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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11-01 09:00:0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范文(通用10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范文(通用10篇)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1

  一、基本情况

  至20xx年底六盘水市农村公路10818公里(六枝2126公里、盘县5122公里、水城3259公里、钟山311公里),其中县道1996公里、乡道2388公里、村道6385公里,专用公路50公里。公路总里程11606公里(含高速公路67公里、国省干线公路721公里),公路密度116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81公里/百平方公里。县乡油路水泥路1394公里,村油路水泥路124公里,通乡油路除盘县普古、水城龙场、营盘三个乡正在进行通乡油路工程收尾外,已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122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20户以上的村寨80%以上以通车,26%的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主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乡道改造和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通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作计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公路管理所主要承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负责县乡油路养护、管理、大中修工程、水毁预防控制恢复工程;县乡泥路及村公路一般由乡镇组织养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所负责计划管理及技术指导。管理养护资金,省级按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全年约2300万元切块下达,主要用于县乡油路大中修、水毁、安保工程补助;市财政承担县乡油路900010000元/年公里的小修保养费,20xx年850万元,费用随里程增加而增加,并配套10万元/公里的县乡油路大修工程费,每年约400万元;县财政承担县乡泥路,村公路小修保养费,县乡泥路30006000元/年公里,村公路600元/年公里(村公路小修保养费省从切块资金中补助500元/年公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村公路建设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加大了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专业建设人才极为紧缺,有经验、懂技术从事农村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就更少,加之征地拆迁,炸药等重要物资的协调力度困难加大,项目建设机制体制的制约,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慢、投资超概,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使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不能有效控制,其问题的根源是:

  1、投资。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国家补助引导、市县政府配套建设,受国家政策投向的制约,在一个省内补助标准是一致的,以六盘水和黔东南为例,由于六盘水是能源原材料城市,很多公路要承担运煤功能,相应投资就高,而黔东南的公路主要是满足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基本没有重载车辆通行,投资就低。国家补助标准为通乡油路40万元/公里,通村油路(水泥路)35万元/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投资数量大,地方配套困难,主要靠贷款解决,建设资金需求与地方配套不足的矛盾突出。为了适应国家的投资政策,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在地方配套不足的情况下,只能低标准建设,对于以运煤为主的原材料重载运输线路,效果十分有限,很多有运煤功能的通乡油路由于地方配套不能到位,不能按重载标准建设,不能达到应有的投资效益。

  2、招投标。按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工程投资超200万元,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通乡油路一般每公里造价在70万元以上,即超过三公里的通乡油路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从20xx年通乡油路实施以来,由于高速、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多、施工条件较好、利润较高,资质等级高、有信用的施工单位特别是省内的专业施工企业不愿承担农村公路的施工任务,而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进场的大部分为没有专业技术管理和组织能力,借用资质投标,临时组织农民施工的施工队伍,形成“一流队伍投标、二流队伍进场、农民组织施工”的现状,使本来单价就低的工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浪费。公路施工,看似简单,“挖高填低压实”,其实对施工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要求很高,很多挂靠投标的施工队伍其设备和资金实力可能不是主要问题,而高水平、有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是工程成败的决定因素,挂靠的施工队伍难于具备这个条件,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很难履行合同义务。

  3、质量保证体系。公路项目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首先是企业自检,施工企业的好坏直接决定工程的成败。其次是社会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条件相对较差,高水平、有能力的监理人员不会到农村公路实施现场监理,农村公路现场监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不能履行监理职责。第三是业主管理,针对施工技术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合理的`情况下,对业主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相应地提高了要求,而业主管理工作由于任务重,人员少,且大量的精力用于征地拆迁、炸药使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因此在业主管理方面也有不到位的问题。第四是政府监督,质量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方式: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巡查,完工后的检测验收。由于项目多,涉及面广,不可能面面俱到,实施有效监督。

  4、建设环境。农村公路主要服务乡镇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要求的公益设施,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由于征地拆迁政策的不完善,社会对公路施工企业利润高的认识误区以及相关部门服务理念上的差异,造成服务环境不能很好地满足公路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困难,料场、供电、炸材审批程序复杂,使用成本高,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成为制约工期和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业主未满足施工合同条件,违约的主要表现。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1、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任务重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矛盾。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基本设有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县乡公路的协调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相对到位,机构改革后,交管站取消,有的乡镇明确专人管理养护农村公路,有的乡镇是兼职管理人员。农村公路养护未纳入目标考核,认识不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属“应付式”养护,只有路断才有人管,有限的养护资金不能完全用于公路养护管理,养护形成“小坑不补,大坑无钱补”的恶性循环。

  2、养护资金。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规定,市级财政承担县、乡油路养护资金900010000元/年公里,约900万元/年,全部到位,县级财政承担县乡泥路及村公路养护资金,县泥路6000元/年公里,乡泥路3000元/年公里,村油路5000元/年公里,村泥路配套600元/年公里(省补助500元/年公里),按照标准,六枝290万元/年,盘县756万元/年,水城480万元/年,钟山50万元/年,部分县区不能完全到位。

  3、公路管理。主要是维护路产路权的路政巡查和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保障公路避免侵占及正常使用,路政巡查中,路政人员少,主要对重要县乡道路进行巡查,巡查的频率和巡查面小,且有执法权,没有有效的执法手段,执法效益低,乡村公路基本无力顾及,主要由乡镇来管理,随意侵占公路,乱搭乱建,利用公路堆放物品的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危及公路的安全畅通。在超限运输治理执法活动中,车主受利益驱使,抵制执法,按交通运输部规定,55吨以上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而运煤车辆多在6080吨,农村公路的设计标准只能承受40吨的荷载标准,设计标准与实际荷载存在很大的差距,使设计正常使用年限68年的油路只能使用34年就需大修,大修的造价约6070万元,超载产生的运输效益远远低于公路建设投入的成本效益,同时公路建设需占用钢材、水泥、沥青等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超载直接导致投资效益低和社会资源浪费。

  三、对策建议

  (一)农村公路建设

  1、努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单价投资高,资金总量需求大,单靠地方财力投入,很难保证建设需求,必须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补助范围,按要求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尽量减少地方自主项目的建设,减少地方筹资压力。

  2、以项目规划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项目规划,市级做好县道、县级做好乡道、乡镇做好村道的规划,尤其是村道的规划,在乡镇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村公路未进行全面规划,由于国家下达计划规模较大,很多乡镇临时拼凑项目,难免不合理、重复建设,造成投资特别是土地资源的浪费。应按照“质量+进度=效益”的建设原则,一手抓加快速度、一手抓质量求效益;全面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责任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乡村“义务监督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发挥业主管理关键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业主的奖惩力度;对项目资金,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关工程。做到农村公路建设一条,达标一条,确保合格率,提高优良率。

