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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纠风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07/11/4栏目:调查报告

工作汇报,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以适应纠风新形势的需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沟通信息,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融入行业管理各个环节,同部署、同落实。发改委、经贸委、财政、教育、卫生、农业、交通、药监、人事、建设、国土资源、劳动社会保障等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要求,对所牵头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半年、年末有总结;其他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从教育入手是推进源头治理的基础和前提。一是要引导公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来自于人民,要把一切为着人民的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唯一价值取向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想问题、办事情、出决策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最高层次,作为第一考虑,摒弃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至上的狭隘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与民争利。三是要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四是要注重加强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先进典型,对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进行曝光,使宣传教育真正起到打“预防针”的作用。
     3、强化源头预防,防止不正之风反弹。温总理在今年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上强调,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围绕群众关注,反映强烈,以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是增强纠风工作有效性的根本途径。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纠风工作的顽症,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从深层次解决这一问题,以取信于人民群众。因此,要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纳入预算,割断收费部门与收费行为的利益关系,使行政权力与利益脱钩,减少部门因利益驱动导致“三乱”问题发生。   
     4、强化社会监督,确保监督到位。依靠群众开展纠风是党的群众路线对纠风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做好纠风工作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证。惟有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才能有效防范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因此,必须不断完善拓展依靠群众纠风的新途径。一是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监测点、行风联络员联系制度、效能监察特邀监督员制度,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应抓紧抓细抓实,并逐步建立起联系、督查、整改、跟踪、反馈等制度,使其达到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二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收费公示等制度,为群众知情有效监督创造条件。三是设置行风意见箱、投诉电话、网上举报等,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多种途径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四是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使政府部门、行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始终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五是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落实群众在行风建设中的评议权,真正体现行风评议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行风建设。
     5、强化督查追究,确保取得实效。督促检查是纠风工作的有效手段。因此,要在完善检查工作流程,督促整改,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要建立督查整改反馈机制和后查机制,特别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应紧盯不放,并及时处理反馈,整改到位,确保实效。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在及时查处的同时坚决向群众清退,不能以上缴财政一交了之,让老百姓切实体会到政府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对责令纠正拒不纠正或屡纠屡犯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纵容,不搞下不为例,以维护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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