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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某县农村妇女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4:03:2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基于某县农村妇女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

       人类社会由两性构成,男女平等是一个永恒的世界性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生存发展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满足人的多层次需求。[范文先生网文章-http://www.fwsir.com 范文先生网 帮您找文章]
   近年来,笔者长期生活和工作在甘肃陇南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战线,与育龄群众交往密切,经常深入农村开展妇女病普查、产术后随访、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及质量的住户调查,参与关注女孩和帮扶贫困妇女的社会活动,调查研究涉及成县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群体状况。为进一步了解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现状、生产生活条件与需求,我们于2006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通过对相关部门、学校和农村15—60周岁之间的贫困妇女走访座谈以及抽样调查、问卷等形式,采用定量调查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的调研方法,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现状、趋势和需求等方面。本次调查走访90人,发放有效问卷80份、口头调查10人。
   一、   调查结果
   根据统计数据,全县农业总人口26.06万人,女性人口为13.49万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51.7。导致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的原因:其一是在社会制度变革、技术条件进步下,因社会身份或竞争能力的差异性而导致的社会性贫困群体,如无业者、无土地农民等;其二是因生理原因或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的贫困群体,如老、病、伤残、受灾等。调查显示,我县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特点以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偏低。调查显示,具有初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人,占7.8%,小学文化程度的有26人,占28.9%,文盲53人,占58.8%,绝大多数妇女文化程度低、缺乏技术,观念保守、思想落后。
   (二)特殊困难、因病致贫群体面大。调查显示,因自身或家人伤、病、亡、痴致贫的妇女有25名,占总人数的27.8%。这些贫困妇女的家庭由于一人或多人常年生病,医药支出费用巨大,而这些家庭本身收入又低,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经济负担十分沉重,生活条件相当艰苦。
   (三)依赖土地为生命线。据统计,90名贫困女性中80%依赖于贫瘠的土地,五六十岁的妇女依然从事着生产劳动。生活来源相对不稳定,仅能糊口而很难发家致富,生活质量随着时代迅速变迁渐趋走低。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单一等特点为她们适应社会需求带来很多困难,她们只能是传统农业线上的劳动力,几乎不能实现人力资源转移。同时她们还要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在经济上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
   (四)部分贫困妇女存在惰性思想。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有的妇女害怕吃苦、不肯动脑,怨天尤人;有的妇女存在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坐等救济等消极思想;还有少部分中青年妇女不参与劳动,厌恶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好高骛远,又对自己缺乏信心,这种负面思想成为农村不稳定因素之一。
   (五)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差。成县2005年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妇女病普查患病率36.97%,其中生殖道感染8295例,占普查已婚育龄妇女的22.59%。近5年共出生婴儿14811人,发生神经管畸型、脑脊膜膨出等出生缺陷21例,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1.42‰。性病年平均发病率为14.4/十万,呈上升趋势。从甘肃省计划生育结合项目成县基线调查数据分析,项目专家委员会通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妇女病普查治疗、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寄生虫检查治疗等服务方式,开展妇女病普查2.53万人次,患病0.81万人次,患病率32%。在对店村中心小学、陈院中心小学和马坝小学的427名在校1—3年级学生寄生虫检查中,检出蛔虫卵阳性人数82人,检出鞭虫卵阳性1人。
   (六)儿童教育总体形势依然担忧。抽取三个学区调查点综合统计,学龄女童学生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4.8%、90.1%,从统计指标看趋于上升状态,但此次调查有8%的学生提前辍学,初中未毕业就在家务农或出门打工,尤以15周岁左右的女孩比例最大。在我县一些贫困边远落后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思想观念保守、教育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政策支持滞后,使得个别女童无法接受基础教育。