  3、创新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保证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的实际,可利用公路专业部门的技术管理力量、施工组织经验、机械设备等优势组织当地农民进行施工,在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责任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让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效益,同时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公路部门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也有义务完成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质量意识较强,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4、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爆炸物品使用等问题;制定标准适当、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补偿标准的严肃性,保证补偿公平合理。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1、明确乡镇职责、机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道泥路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协助县公路管理部门开展路政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镇应通过内部编制调剂,设立交通管理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和建设。

  2、完善考核体系。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相应下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养护目标。市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时配套到位日常养护资金;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村民委员会的年度目标考核。

  3、严格执法。加大超限治理力度,把治理超载作为保障公路安全、合理使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发挥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2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于近期就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调研认为,近几年,特别是“xx”规划以来,我市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掀起了建设农村公路的热潮,农村交通发展日新月异,公路路况水平、通达深度、路网等级等得到了很大提升,形势令人振奋。农村公路建设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桥梁与纽带。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明确目标,及时制定规划,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农村公路的建设步伐。

  (一)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xx”以来,我市共筹措建设资金63899.8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资金29072.4万元,自筹资金34827.4万元)。共下达通畅工程计划项目723个,673公里,通达项目22个,42.8公里,渡改桥项目2个(其中永久性桥梁6座,人行桥3座,码头改造2处)。到目前为止,已实际完成通畅工程750个行政村,通车里程达到737.95公里,通达工程完成9.3公里,通达率达到00%,通畅率达到82%,渡改桥项目完成永久性桥梁4座,人行桥3座,码头改造2处,在建桥梁2座,已完工85%的工程量。全市xx年的农村公路建设,给农村群众致富插上了翅膀,当地的农产品和土特产便可以及时走出山门走向大都市了,这样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农村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的调整,从而达到加快农民致富的步伐的目的。

  (四)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农村公路建设是基础设施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建设好农村公路,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调查也发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总体布局不是很合理,没有科学的统筹规划。目前我市的农村公路硬化大部分是以以前的机耕路为基础,没有经过科学的规划与布局,大部分只考虑自身出行方便,导致部分农村公路存在坡大弯急、车辆难行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段成了“断头路”、“迂回路”.

  二是配套资金缺口很大,导致相当一部分村因农村公路建设负债累累。上级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很低,4.5米路基的每公里仅补助7万元,3.5米路基的每公里仅补助2万元,资金缺口少的在20万元公里以上,多的则达30万元公里以上,除了国家投入的这部分资金以外,由于我市财政状况不佳,无力安排配套资金,只有极少数经济条件好的乡镇配套了少量资金,因此,落实缺口资金的压力只能全部由村级承担了。为了彻底改变村民出行难的现状,很多村便不惜举债建设,对于一些负债运转的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三是建设质量总体不高,相关配套设施不到位。由于农村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在大规模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对质量监管尤其是现场质量监管难以到位,加上施工人员大部分都是聘用的当地农民工,缺少施工经验,对砂石级配和水灰比的规范要求知之甚少,操作中很难把握到位。而村干部和村民义务监督员既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又未接受过专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想监管却难以监管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存在质量隐患。从技术等级来看,农村公路普遍等级低,道路宽度不够,按规定,3.5米的硬化路面应该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会车处,但有相当一部分村为了降低成本而没有按规定设置,一到车流量大时便造成车辆堵塞。同时,道路硬化以后,与之相配套的路肩基本没有配套到位,大大降低了通行能力,在路窄、弯急、坡陡处没有设置相关交通标志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这样一来导致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四是没有完善的管养措施。由于我市尚未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管理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加上市、乡(镇)、村三级财力有限,无法有效保证管养所需资金,管养人员没有落实到位,通村公路除部分路段设置水泥墩限制重车通行外,大都处于失管失养状态。部分群众护路、养路、惜路意识淡薄,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现象时有发生。如湄江到七星的通乡公路建成以后,由于一些严重超载的大货车长期自由通行,致使公路长期超负荷运行,严重损坏了公路路面,在短短几年内,该公路已是面目全非。

  五是农村公路建设中没有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普遍存在。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国省补助严重不足,要求村级自筹资金比重较大的特殊性,有相当部分项目便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而是由村级组织自行确定施工单位。加之大部分村的当初上报并经批准的补助里程小于实际设施的里程,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能承包项目,便承诺只要村级筹措自筹资金,国省补助由其向交通部门争取,而交通部门的计划是早已定下来了的,调整的可能不是很大,于是便出现了很多已经实施了项目却得不到国家的补助,导致部分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无法到位,从而引发一些新的矛盾。

  六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审批程序不规范,利用率很低,侵占耕地的现象很严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已经掀起,已经到了村与村,组与组,甚至户与户之间的相互攀比,于是,一些经济基础较好的村民便不管国家的补助能否到位,也不经过交通、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准,便自行筹资动工修建公路,这样,势必造成耕地的侵占以及公路的私有化,而一些私有化的公路平常基本上没有车辆通行,这样势必造成公路的利用率很低,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三、建设好农村公路的建议及意见

  (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议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督促。各乡镇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的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指挥协调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建设顺利推进。要进一步对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当前,要坚持规划先行,抓紧做好“xx”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超前谋划,突出重点。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xx”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使规划得到上级的认可,确保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国家对我市“xx”建设规划的规模和总量确定后,根据各地实际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要按照国家关于“xx”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好乡镇和建制村通畅工程、农村公路的升级改造工程及断头路和联网路建设工程的编制工作。增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边缘地区倾斜力度,优先安排主干村道公路的规划建设,确保能够解决更多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二)、多方筹资,政策配套,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资金保证。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因素。可采取“上级部门补助一点,农村群众筹集一点,在外人员捐献一点,联系单位赞助一点”的办法,建立国家、省、市扶持、乡(镇)主体投资、社会融资、群众投劳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建设筹资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交通、扶贫、农开、退耕还林、土地开发等项目中所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做到标准一致,项目资金从一个口子出,工作同步,避免同样的建设,出现不同的补助标准和项目重复实施的现象发生。

