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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治理 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

时间:2023-02-24 14:22:0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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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治理 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

    加强重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努力实现可持续的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招远是全国产金第一大市(县),2002年1月被中国黄金协会命名为“中国金都”。近年来,我们从抓矿山安全入手,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源头防堵,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从而在全市保持了一个可持续的安全生产稳定局面。2003年,全市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28.9%、15.7%、62.9%和39.6%,我市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
   一、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整顿黄金矿业秩序和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黄金工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多年来,在带给招远人民丰厚物质财富的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黄金生产巨大利益的驱使和诱惑,矿业秩序混乱一直是困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矿山安全生产也成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许多非法采矿点采矿资质条件达不到国家安全规定的要求,工作环境和劳动安全条件差,违规操作现象突出。许多非法采矿者为了减少成本,采矿后不充填,形成了大量地下采空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发。而且,黄金开采是井下作业,点多、线长,危险系数大,隐蔽性强,给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2001年5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大量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准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一次历史上规模最大、决心最足、措施最硬的黄金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中,我们不是就整顿而整顿,而是把整顿纳入“严打”斗争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大格局中,用“严打”和“整治”来贯穿整个行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黄金矿业秩序整顿的决定性胜利。先后炸毁取缔非法矿井304个、选厂138处,清理遣返外来民工7500多人,推倒工棚2700多间,收缴枪支5000多支。对规范完善矿井,由市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对各矿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督促各矿业公司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更新、更换过期、陈旧的安全设施、设备等,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后,统一发放了《安全生产合格证》。同时,市安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规范完善矿井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否则停产整顿,直至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期间,各矿业公司牢固树立“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先后投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资金3000多万元,整改安全隐患1000多处(次),矿山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
   在全局性大规模矿业秩序整顿基本结束后,我们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成果巩固上来。我们从理顺矿区镇、村和矿山企业的利益关系出发,采取镇村两级合股、乡镇控股的办法,把经营权转归乡镇所有。对新成立的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实行镇级管理、村级收益,解决了村级经济发展和矿区群众的利益问题,实现了整顿工作的“软着陆”。并进一步加大了井下现场勘测力度,严禁超层越界、危害安全生产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强化对各矿井持续动态的后续管理。巩固成果期间,先后清理取缔无证非法矿井14处,封堵井下越界工程5处,整治重大安全隐患30处,处理违法人员43人,为实现全市黄金矿业秩序和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的可持续稳定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堵住事故源头,筑牢安全生产各道防线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现由被动应付到主动出击、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工作中,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事故的预防上来,以防为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镇、村及基层企业上,筑牢各道前位防线;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危险源的监控、早期事故隐患的预警和治理,发动全民参与,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我市重新调整完善了安委会组成,由市长任主任,各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任成员,安委会下设14个专业安全领导小组,各分管市长任组长,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直各部门全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区)都相应调整充实了领导力量,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全部挂牌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企业按照职工比例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装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等。从而,在全市建立起了一个由市安委会领导,安监局牵头,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各企业安全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层次分明、反应快速、管理高效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通过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制播公益广告、制作新闻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全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常识;充分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了较大程度提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市、镇两级安监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轮训,进一步提高安监队伍的整体工作素质;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厂矿)经理安全管理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对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不经培训坚决不准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定下发了《招远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文件,对组织建设、规章制度、隐患治理、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性;建立了安全生产基本工作记录和台帐,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档案管理。对全市所有矿山企业、矿井、选厂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把企业全部资料输入档案,存档备查,并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促使我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办理安全生产前置审批(许可)的企业,未经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前置审批(许可)的,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一律不予验收、开工。
   四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对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重新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年初由市政府与各级各部门、各集团公司签订,签状率达到100%。各镇(街道、区)、各主管部门又将责任指标层层分解,与辖区各企业全部进行了签状,各企业再逐级签订到科室、车间、班组和职工,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个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横到边、纵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五是启动早期安全生产预警制度。本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起了市、镇、企三级安全生产预警网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关口前移,事先监督,早期介入,有效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为重点,采取综合与专业、突击与日常、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不定期进行突击性检查,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大规模矿山安全检查80余次,深入矿井检查1500多人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4000余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全部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整改措施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因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复杂事故隐患,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创造条件,分步实施,并加强监管和安全警示,切实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3年,全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8家镇办矿山企业、30家采石场进行了停产整顿,对6家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了关停。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治理
   我市矿山多、车流大、行业杂、工程多,安全生产工作面广量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落实严格的监管措施、保持面上稳定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重点监控和管理,加强重大隐患的治理,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的可持续稳定。
   一是加强重点监控。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们每年围绕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海上渔业生产、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专项检查50多次,检查单位400余个,发现各类隐患4000多处,整改3800多处,整改率98%。加大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和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力度,每年统一组织开展春季防火、“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排查活动,派出工作组巡回检查,落实监控和整治措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重大隐患治理。2003年,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排查确定了18类481处单位为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单位,并全部登记造册,明确了对各重点部位和单位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配套下发了《全市重点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分工》的文件,进一步落实了各整改单位和监控单位的责任分工。各重点监管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与监控,将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边检查、边整改。对已经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种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
   三是加强重点管理。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情况,工作中,我们突出强化了矿山、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在矿山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切实加大了力度,对各矿山企业逐个检查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的发生。督促各矿山企业落实保障设施,加大安全投入,依靠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严查各种交通工具的带病运行和超员载客;在路口、事故多发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加大路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山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和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防火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有效杜绝了重大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为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社会的长治久安,近年来,我市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管理方式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管理水平逐步与国际水准接近,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
   一是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我们把企业的“三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工作作为企业接受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大力推行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到目前,全市已有4家黄金矿山企业通过了一项或者两项认证,有7家企业正在认证当中,并且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推广力度,力争更多的企业通过认证,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全面的安全评估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办法,严格证照管理,重点检查了《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合格证》、《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购买、运输和使用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五大证照。突出评估重点,主要围绕技术资料、安全机构设置、基础管理、事故预防、爆破消防等十四个方面,对各企业的基础工作、基本条件和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以此加强评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到目前,全市已有26家企业在等级评估中被评为A级,32家被评为B级。
   三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市、镇两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安全生产工作不过关,取消所有评先树优资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我们明确提出“安全高于一切”,其它任何工作的开展不得与安全生产相抵触。对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凡是顶着不办、限期不改,由此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行政首长、法人代表的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格执法,对事故相关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建立持续不断的安全投入机制。一方面,狠抓了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先后投资100多万元,与鞍钢设计院、长春黄金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进行技术合作,针对破碎矿体控顶问题,研究成功了“长锚索短锚杆准光面爆破联合控顶技术”;针对厚大矿体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研制成功了“预控顶分段空场尾砂充填及盘区连续回采隔墙尾砂充填”采矿方法,目前这两项新技术已在全市矿山企业大面积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产业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2003年,全市矿山企业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对罐笼、卷扬机等提升设备进行了全面改造,有效地提高了安全可靠度;投资600余万元,更换了通风设备特别是空压机系统,安装闭路监控30余套;加大了隐患整改投入,投资2000万元回填遗弃毛石场96座,治理塌陷区19处,复垦尾矿库1500亩,整治隐患400多处。
   五是建立快速反应的应急机制。按照体系完整、机制完善、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决策果断、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助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招远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各相关部门、驻招部队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48家企业全部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投资600万元,配备了救护车、氧气呼吸器、有害气体测定仪等各种救生抢险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模拟演练,确保发生事故以后,能够及时到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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