   (七)妇女儿童地位、权益有所保障。妇联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幸福工程”、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春蕾计划”等。同时,我县妇女健康权也得到了普遍实现,生殖保健、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加强,城镇居民98%和农村居民60%的孕产妇能接受产前检查,全县住院分娩率由2001年的52%上升到2005年的65.1%,产妇、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在家庭领域中,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破除了千年封建旧俗,基本实现了自主婚姻、夫妻关系的平等。全县2005年累计二女结扎户2747户,近十年全县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老人的家庭840户。我县已为29名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在2006年高考升学中予以了加分照顾。为39户当年新增二女结扎户落实了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金。为400余名贫困母亲捐赠了母亲水窖。有166户独女、二女户家庭得到了3000-5000元的少生快富项目。在家庭人际关系中,农村妇女的半边天地位得到确立,传统的家庭关系已逐步向平等、民主、和睦的现代家庭关系过渡。社会保障方面,我县在妇女儿童相关权益保护方面也有新举措。譬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一年以来,有600余名产妇住院分娩,并获得了100—200元的医疗补助。计划生育部门为150余户独女、二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20.1万元。
   二、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现状与形势分析
   根据调查,现从以下十个方面对农村妇女生存现状与形势进行分析:
   (一)思想观念。与社会和家庭地位相应的是,许多农村妇女亦然信守“三从四德、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等封建观念。调查显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根深蒂固,一些妇女至今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另外,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着矛盾。在自我的评价上,已婚妇女仍偏向于传统女性形象,表现出吃苦耐劳、心地善良、仁慈友好、做事谨慎等特点;未婚女性表现出有自信心、不甘于现状、敢于追求幸福等特点。
   (二)婚恋行为。调查显示,年龄在50岁以上的老年妇女中有95.2%的婚姻属于包办婚姻,年龄在40岁以上的中年妇女中有66.1%的婚姻属于包办婚姻。90年代后,随着妇女文化程度的提高、电视的普及和社会意识的开放,农村妇女婚恋行为由包办婚姻向自主婚姻渐进,妇女择偶的标准把“人品”、“家庭条件”和“一技之长”放在首位,这说明,农村妇女依然追求稳定婚姻。
   (三)生产劳动。调查显示,农村妇女因生育和固守土地的牵制,既要干家务、又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另外,受发展劳务经济的影响,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谋生逐年增多,常年在家的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致使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劳动分工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妇女被家庭、老人、子女所累,担当着家庭内外双重角色。
   (四)家庭经济。城镇家庭经济基本实现了理财公开,夫妻平等。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部分农村妇女也产生了改变生存方式的想法,走上了亦农、亦工、亦商的“小农经济”路子。调查显示,农村妇女从事养殖、种植的逐渐增多,此类人群占被调查妇女的15%。这说明,农村部分妇女担当了家庭生活的主要角色,从单纯的农业劳动向生产经营方面转变,妇女在家庭经济的参与上更广泛、更具体,一些家庭出现了“谁挣钱多谁当家”的模式。
   (五)知识信息需要。调查显示,农村已婚妇女需要的知识主要是子女教育、致富信息、养殖种植技术、家庭环境美化等方面;未婚女性需要的知识主要是社交礼仪、致富信息、家政服务常识、小店经营、着装理财等方面。已婚妇女偏重于传统角色需求和家庭经济发展,未婚女性则追求自身发展、幸福和时尚。
   (六)社会角色意识。 调查显示,女性一般不担当家庭户主角色。若有机会,80%的女性不愿意当村委会主任,另有10%的女性愿当村委会主任但存在思想顾虑。原因大都是家里反对、不自信或者怕遭人议论、耻笑。这说明男女的社会性别差异依然存在,农村群众文化观念因循守旧、愚昧落后。这样,即使威信高、能力强的女性,即便进入村委,较多也仅是担当计划生育中心户长或从事妇女儿童工作。
   (七)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在农村普遍存在,且女性是受害者,逆来顺受是绝大部分农村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处世方式。“丈夫打老婆”现象很多,面对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往往选择“回娘家、忍气吞声忍一时过一时乃至破坏家庭财产、自杀”等极端方式。感情完全破裂时也不愿提出离婚,一是怕人嗤笑,二是出于担心子女或者宿命论。
   (八)社会和家庭地位。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农村女性仍然不能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参政议政、就业和受教育等权利,农村妇女极容易成为被坑蒙拐骗、性犯罪、家庭暴力等问题的直接受害者。调查显示,重要事务由男性做主居多,妇女仅参与商讨。农村妇女的社会和家庭地位并没有随着农村妇女生产和经济参与的广泛而发生较大转折。走访中一位妇女谈到,她有一次替母亲调解民事纠纷,对方置之不理,对她说“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家庭大事主要由丈夫、父亲做决策。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方面,丈夫履行微乎其微。
   (九)自我保健意识。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村妇女没有生殖健康意识,很少洗澡、不做婚前检查、怀孕定期检查,她们认为女人分娩相安无事或者不知道怀孕还得定期做身体检查。有的人知道,但因检查费用高不去检查。由此看来农村妇女健康教育任重道远。
   (十)家庭消费。调查显示,子女上学生活费用居农村家庭消费第一位,生产生活用品消费居第二位,农村妇女个人生活俭朴,节衣缩食。
   三、对策及建议