  (三)、精心组织,加大监管力度,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质量保证。一是严格按规划和设计施工。市交通职能部门要严格统一勘测和编制规划,所有项目,特别是新建项目,必须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项目,除由国土、规划等部门从严处罚外,交通等部门坚决不予安排项目资金,彻底改变目前公路建设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侵占耕地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指导,尤其对施工环境较差、难度较大的项目更要加强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明确施工单位、乡镇以及村级组织的责任。加强对村干部及村民义务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担负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对主要材料要从严把关,建议对水泥、石灰、沥青等外购材料,凭出厂合格单由农村公路管理局提取样品,由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从严要求,确保相关配套设施到位。对已建成路段的错车道设置、路肩培土、急弯和危险地段的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等附属设施补救到位,对在建的路段要求在实施时同步到位。四是要坚持合理造价和工期,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按技术规范施工作业。坚持项目业主法人制、设计使用年限终身制、社会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建立起“交通行业指导,社会质量监理,村民代表监督,施工单位自检”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建设质量,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四)、建管结合,尽快出台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办法,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后续保障。随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数量和公路里程的增加,若不切实改善这种重建轻养、失管失养状况,将会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还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有违农村公路建设的`初衷。因此,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已迫在眉睫。一是要认识到位,加强对管养单位和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引导和教育,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养路、护路思想培养教育,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提高养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二是要制度到位,尽快出台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三是要责任到位,采取“谁受益,谁养护”的方式,通过突击养护、日常养护、抓示范路等方式,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和广大农户养护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行“农村公路民养化”.通过协议、承包、委托养护等办法将养护责任明确到村、到组、到人;四是相关保障措施要到位,在做好养护工作的同时,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将清理路障、治理超载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有损农村公路的行为,为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五是要确保养护经费的到位。采取市财政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中通过“以奖代拨”的方式拨一点,乡(镇)、村财政补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模式,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渠道,为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宽量大,任务非常艰巨,它需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同心合力,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强化管护,只有这样,我市的农村公路才能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3

  近年来,xx县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来抓,有效破解了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难题,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新跨越打通了“血脉”。

  一、主要成效

  截止20xx年底,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336公里,其中乡村公路里程达到2959公里,78%的乡镇通上等级油路或泥碎路。2003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投资9600余万元,带动地方经济投入增长13%,促进了旅游业、农业产业化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城乡经济互动呈良好发展态势。

  二、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农村群众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受益主体,也是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和依靠力量。各乡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加深对“无路不富、路畅快富;交通不畅,经济难上”的认识,充分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发展交通的积极性,形成自觉自愿修路的氛围,把党委、政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心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对能够最大限度承受多少投资投劳任务进行调查,90%以上的群众自愿人平投资50-120元,100%的干部自愿人平捐资100-200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计委、财政、监察、交通、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督促。各片区、乡镇均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及建设指挥部,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专门抓的责任制,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指挥协调等工作。县委、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相关优惠政策。相关职能部门在公路占地、林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采砂取石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努力为农村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建设顺利推进。

  (三)创新投入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我们采取国家投、地方筹、社会集、银行贷、财政挤、群众投等多种形式,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换工互助、任务包干、责任到户的建设机制,发动群众修建。沙河片区通乡油路建设按照“乡镇打底子、交通铺面子”的建设办法,仅半年时间群众自发投资近100万元用于路基建设。二是向社会各界募集。各乡以党委、政府名义,向在外工作人员及外出务工人员寄发信函,利用工商协会动员工商业主积极出资修路。燕山乡籍的宁波东海舰队独立师政委方继尤看到乡上的公开信后,立即回电并给予1万元的现金支持。西安打工的八庙乡村民岳小权,除投劳外再捐资5000元修建油路。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积极争取交通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县财政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弥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不足。

  (四)强化建设管理。通过严把“三道关口”,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关。全县农村公路由县交通局严格四级公路标准统一勘测和编制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核准后实施。二是严把施工材料关。对水泥、石灰、沥青等外购材料,凭出厂合格单提取样品,由市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严把工程技术和造价关。坚持合理造价和工期,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按技术规范施工作业。逗硬坚持项目业主法人制、设计使用年限终身制、社会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建立起“交通行业指导,社会质量监理,村民代表监督,施工单位自检”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建设质量,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

  三、几点体会

  第一,坚持民主决策,是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前提。农村税费改革后,投入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瓶颈。只有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村民自治”,把老百姓组织起来,通过群众自己对是否同意修建农村公路、对人平该筹多少钱、投多少劳以及对选择招投标单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进行决策,形成投资投劳决议,变“政府要我修路”为“我要修路”。实践证明,群众自己决策要办的事,他们是有积极性的。金盆乡金盆村3天时间群众就交了油路集资款1万多元。沙河片区通乡油路路基改造过程中,高塔乡红庙村500多名修路民工每天往返40多公里,中午在工地上嚼方便面,喝山泉水,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了改造任务。

  第二,坚持民主管理,是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各乡都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民主管理小组,由每个村召开村民大会推选一名热心公益事业、懂管理、会算账、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行使管理职权。一是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各乡在信用社开设了农村公路建设集资专户,使用加盖乡人民政府公章、乡长私章以及民主管理小组组长签字的.专用收据,由老百姓自觉到乡信用社交款。凡1000元以上的工程费开支,必须经民主管理小组审核后,方能入账,确保每一项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强群众投资投劳任务分配管理。主要是分配使用好改造路基工程群众的投资投劳。各乡由民主管理小组核算好工程量,并按工程的大小、人口的多少,将改造任务公平、合理地分到村社和农户。三是加强工程材料管理。

  民主管理小组全程参与工程材料的购买、运输,并负责按工程实际用量和进度进行核发,建立起严格的出入库专账,严防工程物资“跑冒滴漏”。

  第三,坚持民主监督,是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保证。一是严格工程造价监督。整个投标过程中都始终吸纳群众代表参与,每个乡都有3-5名村民代表参加了对投标单位的邀请,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参加正式开标会以及与中标单位签合同等。沙河至大河通乡油路建设通过招投标,共比预算价节约工程款34.6万元。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督。对建设管理费严格控制在工程总预算范围以内,管理费开支必须经民主监督小组审核,严禁超标支付;对筹资额度、用了多少、用在何处,一律张榜公布,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防止将修路资金挪作他用。三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每一环节都由交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由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各村村民代表全程监督。凡是未按图施工、未按程序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四是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监督。民主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费用的监督,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透明度。五是严格施工安全监督。乡、村、社、农户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个村确定1名安全巡察员,重点加强对爆破物资、实施爆破以及施工作业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4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决土地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逐渐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本村的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大幅度增加,致使出现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等问题,甚至出现了土地荒废的现象,这一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就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抓好土地流转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施农业规模经营,降低生产交易成本,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

  为了了解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就文庙镇的土地流转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镇的基本情况

