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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村为主”

时间:2022-08-12 06:18:1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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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村为主”

    ×乡地处&&&&国道,沿线10余公里,总面积为70.04平方公里,管辖十一村,一个居委会,共有134个村民小组,驻乡各单位25个,拥有居住人口14236人,其中农业人口13579人,非农业人口657人,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95.38%,所以说:中国的稳定,关键在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如何,农村的治安况状怎样,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政治稳定,关系到全乡的发展。因此,我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了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力度,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实行综治工作“村为主”。如何进一步加强完善和综治工作“村为主”?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全乡综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乡综治工作,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安定的社会环境不仅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也是发展经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此,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单位)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村立起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增强维护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的责任和紧迫感。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落实到位。
   1、综治工作联系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每个月下旬召开综治工作联系会议,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汇报本月的工作情况,提出和部署下月综治工作的重点,分析全乡的动态,研究解决全乡社会稳定工作的问题。各村(单位)也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落实责任。
   2、工作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部署了的工作和全乡稳定,采取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帮助解决。乡党委、政府与各村(单位)签订了综治责任状,对因工作不深入,处理不及时,方法简单粗暴而造成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除经济上给予扣除综治工作风险抵押金的处罚外,并与干部的评优、晋升等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
   另外,加大投入,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所需经费,对综消费品工作所需经费按人平1元的投入列入乡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形势的好转逐年增加,逐步提高乡、村、组综治网络人员的经济待遇,充分调动综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综治网络建设,促进综治工作全面发展。乡党委、政府把增强综治意识,加强基层综治领导班子作为巩固第一道防线的关键性工作来抓。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结合我乡各村的实际,全乡一千人口以上的×××××××××××××××××××××8个大村(居)委会,有一名专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支书,专设政法副支书记的村,由村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各村(居)委会配齐了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各村都有了骨干,各组有了基础,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如槐村、牛江村、新坑村、日新村基本上做到了治安综治稳定、纠纷处理不出村。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初步形成了一级抓紧一级,一把手,层层签订了治安责任状,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起到了极大作用。对各村的综治办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五上墙”。
   其次,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尽管乡财政收入十分困难,乡党委、政府却没有对乡、村两级综治工作的松懈,反而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了加强综治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提高综治业务水平,积极开展综治工作,购买200多本《干部读本》、《公民手册》、《司法调解》发给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还征订了《法制月刊》、《人民调解》。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学习,使综治工作人员处理纠纷得心应手,处处以法律为依据,群众也心悦诚服。为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居)委会的综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与充实,重新选拔了一批工作热情高,接受能力强,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同志提任调解主任和治保主任,这些同志,自担任调解主任以来,工作积极主动,纠纷处理及时,从而使大量民间纠纷在村组得到了解决,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三、规范村夫民约,广泛开展村民自治
   乡党委、政府大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落实综治措施,各村(居)委会在上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和实施了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我乡12个村(居)委会的村规民约都是由村支部、村委会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起草而成,再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实施中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是老百姓心目中应该自觉遵守的“法规”。各村(居)委会的村规民约是在乡综治办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而成,上符法律,下合村情民情,在实施中有较强的操作性。各村(居)委会,通过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好转,全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坚持普法教育“村为主”,增强农民群众法制观念,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普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都心须依靠法律保驾护航。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到全乡千家万户,而村民居住分散,文化水平偏低,政治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如果要政府直接去开展普法工作,就有鞭长莫及之虞。因此我们在普法工作中,一是狠抓了普法辅导员的队伍自身建设和业务培训。现在,乡、村、组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乡有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13人,村有61人,组有普法责任人134名,有308名普法辅导员的强大队伍。除各驻村乡干部和村(居)委会3个主要干部,各村村民小组组长是普法辅导员外,我们还聘请了5名离退干部、教师为辅导员。为了提高普法质量,我们对普法辅导员加强了业务培训,乡党政领导亲自为他们上课,并请法庭、公安派出所的同志前来上课,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我们把各村的278名普法辅导员进行分片包干,由他们负责抓好村级的普法工作,乡普法办负责检查指导。多年来,普法辅导员们,经常不分昼夜地活跃在法制夜校的讲台上,深入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不辞劳苦地向农民宣讲法律常识,为我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呕心沥血,作出了巨大贡献。通过以村为主的普法教育,全乡学法用法已蔚然成风,群众守法观念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依法调处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的能力也得到充分体现。
   五、建立联谊,开展睦邻友好
   村与村之间的边界纠纷是影响全乡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开展村与村之间的睦邻友好活动则是解决边界纠纷的重要途径。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我乡各村(居)委会按照部署要求,相互签订了《睦邻友好协议书》,双方坚持互访制度,经常往来联系,交流信息,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加深了解,双方共商奔小康、维护稳定大计,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通过村与村的睦邻友好活动,我乡的边界纠纷明显减少,林政秩序良好,在处理纠纷矛盾中,双方能够做到顾全大局,求大同存小异,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通过综治工作“村为主”,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团结一致,扎实工作,落实措施,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多年来,无集体上访、罢工、罢课,无群众纠纷械斗等群体性治安事件,也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我乡绝灭,确保了全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我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