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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时间:2007/11/3栏目:调研报告

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家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尤其是1998年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使我国基本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并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我区也随着全国改革的步伐,先后经过多轮的行政体制改革,从而实现了政府职能、行政方式等多方面的转变。    1、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形式的要求,我区在合并前的1997至2001年底,原浦口区和江浦县分别进行了二轮机构改革,原浦口区党政机构由改革前的45个精简到38个,再由38个精简到32个,通过机构改革,区级党政机构比改革试点前共减少13个,精简幅度为28.8%。原江浦县由改革前的46个(其中:县委机构8个,县政府机构38个),通过机构改革,县级党政机构精减到38个,县委、县政府机构分别为6个和32个,共减少8个,精减幅度为17.4%。2002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撤销浦口区、江浦县,成立新的浦口区。合并后,原浦口区委、区政府和原江浦县委、县政府共有党政机构81个,通过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新的浦口区区级党政机构精减到34个(含部门管理机构),其中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和部门分别为6个和25个,区委部门管理机构3个,共减少机构47个,精减幅度为58%。从而使全区的机构设置达到精简、效能、统一的基本目标。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量变到质变。自2000年以来,全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在全区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三轮改革,一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全区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被取消;一些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调整为用市场机制运作,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逐步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做到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严密,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审批责任追究得到了基本落实。目前,全区现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75项,其中审批项目113项,审核项目18项,核准项目139项,备案项目5项,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前相比,减幅达46%。    3、行政许可法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市政府和宁府法(2003)42号文件的部署,全区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清理。历经2个多月的认真反复清查,最终确定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文件17部,涉及行政许可项目16项,这17部规范性文件均依据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所制定,与上位法有关条款规定无抵触,所涉及的16项行政许可项目均为市政府以上法规、规章所立条款设定。以上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初审,待与省、市清理结果核对后向社会公布。    4、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初步形成。随着2003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法》的正式颁布实施,我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机构的队伍建设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管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制已初步形成。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提高区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2003年度,全区政府采购共组织采购183次,采购总金额2998.47万元,节约资金427.18万元,平均节约率12.5%。    5、区投资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为探索方便基层、群众和招商引资,解决全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监督机制问题,区委、区政府按照一站服务、全程代理、并联审批、高效便捷的要求,在区经济开发区大厅设立区投资服务中心,区工商局、计经局、外经局、国土局、建设局五个部门现场办公。中心自去年6月底正式运行以来,坚持高起点建设,人性化服务,紧紧围绕规范项目审批运行程序、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受理投资者投诉、帮助投资者协调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收费标准、明确服务部门、明确办结时限,实行一站式和全程代理制服务。对涉及到多个行政职能审批的项目,中心在区十几个部门配置了电脑,设置了专门人员,通过网络进行并联审批,免除了投资者摸不着门,找不到人逐部门办事既费时又费力的现象。中心通过对外来投资的企业和投资者以及对区内镇街、部门热情、高效、便捷的服务,优化了区内投资软环境,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极大地方便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较好地展现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和深入进行。截止到今年一季度末,中心通过网络并联审批项目12个,在委托代理方面共办理审批项目80个,其中三资项目48个,内资项目32个。    二、行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行政体制改革经过近些年来的不断深化,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但和全区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要求相比还略显滞后,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部门行政管理理念还较落后。在我区少数部门和一些同志思想观念中,还习惯于对经济活动中的公共权力进行设置限制和审批,对行政管理缺少公开、透明;习惯于数量管理、项目管理而不是规则的管理;习惯于直接的纵向控制而不是间接的横向协调。有的以自己的部门利益为重,在封闭的圈子里思考问题,缺乏创新意识。    2、政府职能定位不够科学、严密。全区各级党政机构经过多轮改革,虽撤并了一些机构,也精简了部分人员,在量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在质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适应全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以及与WTO规则接轨的问题。职能定位的不够明确,导致一些镇街和部分政府部门在全区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越位、错位和缺位。出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不平衡现象,造成某些方面转变了,某些方面没有转变;一些部门转变了,还有些部门没有转变。    3、政企关系、政事关系、政会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一是目前还有少数区属国有集体企业、部分区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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