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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浅见

时间:2023-02-24 14:22:2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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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浅见

    目前,农村税费改革正在全市普遍展开。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后又一次重大改革。这次改革也同前两次改革一样,对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使农村各方面工作都将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课题。水利工作、农田基本建设工作,也将无例外地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鉴于此,带着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如何开展这一课题,笔者到xx进行了初步调查研究。
   调查中,笔者向县水利局的业内人士进行了请教,同乡村干部进行了座谈,同时也接触了一些农民,向他们了解收集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意见想法。调查中看到,农民群众对中央取消农村“两工”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拍手称快,水利工作者对今后的农田基本建设表示担心,基层干部对今后的农田基本建设茫然不知所措。面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就农田基本建设工作而言,至少有三个问题应提出来进行讨论,以便提高认识,消除疑虑,走出误区,坚定信念,把今后农田基本建设坚持下去,继续搞好。一是怎样评价以前农田基本建设;二是今后农田基本建设还有没有项目可提搞;三是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应不应搞,以及怎么个搞法。对此,笔者在对xx县近年来农田基本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xx县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浅见,也希望此文对今后全市乃至全省的农田基本建设有所启迪。
   一、xx县农田基本建设的成就和作用不可低估
   正确评价以前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是今后能否继续坚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的前提。
   xx县位于辽宁省北部,北与内蒙古科左后旗接壤,西与彰武毗邻,南靠法库,东隔辽河与昌图相望,区域面积21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3万亩。xx县地处辽河流域,属平原和丘陵连接地带,东部为辽河冲击平原,西南部为医巫闾山余脉,北部为科尔沁沙地南缘,总的地势为南丘北沙,西高东洼。东部易涝,西部、南部易旱,北部风沙。
   全县辖16个乡镇,8个县属农、林、牧、鱼场,总人口34.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5万人,农村劳动力9.58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6.4万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70年代以来,全县人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不逾地坚持农田基本建设,兴建了大量水利工程,主要有:
   (一)灌溉工程
   全县现有水浇地灌溉面积28.1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8.47万亩,旱田灌溉面积13.7万亩,菜田灌溉面积3.06万亩,果树灌溉面积2.33万亩。
   1、兴建了朝阳堡等水库引水灌区4处,修建引水干渠11条,长33.2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113座,取水流量3.7立方米/秒,水库灌溉面积1.51万亩。
   2、兴建了团山子等无坝自流引水灌区2处,修干渠2条,长1.5公里,配套建筑物7座,发展水田0.19万亩。
   3、兴建灌溉提水站9座,安装15台机组,装机348千瓦,灌溉面积0.45万亩。
   4、打大小机电井7742眼,灌溉面积26.1万亩。
   (二)防洪工程
   1、河道工程:
   (1)辽河提防总长40.75公里,保证流量2050立方米/秒,达到30年一遇标准,保护农田15.9万亩,人口4.3万人。
   (2)西马莲河总长6.4公里,保证流量1430立方米/秒,达到20年一遇标准。
   (3)县内8条中小河道堤防总长244.2公里,保护耕地30.25万亩,人口7.67万人。
   2、水库工程:
   全县共修水库14座,总库容2.14亿立方米,净调节水量6220万立方米,集防洪、灌溉、养鱼为一体,综合经营。防洪效益:保护农田3.64万亩,人口0.984万人;灌溉效益1.51万亩。
   (三)治涝工程
   治理易涝耕地49.11万亩,其中达到10年一遇标准的35.37万亩,5年一遇标准的13.37万亩。并开挖各级排水沟道9229条,长4613公里,兴修排水站56座,118台机组,装机容量6063千瓦,机排面积23.37万亩,配套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2235座。
   (四)饮水工程
   共打人畜饮水井111眼,防氟改水井27眼,共解决供水人口3.43万人,牲畜饮水1.89万头,解决了丘陵山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五)水土保持工程
   县内原有水土流失面积210.76万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2.8万亩,其中修水平梯田7.5万亩,植水土保持林48万亩,经济林5.8万亩,牧场7.3万亩,其它治理面积54.2万亩。
   上述这些工程,对改变xx县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县城经济发挥或继续发挥着巨大作用。仅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变化看,全县粮食产量从3亿斤增加到近10亿斤,翻了一翻半多;农民人均收入由100元增加到最多年份时达到1876元,增长17陪之多;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除有政策上的因素、科技进步因素外,农田基本建设的成就和作用不可低估。这一点,全县上下,从干部到群众已成不争的事实。
   二、xx县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不能忽视
   明确今后农田基本建设任务、目标,看到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是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按着与时俱进的要求,农田基本建设要不断提高水平和标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变化,生产在发展,这些都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农业现代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现代化最起码的要求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大地园田化,农业科技化。而xx县现在农田基本建设按现代化要求相差甚远,需要提高。
   二是农业产业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产业化最基础的条件是建立各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而xx县现在土地连片差,经营规模小,按产业化高标准原料基地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提高。
   三是农民迫切要求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增加收入,早日脱贫致富。高效农业要有高效农业的农田基本建设设施为条件,而现在高效农业的比重很小,需进一步发展。
   四是xx县十年九旱的自然气候特点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需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大力发展以保护地为主的设施农业、避灾农业等。
   所有这些,对xx县农田基本建设无论是现在的还是今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从xx县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看,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
