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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4:14:4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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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主要因素的调查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自来水更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和特殊产品,在城市建设与人民生产、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供水企业与其它企业的最大不同之处是,要对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条件负责,要对整个城市的每分每秒负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转,整个城市就将陷入瘫痪。因此,供水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的秩序稳定正常。
      然而,由于供水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有着基础性、社会性、特殊性、垄断性的诸多特点,供水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保证水质,不断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供水企业的经营管理不是单独的企业行为,而是与整个社会活动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企业的效益也不能简单等同于其它企业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加之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大、经营成本高、回报周期长的特性,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供水企业的效益都不容乐观。据建设部2003年对全国85家较大规模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状况的调查显示,2003年1—3季度,这85家供水企业经营亏损的为59家,占到统计企业的近70%,亏损额达5亿多元,而未参与调查的为数众多的中小城市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则更加令人担忧。总的来说,我国供水企业呈全行业亏损局面,究其深层次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更多的则属政策层面因素影响,本文将结合我县供水工作实际,试论几点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企业性质介定模糊
      长期以来,我国对供水行业基本上是实行由政府垄断经营的管理体制,企业由政府建,领导由政府派,资金由政府拨,价格由政府定,实行的是政企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供水企业也被人们普遍看作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公用事业组织。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建国后的一段时期内,这种高度统一的政府管理模式对集中大量资金投资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民饮水卫生健康,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这种体制所引发的弊端成为影响供水企业发展的一大桎梏。由于供水行业的公益性、特殊性、垄断性、单一性和区域性的特点,至今在体制上究竟属企业型还是事业型尚无定论,全国各地水司有企业型的,有事业型的,也有隶属行政部门的供水管理处,但不论如何定性,事实上都是“四不像”:说是企业,又承担了相当的政府职能,其产品价格由政府严格控制,缺乏企业应有的经营自主权;说是事业吧,又享受不到国家应有的待遇,资金投入没有保障,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背负着垄断经营的枷锁,却在保本微利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存,供水企业的这种定性模糊导致了企业自身缺乏健康发展的动力源和主动性,仅仅是靠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在支撑。近几年,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下,为谋求生存与发展,供水行业在体制上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尝试,但由于供水行业所独具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区域性,不可能找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时下,已改制或出让的供水企业纷纷回购的例子比比皆是,供水企业如何在体制层面上摆脱困境将是一个长期探索、实践的过程。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最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与否也就成为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因素。受计划经济时代影响,我国水价普遍偏低,自来水价格调整机制极不灵活,供水企业无权按市场经济规律确定水价,水价不能真实反映其制造成本,更无法体现自来水作为一种稀缺商品的使用价值,由于制水成本的不断上涨所造成的成本倒挂现象十分突出,水费收入已无法满足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受政府和社会的干预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的制定也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政府为维护大局稳定,缓解社会压力,往往是以牺牲供水企业效益为代价的。这种不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使老百姓吃“福利水”的观念根深蒂固,与市场经济下其它商品价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立方米的自来水甚至比不上一瓶矿泉水的价格,水价与价值背离和原水成本的日益提高,导致了供水企业陷入了供水越多,亏损越大的尴尬局面。2004年初,沅陵水司在连续亏损6年,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向县人民政府及市县两级物价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据怀化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核实,该司当年的单位制水成本为1.583元/M3,而当年的售水均价仅为1.27元/M3,该司每出售1吨自来水净亏损0.313元,在按法定程序进行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政府和物价部门在综合各方意见,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后,核准该司水价做出微调,调整后的水价并未达到实际成本,规定的五类水价比例调整也无法实施到位。从中不难看出,水价形成机制的欠完善,根本就无法体现“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从水费中获取的资金仅能勉强维持企业的简单再生产,更遑论“效益”了。[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http://www.wmxz.cn]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是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配置的最重要手段,政府定价这种计划经济环境中的产物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政府和广大群众应当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从保护和关爱水资源的角度,充分认识水价偏低的历史成因,切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促进水价形成机制尽快完善和合理。
      三、供水成本增长迅速
      供水成本增长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因素之一。除了在制水环节受原水、电费、药剂等涨价因素而带来成本增长外,随着我县县城建设的高速发展以及环保和水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沅陵水司在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网更新和改造、维护以及确保水质达标方面都相应加大了投入,供水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
      1、供水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适应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满足日益扩大的供水需求,该司每年都要投入2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新规划区域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发居民小区的供水管网铺设,以及新建或改造城市无水、无压、无量地带的供水管道。