   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各尽其能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人民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的社会。帮助贫困女性群体走出困境,实现弱势群体的利益与社会其它群体利益协调发展,是正确化解社会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根据调查,我们认为,当前帮助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扶持救助力度,积极建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机制
   1、完善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在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助房和司法援助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咨询服务和救助政策。按照我县实情,坚持低保制度“应保尽保”的原则不动摇,一是实施入学帮扶,对贫困妇女家庭的子女不仅要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在高中、大学的升学上也要给予补助和支持;二是实施就医帮扶,对全县范围内的贫困、孤寡、伤残、痴呆等妇女儿童在患重大疾病时给予医疗补助。坚持并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二女户自愿结扎3000元奖励等政策。
   2、全社会行动起来关注妇女儿童事业。和谐社会建设为贫困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带来了机遇。建议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公益团体、群团部门、慈善机构、行政企事业等单位,采取民间、政府、社会救助等方式救助贫困妇女儿童。把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纳入全县和谐社会建设、小康建设总体规划。
       (二)以政策为杠杆,以就业为手段,拓宽以政府帮助为导向的贫困妇女群体致富新途径
   1、努力拓宽就业途径。农村信用业发放的小信额贷款等,要优先提供给要求创业的贫困妇女。要本着“以实惟实”的原则,根据贫困女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级就业服务中介机构,结合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为贫困女性提供免费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动员组织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城镇社区服务业为贫困妇女优先提供就业岗位,特别是农村自办企业、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吸纳贫困妇女就业。
   2、加强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政府要建设妇女培训基地,提供基础性培训服务。以劳务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对中青年妇女进行轮训。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培训、指导,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贫困妇女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培养远见卓识,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妇女找到工作岗位。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妇女健康工程,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积极防范城乡妇女因各种不可测因素而致贫。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保障的投入,同步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民政部门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计划生育部门应为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继续办理家庭养老保险、养老储蓄。
   2、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全县农村参合率84.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农村妇女儿童大病无钱可治的问题。建议政府继续倾斜财政资助比例,对低保家庭、五保户、特困户等绝对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合作医疗,由财政统一补贴。同时,进一步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承担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模式,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3、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养老机制。坚持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多渠道广泛筹集资金,创办公益性老年公寓(敬老院)、大学、公园,为失去劳动能力、孤寡、老弱妇女和孤残儿童创造温馨生活环境。同时,实行农村“五保”统筹和低保补助相结合,使农村老年贫困妇女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四)重视妇女发展,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地位
   妇女是社会生产的中坚力量,在扶贫帮困工作中要不断发挥妇女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贫困女性进行教育,帮助贫困女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她们树立自主、自强、有作为的意识。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妇女儿童工作经验,同时,广泛组织开展关注妇女儿童的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五)为贫困少年儿童办实事,解决贫困家庭后顾之忧
   在全县17个乡(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山区寄宿制学校特困生、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学习生活补贴政策;出台有利于女性群体的关爱女孩、关注母亲、关怀生育等若干规定,倡议社会各界人士捐助建立妇女儿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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