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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几点建议

时间:2007/11/4栏目:调研报告

工技术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宽加工层次深度,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满足人们对营养、方便、高质量、多种类食品的需求。要做好市场预测,加强科研攻关能力,技术开发要有适度的超前性,为农产品加工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将加强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HACCP管理系统,制订、修订一批农产品质量、品种、生产技术、生态环境等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消灭无标生产,培植名牌产品,提高竞争力。 3、加快加工园区建设,大力培育农业块状经济。在种养业区域化布局和加工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兴办加工专业园区,形成以加工园区为载体,加工业与种养业联动发展的农业块状经济。要使加工园区不仅成为农产品加工中心,而且能够带动这一区域发展,成为种子种苗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和出口销售中心,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块状经济新格局。 4、让农民成为加工业的参与者。农产品加工要使农民真正受益,就必须由农民自己直接参与。 “龙头”企业不能把农民作为廉价原料和廉价劳动力的提供者,要在农产品加工的旗帜下,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国家应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农产品加工业转移,使之转换农民身份,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力,让农民获得农产品加工业的高附加值平均利润率。为此,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改变城市企业和外资企业垄断农产品加工业的状况,为农民让出一部分市场。因为,这是当前我国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重要出路,也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六、解决好产业带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1、积极有效地促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入股,使用权转让、转包、互换、租赁、反租倒包或其它更加灵活的方式,引导土地规范、有序地集中。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搞活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有效途径,强化中介服务,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2、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开放产区粮食流通渠道。对已推出保护价范围的品种应全面放开销售渠道。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粮食贮备任务,科学规划,保质保量按订购价完成国家、省、县三级粮食贮备任务,并由政府负责专贮粮的盈亏补贴。实行订单收购、优质优价。允许、鼓励粮食加工企业直接到产区收购粮食,加快粮食转化,提高附加值。 3、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当前重点是制订优势农产品质量的分级和专用标准,农药、兽药、渔药及其它有害残留的卫生安全标准,农产品包装、储运、标识标准。同时要加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的检测手段。检测体系的建设要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现有的机构。先期可考虑,把农业厅所属的几个检测机构集中为全省检测检验机构(中心),原来的归属权不变、功能不变。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全省区域性(不是按行政区域)检测检验机构(站)。到“十五”末,在全省形成一个以国家级、部级为龙头,以省级质检机构(中心区域站)为支撑,技术优势(人才和检验仪器)明显,检测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辐射全省的检测检验体系。 4、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教育。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新科技、新成果。建立优势农产品科技示范区,集中力量研究、引进和推广一批优势农产品优良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 “农业综合开发”、“丰收计划”、“跨越计划”、“种子计划”、“种子工程”等要向优势农产品倾斜。开展对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 5、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入WTO以后,要更多地依靠市场主体,依靠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既能够开拓市场,又能参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民办性质,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因地制宜、鼓励多种形式发展。抓好试点示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出台示范章程,促其规范运作管理。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解决合作社的立法问题。明确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工商、民政、农业部门注册登记的都有,大多数还一直没有登记,这对其发展十分不利。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一定的公益性,如何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政府还可赋予其一定职能。 6、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发展季节性、临时性农产品集散地。清除各种关卡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展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大限度地使农民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能卖出去,促进产销良性循环。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农户提供价格信息、品种信息、供需信息、库存信息及气象信息。 7、发展外向型农业。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对出口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农田水利、结构调整、科技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降低生产资料价格、提供优惠贷款、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投资开发外向型农业,凡是具有条件经营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都应赋予其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适当提高出口农产品退税率,并且及时退税;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进口的生产、加工设备和种子等生产资料实行减免税政策;免征出口农产品特产税;减免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检验检疫等费用。 8、加快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设立灾害保险补偿金,在农民收入损失、自然灾害损失等方面给予保险补贴,保护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建立农业结构调整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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