  从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有4987户20092人,13209个劳动力,承包耕地面积1488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53户119起,本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034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8 %,其中耕地流转面积达出624亩,林地流转面积达410亩。全镇流转情况涉及10个村民委员会,39个村民小组,256户农户。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以5年以下为主。同时不少土地正面临着被废弃的现状。由于本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本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 现有土地使用不规范

  我国实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落后,传统的模式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出现多寡现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还有一些人随意改变土地的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识较淡薄,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多。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调查中发现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都没有合同,更多的是口头协议。有些人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不规范的主要因素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相关手续;另外农户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重。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土地转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转包的形式流转土地,由于流转期限较短,造成转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严重不足;三是单家各户经营的土地面积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3、 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不足,流转机制不完善。

  许多农民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意离开那块能提供给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转范围窄,流转收益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亲戚及邻居之间,甚至有些是被动流转。农户因无力耕种,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有能力耕种的,因土地流转渠道不畅通,转入土地困难。土地无法向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转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前,还存在转出土地“倒贴钱”的现象,税费改革后许多农户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转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顺水村、赵米克村有这情况),就这样守着、认着、规模窄小地经营着。

  三、对策与建议

  1、要广泛宣传,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2、积极调研,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村和农户对泊头市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全市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办法。

  3、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

  4、要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具体指导帮助,及时帮助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范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土地纠纷,通过构筑县、乡(镇)、村、组四级服务平台,对农民自行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并要求主管机关给予变更登记的,要做到有人办理、限时办理、办就办好的工作程序流程。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鉴证。

  5、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市各县区于20xx年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6、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5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积极探索土地规模经营的新路子。县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家庭承包耕地面积481654亩,承包农户 83341户。截止20xx年7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6567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3.4%。流转出土地的农户2466户,占承包总户数的3.0%,其中已签订流转合同的1060户,占流转出土地户数的43%。现对我县土地流转情况分析如下:

  1、按土地流转形式分:转包的3985亩,出租12557亩,互换25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24.1%、75.8%、0.1%;

  2、按土地流转受让方分:流转入农户4864亩,流转入企业的11703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29.4%、70.6%;

  3、按形成的规模分:形成规模经营11179亩,没形成规模5388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67.5%、32.5%;

  4、按流转的组织形式分:农户自发流转面积2834.7亩,委托乡村组织流转面积13732.3亩,分别占流转面积17.1%、 82.9%。

  5、按流转的期限分:流转期限30年以上10207亩,10年以下6360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61.6%、38.4%。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一)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转包为辅。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有三种形式,出租、转包、互换,分别占流转面积的75.8%、24.1%、0.1%,由此看出我县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转包为辅。转让和入股等形式的流转还没形成。

  (二)流转面积虽然不大,但已形成规模经营。尽管土地流转面积仅占总面积3.4%,流转面积较小,但土地大部分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了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xx集团租赁秦xx乡10000亩土地从事种植和养殖。xx有限公司租赁xx乡1394亩土地发展观光农业。xx公司以每亩900元价格租赁xx镇农民565亩土地建立蔬菜基地,产品加工后出口国外。

  (三)土地流转时间长期化。从调查情况看流转期限30年以上的面积10207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1.6%,流转时间出现长期化现象。

  (四)土地流转动机发生变化。前些年,一些村级组织和农户为了完成税费上缴任务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贴皮”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经营权不仅没有收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近年来,中央对新农村建设实行了“多给予,少收取”的政策,特别是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粮食贴补政策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高涨,加快了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步伐,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社集体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因此,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比过去有所提高。

  (五)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中央实行一系列惠农政策后,农民种田的成本进一步降低,惜地意识提高。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撂荒地扩展到良田。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村内进行,扩展到龙头企业。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处于初级阶段,缺少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乡镇办农经人员缺少指导而忙于其他事务,思想上不够重视,导至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没有到村和乡镇办备案。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协议很少,双方的权责利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协议纠纷。

  (二)流转文书管理不完整。所有乡镇办没有建立流转台账。即使有的签订了合同或协议,也没到村备案,更没有到乡镇办农经部门鉴证、存档和备案,至使农经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一旦发生土地纠纷,由于无依据,无法进行审核,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6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不断推进,乡镇城镇化扩张,工业集中区推进,乡镇面貌一新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蚕食,耕地面积锐减;现行货币政策安置方式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生存难以为继;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畅,要地农民呼声与日俱增,引发深层次矛盾,诸多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总之,解决城乡统筹过程中的农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问题,对探索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保护耕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问题

  (一)土地纠纷颇多

  “七种八养九行当,种粮是个亏行当。”这是前几年农民种田难以挣钱甚至赔本的真实写照。在粮价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费过高情形下,许多农民忍痛放弃土地。如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国家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与此同时,以土地上利益纠纷引发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1)昔日撂荒失地农民如今要地。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农民纷纷走南闯北,抛妻别子涌入都市“淘金”寻求致富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或他因无力耕种,农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这样撂荒农田被一些农民“拾田”耕种。如今种田划算。失地农民为要地三番五次向镇村反映,而占地农民也不愿意出田。同时,乡村干部认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时农民选择打工不愿意种田,苦口婆心劝说耕种也无济于事,最终不得不找人耕种。现如今,眼见粮价上涨要地,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要地。外出务工农民将无力耕种的农田交给亲朋友邻代耕代种,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为日后因土地的权、责、利而发生纠葛埋下“伏笔”。在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况下,农田多数是无偿流转,此前,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不规范。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致使农田弃耕,从而请人代耕,往往只是口头约定的“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未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在农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将农田交给种粮大户及其它农户代耕,耕种双方权、责、利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偿的,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是“两不找”,转让方农民无须向代耕户付费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报酬给转让方,而农业税由代耕户交纳。另一种情形是转让方农民倒贴一点钱给代耕方。在粮价低迷情况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即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未经司法部门公证,合同往往失范。而如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对农业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减免农业税费、降低农业税率、发放粮补、早稻补贴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感受到现在种粮很划算,弃耕农民要求讨要农田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因而事后往往因土地流转合同失范发生纠葛。

  (3)农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几年,由于种田效益不明显,甚至赔本。农民不愿意多种田。这样农村形成了“有田无人种”的窘境。现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对农业反哺的政策出台,粮价上涨,让农民喜上眉梢,一些农民深感还是种田划算。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后,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村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几年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超生人口在地改时未分到田。这样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调整农田和弃耕户要求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与村委会及其它农户发生纠葛。

