开庭现场进行采访报道。2001年,市妇联制定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在规划宣传中利用媒体大力进行普法宣传,**妇联还出动宣传车巡回各乡镇进行广泛社会宣传。目前,妇联组织在维权宣传方面已基本形成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杂志有文章、网络有专题的宣传氛围。
    (四)以志愿者队伍为依托,抓深入宣传。建立志愿者队伍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全市各级妇联发动团体会员、专家学者和高等院校的师生以及社区维权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3年,市妇联和维权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了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连心队,各单位分别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巡回各乡镇重点村,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实效;在市妇联权益部指导下,解放区妇联充分发挥“司法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五好文明家庭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组织115名志愿者深入居民区普法释惑;博爱县妇联组织的巾帼女子联防队在普法宣传和维护稳定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是个有益的尝试。
    三、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妇联组织在普法工作中突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努力实现由提高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特别是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妇联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不断深化妇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全市各级妇联普遍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市妇联建立了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制度,依靠法律手段,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市妇联专门聘请法律顾问,为妇联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各级妇联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学法用法,为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矗***妇联组成了500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妇联对全区女干部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据统计,5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举办基层妇女干部法制培训班60次,培训维权干部20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市妇联还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增强了妇联整体的学法用法水平。
    (二)多渠道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级教育网络,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在家长学校、亲子苑等工作机构设置法制课程。2004年9月,市妇联在维权月活动中,利用家长学校开展法律培训200场,有效地增强家长和孩子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二是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在校园”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三是在社区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活动。邀请市劳教所人员现身说法;带学生参观戒毒所;利用社区宣传版面加大宣传力度等。
    (三)强化流动人口中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抓流动人口中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妇联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一个新突破。市妇联积极探索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工作模式,取得一定的成效。如,市妇联在组织劳务输出之前对即将外出务工的女性进行上岗前的法律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2001年,市妇联通过报告会的形式对我市的打工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社区成立了打工妹之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下力气抓这些弱势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推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妇联成立了“新居民”之家,探索外来人口管理教育工作的新路子。
    (四)关注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市妇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关注妇女、抗击艾滋”、打拐等多项特色活动。曾邀请先进妇女典型8次深入戒毒所和反邪教培训基地对戒毒女和FLG学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召开座谈会6次,赠送法律和实用技术书籍1000本,使她们深受感动。全市各级妇联还组织开展了“关爱家庭,反对邪教”、对FLG学员进行“亲情帮教”等项活动。
    四、求真务实,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源头维权紧密结合。市妇联积极推动人大和相关部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在更高层面上宣传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几年来,市妇联利用有利时机,重点参与修改婚姻法、妇女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禁止使用童工条例、婚姻法司法解释等项工作,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责,努力实现从源头上维权。一是借助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渠道,监督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二是充分利用维权协调组这个民主渠道,督促各部门、各系统履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三是利用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反映各种侵权案件和问题,监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紧密结合。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中,全市各级妇联整合社会资源,初步建立了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通过建立基层维权工作站,开通维权热线和互联网维权专栏、电子信箱等方式,完善了法律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健全了由维权协调机构、维权合议庭、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等组成的司法保护网络;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反家暴报警中心、与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反家暴妇女保护中心,强化社会救助手段;健全了法律服务机构,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妇女儿童法律咨询中心,对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将普法工作与“创建维权示范岗”相结合,督促基层普法工作。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维权协调机构,有23名妇联干部担任了各级法院特邀陪审员,11名妇联干部担任了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
    (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各级妇联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紧密结合,切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解难事。市妇联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为妇女儿童争取和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协调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为贫困妇女进行健康体检和义诊。仅2001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就直接通过信访途径向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236件次,其中,市妇联提供咨询1706件次。
    总之,在省妇联权益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在妇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妇联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妇女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近几年来,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的加大,妇女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度和政治参与度有了明显提高,群众依法上访、依法维权的自觉意识明显提高。妇联领导干部也在不断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增强了法制观念,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真正的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5年来,市妇联干部依法办事,无违法行为,无妇女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2、妇联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妇联等人民团体要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规划》确定了提高妇联组织法制化管理水平的目标。2003年中国妇女“九大”适时修订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对妇联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客观定位,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完善了相关各项制度,为妇联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5年来,市妇联抓住有利契机,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妇联组织定位、职能、作用,使妇联由遵章管理向依法管理迈进。
    3、理论调研在普法工作中见成效。“四五”普法以来,市妇联权益部积极开展理论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完成调研文章5篇,在省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报告选编中刊登2篇,在市委信息中采用1篇,对创新妇女工作起到了很好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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