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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提名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07/11/3栏目:调研报告

,然后由县委委员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从高到低差额产生了每个职位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乡镇人代会或乡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民主推荐提名,将干部任用由等额提名变为差额提名,由“少数人选人”变为“多数人选人”,打破了干部提名环节暗箱式、神秘化操作的传统方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动了干部任用监督关口前移,从机制上确保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二、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提名存在的问题与困惑
其一:群众民主参与意识不够强,较难形成浓烈的竞争氛围。近几年,通过实施公开选拔、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举措,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化程度不断深入,但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仍有一部分人片面地认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是组织上考虑的事情,所谓扩大民主,只是走走过场而已。表现为:在后备干部推荐中,存在“与己无关”思想,有交“白卷”现象;在竞争上岗中,存在“与世无争”思想,部分干部既不自身积极参与竞争,又不推荐别人参与;在民主推荐中,存在“无所谓”思想,缺乏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或应付了事,或不负责地投“关系票”、“感情票”。在公开选拔中,参与者也往往顾虑重重:一怕给单位领导留下“好高骛远、不安心工作”的坏印象;二怕竞争失利,面子难下;三是怕有伤情面,想竞争但又不好意思参与。凡此种种心理,迫使有的参与者放弃竞争。
其二:衡量标准不够科学,使民主的“度”难以把握。《条例》规定: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这里,“得票数”不是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的情况综合考虑。但问题在于,取消了标准的唯一性,往往就取消了标准的确定性,导致了提名的弹性和随意性,使得领导干部履行提名权力时有了较大的伸缩余地和弹性空间,也就为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让多少群众参与推荐,在多大范围内公开,才算民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推竞选,每个职位至少要有多少人参与竞争,才能符合竞争要求?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群众公认?等等,其“度”和“量”都较难把握。
其三:程序不够规范,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就是“先民主、后提名”。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情况是“先提名、后民主”,也就是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所在地区、单位就具体人选征求意见(这时大多是将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和考察一并进行)。此外,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规范,现行的提名推荐方式多种多样、形态各异。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公开的,也有隐蔽的;有的是组织行为,有的是个人行为;有的是正式的书面推荐,有的是领导者的口头推荐或授意;有的是出于公心、举贤荐能,有的则是考虑一己私利,说情、打招呼,极力推荐部下或身边的工作人员等等。毋庸讳言,“暗箱操作”在干部提名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其四:提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失察失误责任比较难追究。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权力主体也即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这也是制约提名责任落实的一个重要因素。难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推荐出现失察失误却无人负责、无法追究。
其五:“民推竞选”工作还不够规范,在更广的层次上推广有一定的困难。我县这次开展的“民推竞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作为常山历史上首次探索尝试,其成效和导向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它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探索和完善的地方:首先是程序比较复杂。从准备阶段到正式提名,大大小小六、七个环节,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推荐提名的人数多,或每年开展次数过多,将对组织部门、广大干部的正常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民主推荐提名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过于注重推荐得票。民主推荐提名,每一轮推荐都是严格按照得票高低进行淘汰的,使推荐票成为反映民意的唯一标准。这样做,一方面,会引导一些干部工作中进一步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会引导部分干部,尤其是过于要求进步的干部,过于考虑人缘,工作上怕得罪人,做老好人。三是有一定的职位局限性。民推竞选的岗位,就县一级来说,一般应是正科级领导岗位或部分热点岗位为宜,层次太低,不但成本上不太合算,而且因参选同志知名度不高,相互不太了解有可能影响到民推竞选的准确性。
 三、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民主提名的对策与思考
  (一)在认识上,要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以营造一种浓烈的民主参与氛围。首先,要注意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基层民主是干部工作民主的基础,在年度后备干部推荐、评先选优等过程中要引导他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其次,要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注意做到三个“正确引导”:一要正确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克服“无所谓”思想,明确民主参与的目的和意义;二要正确引导群众克服与己无关、漠不关心的思想,激发群众民主参与的热情;三要正确引导群众克服与世无争的惰性思想,调动其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再次,要进一步促进民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拔任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在方法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极力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以体现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要把公开选拔作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主攻方向,大力地加以总结和推广。主要是要根据领导班子结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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