  2、管理上越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村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业收益低下及农民对土地关爱程度偏听偏低情况下,一些企业和农民利用自己的优势,如资金、技术,租赁外出务工农民土地进行集中成片开发,发展规模经济,而村委会往往越俎代疱,将外出务工农民弃耕承包田全部或部分收回调整重新对外发包,在农民不知情下越位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农民要地,而企业和种田大户则认为,自己在税改前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在越位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田大量向企业集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占用农田进行种花植草,使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加剧了要地农民与其之间矛盾。在农村,当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时,就产生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越俎代疱代替农民签订合同,履行发包方权利和义务时,必须尊重农民个人意愿。而在操作规程中,未经农民同意越位代签合同,很难保证农民自身利益。

  3、管理上错位

  市场经济下,一些农民外出务工无力耕种,有的农民过去长期拖欠税费。有的村委会以村民“你自己不尽纳税及挑圩筹资义务,还享受什么权益呢?”为由,强行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它农户耕种,收取一定费用。另外,有的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低价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高价发包给一些企业或业主种植苗木、花卉,违背了现行国家政策。

  (二)乱占、圈占,浪费土地问题始终未解决

  人口,这是我国对世界作出的不朽贡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问题严之又严,高瞻远瞩,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紧守这一条耕地保护“红线”。是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需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但近年来,我国各地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之势,许多乡镇城镇化面貌日新月异,千百年来农民习惯于的“乡土社会”正转型为“城镇社会”,对于不少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来说,发展小城镇无疑是一个“大战略”,同样具体到每个小城镇的建设也有个“战略问题”。这就是在每个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耕地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生态环境双重保障任务,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耕地,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把美好家园献给人民群众。土地是最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但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乱占耕地在农村还依然普遍存在。个私企业异军突起,无疑要占用农地,同时势必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农村“空心村”存在,农民建房弃旧建新,造成村庄渐渐向外扩张,侵占农田;更有些地方本着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观念,发展经济就打土地主意,依靠土地作交易,造成耕地锐减。

  (三)失地农民问题成为日趋严峻的问题

  土地承载着农民诸多希冀,承担着农民社会保障功能,如土地为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的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其补偿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计划经济下的一次性补偿,其标准低,不全面,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补偿低,农民反映强烈,不愿田被征。另外农村土地在被征过程中存在着同地不同价现象,乡镇之间相比,有的每亩5000元,有的仅3000元。其补偿标准地区差异悬殊。千百年来农民信奉“不患寡就患不均”,因土地补偿标准差异,诱发农民攀比心理。

  二、成因

  (一)农民要地的背后是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农村土地流转无序、失范现象。一方面有农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识。村委会、乡镇越俎代疱替农民签约;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为农民土地承包服务的中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条文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村委会将弃耕田、农村死亡五保户承包田收回向人多地少户发包,或成片“反租倒包”给企业、种田大户时,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为增加集体收入等因素。但土地流转中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事实上,倘若有个能站在农民立场,以同一个声音为农民服务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这样势必公正、公平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土地产权不明晰

  土地产权又称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其含义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占有、处分、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产权是物权的一种,它的主体是土地所有权,客体是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经营、管理”。事实上,法律对农村土地阐述只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根据《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不明晰,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企业、种田大户、缺田户集中时,就产生村委会或乡镇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协议现象。同时征用土地过程中,农民作为承包人和经营者,却不能参与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实际上极易造成交易双方主体缺位,农民的合法利益受损。

  (三)变味的政绩观,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误区未走出

  在一些人头脑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思想误区,种粮食农民永远富不了,要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就要多上项目,就要用地。而在现行干部考核中,“政绩就是硬道理”成了干部升迁的硬杠杠,要出政绩,得干几件显山露水的政绩工程,这样马路宽起来了,楼房高起来了,干部形象却在百姓心中矮起来了。经营城市,使城镇面貌一新,但极易形成占地——收益——再占地——再收益的恶性怪圈,致使保护耕地“红线”成了“弹簧线”。农村城镇化,地从哪里来?这已成为农村城镇发展面临一个具体而又现实不容回避的问题,寅吃卯粮经营城市即经营土地,用光子孙后代资源,其后患无穷。

  (四)征地制度上的缺陷

  对被征地农民安置的方法通常有三种:首先是土地换就业;其二是失地农民集体负责安置;其三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情况下,乡镇企业纷纷倒闭,采取前两种安置方式不可能实现的。通常情况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农民征地得到的补偿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二是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年产值的4-6倍;三是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实际上对征地农民是按前三年农业的平均产值计算,未按照市场交换所实现。失地农民的补偿犹如企业买断工龄,工人们往往享有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实质为失业。农民拿来到手的一亩地三、四千元补偿,对农民生计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长久生活。其中还不乏乡村层层盘剥、扣压、占用。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表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基本形态,即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三种形态的集体所有权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拥有的土地权利不因为行政隶属关系而有等级之别。因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享有获取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效益。

  三、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其目的就是促进土地资源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为目标。然而由于随意终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农民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已上升为农村主要矛盾。因而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

  1、把好“三关”,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1)申请关。承包土地农户或单位、个人需要土地流入、流出,必须由个人或单位向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要注明流入、流出的条件、地类、面积及流转形式,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经发包方同意后,签订书面意见,真正做到有据可查,避免日后因土地流转发生。

  (2)合同关。对流转土地,经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和农民土地承包权。

  (3)登记关。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所在地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乡镇两级对土地流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和反映土地流转情况,并实行土地承包动态管理。

  2、立足“四化”,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其它经营单位,客体是土地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所以承包权的物权化并不排斥经营权的流动。党中央提出土地延包30年不变,其核心是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因而以立法的形式给农民吃“定心丸”,避免任意削弱、剥离农民土地承包权。国家用法律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同时也让农民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土地流转市场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多渠道收集供需信息,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农经部门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加强合同监管,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使之能代表农民利益,给农民“国民待遇”,并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合同纠纷,做到及时处理,规范调处。

  (3)土地流转高效化、形式多样化。应该看到土地延包后,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在外务工经商农民不愿意种田或多种田。这部分农民在外向非农产业转移,出现部分农民务工经商无暇顾及承包地,同时这些农民也愿意将农田转让出去。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但各地可因地制宜,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出让、转包等流转形式,对农民自己因需要调整土地也应支持,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基本以自愿、互利、有偿为原则,实行农村土地流转高效化,打破所有制、行业的界线,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开放的流转机制,达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目的。

  农村土地流转可采取的形式有:

  ①转包。指经承包方同意,原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在一定条件下转给其它农户、单位,转包后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②转让。指经发包方同意,承包人自愿将部分或全部土地及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一并转让给其它农户、单位和个人,由新承包方代替原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转让后原承包关系转让。

  ③ 入股。指承包人以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折股加入股份制功股份合作制经营,风险共担,利共享。