   xx县十年九旱,特别是近年来出现连年严重干旱和沙尘暴天气,给全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也是暴露出农田水利设施抗御发生灾害能力还不够,主要问题是:一是灌溉工程少,且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损失浪费大;二是防洪排涝标准不高,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经常出现,严重威胁堤防安全。病险水库较多,严重影响防洪灌溉、养鱼的正常效益;三是县内主要涝区按省要求尚未完全达标,排水站已运行20多年,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效率低,急需更新改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抓好的工作。
   (三)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xx县2003—2007年水利工程规划》,到2007年要实现如下目标:
   —全县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改造灌溉面积1万亩;
   —治涝工程改善涝区面积25万亩;
   —水库工程除险加固水库13座;
   —新打人畜饮水井200眼;
   —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0万亩;
   —河道工程治理河流、堤坝53.55公里;
   —新增水产品产量6000吨。
   工作重点是大力兴建水源工程,发展节水灌溉,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完善项目区建筑物及设备配套,消除河流、水库的险工险段,防止丘陵山区水土流失,增强保水保土能力,增加植被建设,防止风沙危害,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xx县今后几年农田基本建设不论从工程量上看,还是从要求标准上看都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是不可忽视的。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探索办法,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将使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理顺,达到规范化、法制化,同时,推动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通过改革将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形势,农村水利工作,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怎样才能适应呢?笔者认为,我们要求认真学好党中央、国务院税费改革文件,掌握相关政策,深入实际,通过实践,积极探索农田基本建设新的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
   (一)明确中央关于农村“两工”的政策规定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文件规定:“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同时规定: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同时哈规定:“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出村劳动力。”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文件规定:“取消‘两工’后,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今后,凡属于沿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渭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修建和维修,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安排资金。”“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同时规定:“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等基本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同时还规定:“属于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但也要明确规定动用期限和数量。”“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用工,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和上限控制的原则,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除此之外,动用农村劳动力应当实行自愿有偿的原则。”
   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文件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应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其范围只限于收益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并与农民商议,由农民签字认可,实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准搞强迫命令。确需农民投劳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农民只出工,不得要求农民以资代劳,不得跨村筹劳;确需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应采取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形式,不能平调使用农村劳动力。”
   (二)准确把握文件的核心和重点
   上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对农民“两工”问题规定的明确、具体、严格、针对性强,具有广泛的使用性和可操作性。笔者通过学习文件,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两工”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两工”政策规定的根本出发点是减轻负担,尊重民意,保护民利,即减轻农民的劳务负担,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得到实惠。
   二是要把握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两工”政策界限的严格规定性。如文件规定国家承担大江大河大湖地区的水利设施修建投资,对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的基本建设,提出了“谁建设,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规定了村民“一事一议”的范围,规定了抗洪、抢险动用农村劳动力的权限,并规定不准强迫命令,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准平调使用农村劳动力,对确需跨村使用劳动力的规定了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用工形式。这些政策界限是我们今后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必须严格掌握的。
   (三)xx县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形式的选择
   xx县属国家贫困县,县乡两级财政困难,村级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这样的实情决定了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形式的选择,必须从县情出发,基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xx县今后一个时期的农田基本建设应重点选择以下组织形式:
   第一,安排农村一事一议多向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倾斜。
   第二,对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采取换工或借工等方式。即受益村一村干不了的,需要别村帮助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可试行由乡镇政府出面搭桥,经受益村和换工(或借工)村双方协商,双方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三,对综合经营性水库除险加固修善,按照谁经营谁出钱,谁受益谁修善的原则组织修善。
   第四,对有受益性的水田开发、草场开发、经济林开发和“四荒”开发等项目采取招商引资向社会招投资的方式进行。
   第五,对一村或几村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可以按《辽宁省农村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修建。
   第六,县内中小河道修善,按中央政策规定内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在县乡财政不具备投资能力的情况下,可采取设立水利建设基金专户,逐年积累,待基金达到一定数额再补施工。
   事实证明,农田基本建设是xx县脱贫致富的基础性工程,不但过去搞,今后还要下大力气,继续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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