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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乡镇执政能力 强化六个“第一”

时间:2007/11/4栏目:调研报告

发展。
五、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保障”,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
我省将着力推进以适度撤并乡镇、精简人员为内容的乡镇“瘦身”改革,要求今后5年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在这一政策背景下,一是要围绕“六个好”、“五个好”的目标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选用上放宽视野,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放到主要岗位上,予以重任。以用好一个班长,带好一支队伍,造福一方群众,激励一大批干部。二是把对干部的要求和关心爱护有机结合起来,凝聚人心,增加活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制度切实发挥威力,做到鼓励干事的,规诫混事的,处罚乱事的。三是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从关心和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眼前的地方做起,下大力解决好农民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和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拆迁改造、农民利益受损的问题。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衡量尺度。四是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要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人民群众就是通过乡镇干部的形象来认识我们的党,通过乡镇政权的执政能力来判断我们事业的兴衰成败。
六、把化债作为“第一关键”,提高基层政权良好运转的能力。
乡村债务问题产生和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源于体制性的严重缺陷,如今已成为乡村干部“心头大患”。化解债务要确保农村稳定、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操之过急这三个原则。一是把化债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发展集体经济要有新思路,重点是搞好荒山荒滩开发,盘活闲置资产,进行资产经营,通过增加集体收入来偿还一部分债务。二是把化债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要选配好乡镇、村级班子,保持乡镇、村干部相对稳定,使他们关心债务,想方设法偿还债务。三是把化债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相结合。要普遍推行民主管理,实行财务、债务公开,让农民了解债务,支持化债工作,积极偿还历年欠款。四是把化债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相结合。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积极参与村级化债。
乡镇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乡镇干部作为稳固农村政权的骨干,直接担负着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稳定农村的重任。乡镇政权和乡镇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民心的向背、事业的兴衰。各级领导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于我国长远发展,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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