  ④租赁。指承包方将其土地经营权单独或随同地上附着物租赁给其它农户、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不改变原承包关系,租赁双方只有租金收取关系。

  (4)土地流转法制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农村土地流转走上依法管理轨道,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及土地流炜关系。另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依法落到实处,使群众反映的土地中 “焦点”、“热点”问题得以及时处理。

  (二)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

  四、多途探索和开辟新的补偿方式,使用权失地农民与城里人一样拥有同等待遇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失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权益保障及就业。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对象特征,实行差异性保障。18周岁以下,他们需求体现在教育权益上保障。18周岁-50岁左右失地农民,短期面临的是就业,长期则是怕生病。50岁以上-60岁,转移就业是难于上青天,他们缺乏青年身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叶落归根思想,对生活保障具有强烈需求和渴望。60岁以上的,体力丧失,风烛残年,盼望过上安稳的幸福晚年。失地后面临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要求对生活、疾病、养老保障。一次性贷币补偿安置“一发了之”,并没考虑土地在生产生活中保障作用,政府责任所在就是开展失地农民岗前培训,建立失地保障举措,解决后顾之忧,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望。

  (1)各地要学会用“加法”来为失地农民增加收入,就要求抓好失地农民素质培训,通过政策倾斜加长失地农民就业的“短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人力资源,是获取高收入的可靠保障。对此政府要根据失地农民素质状况,按不同行业、工种,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拓宽失地农民打工空间,对年龄大、文化低的进行短、平、快的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的青年农民,培训时与大中专学校“联合造舰”,进行电脑操作与维护、机械加工、服装加工等技能培训,使他们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即需要什么工种?用工单位和企业开出“订单”,政府随即开出“菜单”,选出符合要求的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再向企业输送、推介,而培训失地农民的“阳光工程”和联系费用则由政府“埋单”,不增加失地农民任何负担。

  (2)对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采取征购方式,提高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土地作为财产的市场价格及农民人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等因素,确立合理的补偿标准。

  (3)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险,使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子有所教,既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稳定思想情绪,又保证社会的安定。

  (4)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扩大失地农民进进城务工就业渠道,为失地农民进城居往,经商创造条件。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7

  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关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就简单的土地管理而言,无非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我的基层单位位于山区农村,面积大,人口分布广。由于长期在农村工作,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和调查,我们知道农村土地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业土地管理

  目前,中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现有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农地经营模式’基本上是按土地归户时农民和人口的土地分配订立合同,明确规定30年不变。这种做法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很多弊端。第一,长期人口增减,即使原有农产品不变,每户耕地数量已经明显凸显。二是随着移民入村,新增人口容易入户,种田难;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迁移已经枯竭,所有耕地已经荒废;第四,离搬迁地近的户,一户种多户地,粗放经营,粗放耕种,薄收;第五,大村一小部分农民私自出租种子甚至转让建房等。因为他们人少地多,或者不能耕种他们,或者看重他们眼前的利益。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

  (2)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问题主要涉及农民宅基地、村镇建设用地和部分国家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家两户甚至一家多房,村里老房子占的空地越来越多,村外新房日益蚕食农田;乡镇建设,尤其是公共覆盖和农村养殖园区建设中的土地占用问题,是乡镇认为政府有权利,村委会认为集体是主人,导致乡镇建设用地被占用;有的国家这一批土地是新建的,应该是占用的,而旧的土地(如原乡镇政府、地方税收、医院、兽医站等撤乡镇后的单位),想租就租,想卖就卖。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延续,是由于少数地方干部,特别是少数农村干部,不学习和了解土地法规,又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限制,不敢自说自话。这样一来,乡镇和家庭就有很多非法获利,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上述问题的存在,对于人烟稀少的山区农村干部,甚至少数县乡干部来说,似乎不算什么。他们可以在国土资源部门当执法者,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走。

  二、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1、农业土地管理

  (1)找准财源,合理利用。以现在的乡镇为单位,详细核定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实际数据,依法实行承包,分级落实承包责任,解决实践中不履行承包合同、责任不清的弄虚作假问题,将边远贫瘠的土地退耕还林还草,或者种植果园、药材基地等经济作物。

  (2)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根据农业承包合同,承包土地面积逐户核定,并明确土地质量。对少量耕种过度、收成不好的农户进行适当调整,让农民真正搞清楚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关系,解决少数农民承包外种地、有空承包、实际无地的问题。

  (3)合理规划,严格管理。在土地管理中,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修订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定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每年检查,严格监督,严肃查处。

  2、建设用地

  (1)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批要依法审批,不该审批的.坚决不审批。最好是把现在的村、乡、国土资源部门三级审批改为用地单位(个人)申请,乡、村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独家审批,审批权力高度集中。

  (2)规范收费标准。集体土地,如属于本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占用的非耕地,可以不支付。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因土地流失需要补偿,建设用地不缴纳明显不公平。

  (3)杜绝搭车收费。在规范部门收费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杜绝乡镇搭车收费。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一是按照“一户一房”的原则,妥善解决农民住新房和闲置老房子的问题,盘活空心村闲置土地。第二,要处理好农村国家和集体单位的闲置土地。第三,做好无居民村旧住宅基地的复垦和荒地的复垦利用。

  (5)加强执法监督,严惩非法占用土地问题,主要是由于乡镇违法行为比例较大。由于我国现行土地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基层机构严重无力查处乡镇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因为村有集体和群众的掩护,乡镇有权力干涉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不仅是一线执法人员提高“勇气”和“胆量”精神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他们要在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的具体操作依据和操作手段等方面进行根本性创新。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8

  当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正处于新一轮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省厅、集团公司加快公路发展,强力推进治超工作的新形势,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治超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设备不够完善,还有部分设备未达到科技治超的要求。自xx年11月份我省在高速公路大力开展治超工作以来,先后经历了便携地磅和固定动态磅的检测使用过程。为提高检测速率,后来还安装了车辆自动识别系统,但由于动态磅准确率有一定偏差,司机多易采用跳磅、扭磅、冲榜、走s等作弊手段违规过磅;自动识别系统的安装,虽然较好的减轻了治超员的工作强度,但个别时候出现的识别系统识别率低、容易出错等问题,仍不能达到高效率的要求。

  (二)、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工作需要存在一定差距。治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治超人员文化水平低下,对治超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对司机政策解释不到位,影响着整个治超工作的开展。

  (三)、治超工作的法规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仍需健全高速公路。从治超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公司先后制定了多项治超规章制度,并于xx年10月编写了《超限治理工作制度汇编》。但是,我省目前还没有一套较为完备的治超法规体系,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除了列入黑名单,没有更多明确的责任追究办法。