      2、城市供水系统的更新、改造、维护。我县供水管网多属移民期所建,供水系统及管网设施大部分运行时间超过13年,已逐步陈年老化,机器设备故障率及管网漏损不断上升,为确保安全、正常供水,每年必须投入近30万元对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实施乡镇“饮水工程”。近年来,为解决我县部分乡镇的人畜饮水难问题,该司相继拉通了县城至凉水井、苦藤铺、鹿溪口、洲头等乡镇(村)的供水主管,另在官庄集镇投资建设水厂一座,除政府出资外,该司投入资金近200万元。
      4、源水恶化和出厂水质标准提高。随着水源水质的不断恶化,制水成本开始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国家对出厂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建设部要求,从2000年起,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得超过1度,为此,该司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水厂生产流程及技术工艺的改造,并建成高标准中心化验室,检验能力由常规4项增至21项。2005年3月,建设部颁布新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检测项目增至101项,无疑又将增加企业供水成本。
      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企业自身资金十分有限,而我县又属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十分薄弱,该司在申请到极其有限的国债项目资金外,大部分是采取银行贷款和职工集资自筹的方式解决,而靠银行贷款和职工集资的融资渠道又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投资城市供水管网,效益回报期多在30-40年后,企业因借贷资金无力偿还造成的负债经营进一步影响到企业效益提升。
      四、售水量下滑和管道安装市场萎缩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我县的工业企业更是纷纷破产倒闭,从而导致供水企业售水量急剧下滑。据统计,2003年我县工业用水、基建用水不足5万立方米,售水量的90%以上都是在水价构成中价位最低的居民生活用水及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几乎为零。售水量的逐年减少导致了单位供水成本增长和收入锐减。
      2003年8月,沅陵县政府为治理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了16号文件,对我县城市给排水管道安装业务全面放开,从而结束了以前由沅陵水司一直统管管道安装市场的局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该司每年减少安装业务收入近50万元,使得以往弥补供水主业亏损的主要途径大打折扣,企业效益严重下滑。
      五、产销差的构成因素及影响
      产销差率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一项关键指标。目前,供水企业的产销差率普遍偏高,以沅陵水司为例,其主要构成因素如下:
      1、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着计量误差。该司历来对计量工作非常重视,城市管网分片区装表,并定人定期采用先进流量计检测,计量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但随着城市“一户一表”工程的推行,个人私户水表迅猛增长,目前已接近2万台,客观上增加了计量误差。
      2、水费拖欠。长期以来,由于自来水这种商品的特殊性质,使得供水企业在面对恶意拖欠水费现象时,处于十分被动的不利地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长期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当供水企业依法采取停水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一些欠费“钉子户”就以“特殊情况”、“特困企业”为借口,上访政府,无理滋事,换回了上级部门“维护稳定,无条件恢复供水或先恢复供水,再谈解决办法”的结果,从而造成水费回收不及时,不到位,无法做到应收尽收。
      3、偷、盗用自来水。由于人们对自来水这种特殊商品的认识不足,加上部分用户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实际用水过程中,利用机械式水表始动流量值偏大的缺陷,普遍存在小流量滴用水现象,不少用户每月用量仅有1吨。除了小流量用水外,表外盗用自来水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在私拉乱接自来水的过程中几乎不存在危险性,手法简单,隐蔽性强,而供水企业在查处时往往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执法难的现象,且相关法律保护支持不够,偷盗用自来水现象愈演愈烈。据保守测算,沅陵水司每年因用户盗用自来水造成的损失近30万元,可谓触目惊心。
      4、管网漏损。漏失率一直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指标。据建设部统计,我国供水企业管网平均漏失率为21.5%,不少供水企业甚至超过30%。沅陵水司于1998年购买国外先进探漏设备后,在主动控制管网漏失率方面成绩不俗(漏失率控制在12%以下),但我县城市供水管网年代久远,老化严重,供水设施点多、线长、面广,加之管网更新维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地下渗漏隐患多,漏失率易反弹,受资金瓶颈制约,企业每年只能挤出少量资金用于到期管网改建,即使探明地下暗漏,往往因为预算过大,竞因“囊中羞涩”而作罢。按12﹪的漏失率计算,该司每年因地下管网“跑冒滴漏”损失水量就在50万M3左右,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呈逐年上升态势。此外,来自外部施工造成的水损也不容忽视。
      5、未计量用水。我县自来水未计量用水分为两类。一类是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益事业用水一直实行无偿供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此类用水应实行计量计价,未实行计量计价的,由政府从城市维护费中按用量划拨,沅陵水司每年有近20万M3的公益事业用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另一类则是供水企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对城市特困户、低保户、残障孤寡等弱势群体和光荣院、敬老院等福利机构长期实行的优惠减免用水。因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群众享受低保待遇涉及面宽、户数多,企业每年减免的水费都在20万元左右。
      六、政策性支持减少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调整的大背景下,对供水行业的政策性支持逐年减少。如何解读国家政策调整不是本文探讨的范围,但相关扶持政策的取消,无疑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客观因素。自1998年以来,国家相继取消了城市供水增容费、建水基金、底度水费、水费滞纳金等辅助性收费,另一方面,水利部门开始向供水企业开征水资源费,原水成本的增长,收费项目的取消,加剧了供水企业的效益滑坡。
      综上所述,可见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因素是在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牵涉面广,纷繁复杂,毋庸讳言,供水企业自身在观念、管理与服务水平上的相对滞后也是造成企业消耗大,效益低的因素,为摆脱困境,供水企业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也在积极寻找对策。近年来,沅陵水司针对国有供水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富余人员多、管理效益低、产品结构单一等弊病,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进竞争机制,转换经营观念,实施目标管理,创新科技能力,2001年至2004年,每年减亏都在40万元以上,为解决因历史原因(移民搬迁时期政策性安置)造成的企业人员过多,负担重的难题,该司确立了“以水为本,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龙泉桶装饮用水厂安置富余职工57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5%,桶装水销售连年翻番,2005年预计产值80万元,增进了企业效益。但由于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复杂多样,仅靠供水企业一家尚无力解决全部问题,加上供水行业因社会资源配置和降低社会成本的需要所形成的自然垄断性,容易引起公众的不理解甚至歪曲,城市供水发展环境堪忧。
      总而言之,供水事业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公益事业,是我们大家的共同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配合,只有确保供水企业运转正常,效益稳定,才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条件,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和快速发展。
                        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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