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 切实维护群众“四权”
参与、选择、监督权实实在在地交给群众。我们还利用“建邺党建”网站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和“干部任用公示”栏,及时公布有关情况,接受监督。我们坚持将每年考核的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一位领导干部,并对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干部开展诫勉谈话,20%以上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坚决予以调整,使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监督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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