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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办证的监督与管理浅析

时间:2023-02-24 14:21:0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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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办证的监督与管理浅析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临近,投资与建设项目实行集中统一审批办证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国务院及各地政府行政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行政审批改革的举措,大刀阔斧地削减有碍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行政审批法规、条例及事项、并设立各种形式的集中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或“联审办证大厅”,为我国尽早与国际社会及经济组织接轨,创造了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投资环境。笔者试图通过在本区“办证服务中心”近九个月的监管运作工作情况,浅谈一点体会,以为在城区设立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统一审批办证及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意义重大。
   一、优化城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大举措
   去年下半年,南昌市委、市政府相继颁布了洪办发
   (2000)11号、洪府发(2000)37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在全市设立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统一审批办证的规定和要求,东湖区政府根据工作实际,于去年十月份在全市城区率先设立了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目前,除青云谱区、郊区外,西湖区、湾里区及四县纷纷设立了各种形式的“办证服务中心”,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从改善区域投资软环境来看,成效还是不错的。东湖区进驻“办证服务中心”设立办证窗口的单位有:工商、国税、地税、交警、城管、卫生、房管、建筑管理、城建环保、文化广播、技术监督以及外贸、物价等职能部门共13家。办理各种证照事项共27项,截止今年六月底受理和办结各种证照共2213件,接待咨询人员达326人次。基本做法:一是明确规定了集中审批办证的职能和范围,主要包括:区级部门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投资与建设项目的审批办证、审批办证的咨询服务、管理投诉(监察)服务;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办证中心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考勤管理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办证指南和服务承诺制度、日报月报统计制度、周例会制度和窗口文明用语制度,特别是制定了《服务中心投诉处理办法》,对进驻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办证廉洁行为,发挥了有效的监管作用。
   可以说,设立城区“办证服务中心”,加强办证工作的监督管理,为优化城区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了有益探索。“办证服务中心”的宗旨就是本着“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工作方针,为社会及投资者提供“热情、严谨、公正、简便、快捷”的服务,从而树立政府行政部门良好的办事形象,必将促进我市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蓬勃发展。
   二、加强城区审批办证监管的必要性
   监督管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职
   能,如何加强本区域内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统一审批办证的监督与管理,保护区域经济发展,防止部门权力滥用、失控以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减少腐败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意义。东湖区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区办证中心的监管工作,派出专职纪检干部进驻中心,设立监察(投诉)中心,并制定了投诉处理办法及各项廉洁办事制度,公示于中心大厅,抄告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目的在于防微杜渐,从监管制度上去规范办证工作人员的行为。从近几年来新闻媒体披露的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基层权力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办理各种证照“索、拿、卡、要”,甚至以各种理由或借口,刁难和推诿办理各种证照,以至产生办理证照程序不规范、审批环节过多、审批程序和结果不能公开,不利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碍于经济发展,导致权力腐败。产生诸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有些职能部门及少数工作人员,对法律的淡漠,对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了监督管理与发展经济的相互关系和巨大作用,使监管的力度及制度不能得到有效实施。
   东湖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本区“办证中心”的实际监管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要求,严格按照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处理工作制度办理投诉处理工作,从对外受理并协调投资者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办证服务工作的投诉,对内对窗口工作人员廉政和执行规章制度进行监察。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属中心工作职能范围的,由投诉中心处理,反映有关职能部门的由投诉中心转交有关部门责成其处理,并负责督办,并根据投资者反映的情况和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者,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及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扳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在“办证中心”设立投诉(监察)、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姓名。目前,投诉中心尚未收到投资者对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件。对出现投资者反映办理证照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都能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较好地协商和处理,受到投资者的好评。由此看来,加强基层权力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照的监督与管理,是加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区域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的重要措施,适应了当前市委,市政府决心把南昌市建设成为现代区域中心城区奋斗目标的需要。
   三、加大城区经济发展及监管力度的努力方向
   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必须抓住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近,南昌市人民政府就做好行政审批改革,颁布了市政府83号令,出台了《南昌市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文件通知,重要的一点,就是提出了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职能机构,担负重要的日常监督工作。因此,加大对城区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统一审批,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促进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目前城区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办证及监管工作实际,笔者以为尚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并需各行政部门提出更科学,更具合理和可操作的意见和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自身功能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调节作用,达到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改善城市整体投资环境的目的。
   加大城区投资环境及监督管理力度,必须完善其工作制度。一是通过全市及城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促进城区投资与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办证工作,涉及保留的审批事项以及取消的审批事项,以行政立法手段,规范其操作;二是各职能部门凡涉及区级2个部门以上审批的投资与建设项目,都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规范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并进行相关论证;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在区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领导工作协调和工作联系,从制度上去规范和约束办证行为,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四是要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好的自身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职能,改善和完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探索出一条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快全市乃至城区内投资环境的改善和进一步优化的步伐,为早日实现南昌成为现代区域中心城市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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