  (四)、非法改装车辆及液压装置超限车辆违规操作。自xx年11月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个别治超站屡次发现货运车主在车轴上隐蔽安装“千斤”、“气囊”逃避超限检测的伎俩,干扰正常的治理超限超载秩序。目前,受利益驱使,个别大件公司安装电子开关控制的液压系统,在通过检测站时按照预先制定的重量逃避超限管理。当前在治超工作中又有一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新型逃避检测的设备——狼狈,被一些不法利益的`承运司机运用,将严重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造成公路设施的损坏,在出口由于受设备限制,这些车辆的通行造成通行费的严重流失。

  (五)、信息相对封闭,文化生活单调,不利于治超人员的全面发展。当前我省高速公路治超检测室还不够配套,仍然使用的是活动房,在一定程度上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治超员在八小时之外,文化生活还相对比较单调,对外界信息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

  二、急需解决的办法和主要对策

  自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的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针对上述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超限运输治理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总结两年来高速公路治超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平时工作经验,我们经过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坚持科技治超,完善检测设备,不断更新检测设备。要不断完善检测设备,定期联系宝鸡四维公司,电子公司和省公路研究所校验设备。同时,各站要设立设备维护员,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力争达到“装备精良化”的根本要求。

  (二)、坚持人文治超,加大治超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不断提高治超队伍的全面素质。我们建议上级职能部门能加大公开招聘力度,严把治超队伍进入的门槛,要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强、作风纪律严、业务素质精的大学生以及从部队转业复退的军人吸收进来。要加大人员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各站应开展治超员“星级评定”,坚决清除不合格的治超人员。要加大人员培训的力度,切实提高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真正能打硬仗,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治超队伍。

  (三)、坚持制度治超,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化建设水平。建议上级职能部门能加强调研,不断完善《超限治理工作制度汇编》。各站可以结合本站工作实际为治超人员配发规章制度和应知应会手册。同时,为打好治超工作攻坚战,要不断推动治超规范化进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立足于高速公路自身发展的实际,尽快出台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治超法规制度。同时,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应落实责任追究制,真正使治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四)、坚决遏制非法改装车辆及液压装置超限车辆违规操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虽然私装“千斤”、“气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只要我们细心观察稍微留心还是非常容易判别。而液压多轴车辆却相对隐蔽,这种装置工作原理是多轴车辆驾驶室安装一个经过改装的电子开关,它通过预先设定好的系统与各轴连接,在车辆通过地磅时将重量前移,承载轴过磅时只能称量出很小的一部分重量,有经验的治超员称其为“地蛇爬”。在前期,治超工作中多轴车通过地磅我们可以通过检测设备看到轴载重量存在一定的问题,但由于版本升级检测室根本不显示多轴车辆各轴的承载重量,我们建议各站在检测此类车辆时,要求值班班长全程监管,安排班长坐在司机驾驶室实行专人监督检测,尽量保证检测数据与车辆实际重量相符。同时使用静态称重设备进行称重,是避免和杜绝该类车辆检测作弊的最有效方法。我们建议在主线和省界治超站安装静态称重地磅,同时,协调上级办证部门统一规范多轴车进出站点。在主线或省界站对于列入黑名单违规操作液压装置多轴车辆不予办理超限运输证,禁止行驶高速公路。同时对于出口的多轴车辆,可充分发挥收费治超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可在静态磅称重。而狼狈是一些为谋取不法利益的承运司机运用的手段,在普通半挂车辆安装的一种装置,添加狼狈是为了承运大件货物顺利通行高速公路,可获得更高的利益,所以现在利用狼狈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逃避超限车辆检测的一种手段,而狼狈是加装在半挂车头与车箱之间的一种装置,可随时拆除加装后可增加两组排轴线,使办证吨位达到100吨,为承运大件不可解体的货物带来便利,例如普通6轴半挂车辆在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时,通过超限站时标准为55吨,办证认定标准为60吨,加装狼狈后办理超限证通过超限站认定标准为100吨,在上道后可在服务区拆除狼狈后正常行驶,在下道时造成车证不符或严重超限等情况,对治超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在此提醒下道各收费站认真核对车辆实际称重信息和超限证办证吨位高速公路,避免减少通行费的流失,确保颗粒归仓。

  (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拴心留人的治超环境,不断解决一线员工后顾之忧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当前我省高速公路正迎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大潮,多条高速公路在建,我们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在修建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时,要充分考虑治超办公设备和宿舍楼。要尽可能想方设法完善相关设施,进一步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压力,让每一名治超人员享受到企业改进发展的成果,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树立新一轮交通加快建设的激情和豪情。

  积极探索中总结出来的一些问题及解决办法,希望全体管理干部和治超人员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破解治超管理中的发展 难题,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治超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使治超管理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积极创新为推动高速公路治超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9

  为了全面了解我镇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于近期就我镇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此次调研,近年来,白沙镇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抓住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机遇,克服建设资金短缺、建材价格高、道路条件差等种种困难,不遗余力地狠抓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农村交通发展日新月异,公路路况水平、通达深度、路网等级等得到了很大提升,形势令人振奋。农村公路建设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白沙镇农村公路现状

  (一)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情况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桥梁与纽带。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明确目标,及时制定规划,有力地推进了我镇农村公路的建设步伐。我镇现已建成通车农村公路282公里,惠及19个村居,直接受益群众8万余人,其中县道公里、乡道公里、村道公里,全镇24个村居全部通了水泥路,通达率100%,通畅率均达100%。已下达计划完成实施的有20xx年小康路建设24公里、正在实施的有20xx年小康路建设公里、20xx年小康路建设公里。我镇现有永久性桥梁24座,今年,整修了有安全隐患的龙白路倒桥、千旦岩桥、堰口桥,新修了恒和便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农村公路的建设加快了农民群众致富的步伐

  我镇属于典型的丘陵地带,有相当一部分村座落在山上,在未通公路前,农民出行只能靠步行,农产品的外运和生产资料的运入只能依靠“肩挑背负”,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连续几年的农村公路建设,给农村群众致富插上了翅膀,当地的农产品和土特产便可以及时走出山门走向大都市了,这样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农村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的调整,从而达到加快农民致富的步伐的目的。

  (三)我镇农村公路建设的优势

  一是我镇作为全国行政试点改革镇,区各部门权限的下放,农村公路建设的一些手续在本镇即可完善,从而减少了一些审批环节,加快了公路建设进程。在重庆市实行“四好农村路”建设以来,一些新的措施和政策的出台,都为进一步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二是当前农民群众建设农村公路的热情高涨,要求建设改造农村道路的呼声迫切。因此引导好村民“一事一议”,辅之以政策和适量资金支持,就能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使“星星之火”达到燎原之势。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调查也发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配套资金缺口大。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进入农村交通“最后一公里”瓶颈实施阶段,但越是这“最后一公里”,施工难度就越大,资金需求也越多,资金筹集也越困难。目前我镇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上级财政补助(70万元每公里);

