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两个条例”竞赛活动的总结
际,通过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达到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党的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其效果主要表现为: 一是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近几个月来不懈深入地学习两个《条例》,搞好知识竞赛,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生动的了党纪、政纪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熟知和正确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表示要自觉把自己纳入《条例》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均表示要做到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恪守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带头遵守《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的各项纪律以及税收法规,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是完善制度权力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我们地税目前进行的税收业务流程,按照权力运做范围,我们修定和完善了税收征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和用制度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的遏制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局领导研究决定,今后决策要增加透明度,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做到“三化”即:决策民主化、权力规范化、执行透明化.”只有这样才能 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事情的发生。 四是发扬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谋体监督的渠道,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那里,监督就延伸到那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权力运做的正确性,才能确保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最终达到使两个条例的监督工作落实到实处之目的。为此我局于6月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监督员恳谈会,向社会聘请了30余名监督员,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广泛地征求了他们的的意见。 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员执法情况的检查。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要内容,于近日对半年来税务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稽查局对已查的15起案件进行抽查复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中带苗头性的问题,对于涉税违法案件,在充分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坚持集体审理定案,严格依法按权限处理,该报审理委员会的要报审理委员会,该请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要请他们参加,该进行责任追究的要予以追究,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地税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主体机关来讲,担负的责任很大,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面临着税收体制改革给国税带来的新问题。因此,今后我们要冷静思考、沉着应对,围绕税收工作的中心任务,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贯彻于工作始终,使两个条例起到惩治腐败、保护干部的作用,达到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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