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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民事诉讼中采信证据规则的运用

时间:2007/11/4栏目:调研报告

之前,必须接受当事人的质证,否则,不能产生证据效力或作为定案证据。同时,就此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述认定的根据和理由。     (四)对于一些特殊类型案件,如欺诈以及婚姻、继承等与人身权益相关的案件,法官内心确信度应达到更高的标准,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取得全体成员的一致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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