  村民出资、出工及受益企业出资等弥补建设不足资金。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且农村富裕程度不平衡,地理环境各异,依靠农民自身投工投劳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也非常有限,加上道路所需建材价格持续上涨及政府不能负债等原因,从而资金短缺成为了制约农村公路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目前白沙平均每公里造价在95万元左右,现每公里有15万元左右的资金缺口)。

  二是招标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20xx年3月以来,我镇农村公路主要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以及从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库中随机抽取等方式。最低价评标法,虽然对于业主方来说节约了成本,但也存在恶意低价等情况的发生,由于恶意低价等方式中标价格较低,导致施工方利润较低或者没有利润,施工方便会采取增量或者拖延的手段,从而给业主方带来较大的监管压力和成本。在随机抽取中,经常会出现抽取到的施工单位无故弃标的情况,从而无法保证小康路的顺利实施。

  三是由于公路重建轻管的观念较为突出,长期以来对农村公路路面养护投入极少。虽然我镇按照要求组织了相关村居对道路进行养护,但因养护资金较低,出现了养护人员不专业、养护积极性不高和养护人员流失现象,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部分农村公路的路况极差,车辆通达程度低,尽管公路修到了家门前,车辆也很难行至家门口。

  四是建设速度上不来,差距大。在今年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上明确提出,到20xx年11月底,白沙镇20xx年小康路建设公里、20xx年小康路建设公里要求全部完工,但由于我镇地处丘陵,施工难度大,资金不能入时到位,雨季较多,影响施工进程,目前20xx年小康路有公里及20xx年小康路公里仍在施工中,差距还很大,任务艰巨,按区里下达的任务,我们的建设速度明显滞后。

  五是人员业务知识不够,专业性不强,需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能力。由于镇街人员流动性较大,轮岗或者混岗使用的情况存在,在农村公路的管理上存在业务知识不够,专业性不强的情况。建议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镇街相关人员的管理能力,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监管。

  三、建设好农村公路的建议及意见

  (一)多方筹资,政策配套,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因素。工程建设中选择合理线型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合理降低修路成本。可采取“交通部门争取一点,上级财政部门补助一点,农村群众筹集一点,社会捐资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的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社会筹资、企业赞助、个人捐资等方式,切实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村农民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的筹资。鉴于现有的财政体制,建议区政府对小康路除去群众自筹部分进行全额补助(目前我镇群众自筹12万元/公里),落实资金建设缺口问题,确保农村公路能顺利实施。

  (二)完善评标方式

  建议在随机抽取时,先由项目库中现有的施工单位自主报名,再从报名的单位中抽取,避免出现中标单位无故弃标的现象。优化评标方法,多种评标方式相结合,以确保农村公路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高养护资金

  公路建成后,要取得预期效果,主要靠养护管理。有效破解“有路必管、管必规范,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这一难题,一是要认识到位,加强对管养单位和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引导和教育,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养路、护路思想培养教育,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提高养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是要制度到位,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从业人员管理,认真搞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月度检查与日常抽查工作,实行奖罚措施,严格考核管理养护责任、机构和资金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

  三是要责任到位,采取“谁受益,谁养护”的方式,通过突击养护、日常养护、抓示范路等方式,充分调动村组和广大农民群众养护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行“农村公路民养化”,通过协议、承包、委托养护等办法将养护责任明确到村、到组、到人;

  四是提高养护资金,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渠道,为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以便于相关村居能安排固定专业的公路养护人员,以提高养护水平,确保农村公路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管养,使公路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其发挥应有的运输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建议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给农村公路建设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各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做好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各行政村要完成通村公路的路基、桥涵等配套工程,上级各种补助的资金只能用于路面建设。通村公路建设占用土地,按程序报国土部门审批,国土部门要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涉及农村公路的拆迁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推诿、阻挠,涉及供电、林业、水利、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的拆迁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解决。通过各部门配合支持,加快我镇公路建设步伐,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公路建设目标。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宽量大,任务非常艰巨,它需要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同心合力,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强化管护,只有这样,我镇的农村公路才能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 10

  20xx年,我镇农村通镇公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强化领导,严抓质量安全,抢抓时间,科学指挥,7月9日动工,在资金不足,遭受“9.18”特大洪灾等重大灾害影响下,于12月底已完成总长9.3公里(其中:沙嘴村3.0公里、金星村5.0公里、龙山村1.3公里),总投资近362.50万元的工程建设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王本川同志为指挥长、镇长曾万富同志为副指挥长的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细化分工,由分管副镇长刘汉同志任现场总监理,具体落实质量监督员9名、安全员3名、财务3名、资料员3名,在场镇设立了项目部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公路建设的领导和指挥,整个工程建设有安排、有部署、有记录、有日志、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我镇辖区通镇水泥路建设里程9.3公里,全线从7月20日动工,12月底全面峻工,做到了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我镇镇道公路建设项目从招投标开始始终严格招标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保证金制度,确保了工程顺利开工实施。四、我镇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设计,单车道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的标准执行,增设错车道30处。

  五、我镇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落实专人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全天候巡查、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和施工日志,镇党委政府还聘请了群众监督员,到现场实地监督,建立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设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公示牌,工程合格率达100%,无施工质量事故发生。

  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出入库登记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施工人员的安全帽管理制度,整过施工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整个公路建设期间零事故。

  七、我镇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同时对资金拨付实行五人签字制度(即现场负责人、纪委人员、指挥长、镇长、财政所长),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八、严格按工程招投标程序办理,实行项目公示制,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九、认真完善了合同资料、开工资料、施工图纸、施工监理资料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协调料场2处,及时完成前期费用筹措,为公路建设创造宽松环境。

  十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筹积并打捆相关资金,不向民间借贷,不加重农民负担,不发生群访,加大对农村通镇公路建设宣传发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帮扶,多方组织筹积资金,不向农民摊派,无群访事件发生,确保水泥路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二、严格按照镇道镇养和村道公路养护管理“一事一议”原则,全镇镇村道路落实了专人养护,对村道公路垮塌工程量较大的,实行以奖带补进行维修,做到了投入到位,有专业的管理队伍,有路必养,基本达到了路面平整,无坑凼,排水通畅,加大对辖区的管理力度,做到无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确保了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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