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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07/11/4栏目:调研报告

协调、均衡的发展。协调得当,相得益彰,达到双赢;否则将两败俱伤,后果严重。协调发展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节点。
     
     第三,教育可持续发展方针的价值观是:教育的平等发展观是对教育价值观的定位,是现代教育价值观的必然选择,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受教育权利是被世界人权宣言和我国宪法赋予的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教育公平、平等性更加关注,对受教育的权利更为重视。我国宪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利不仅是受宪法保护的法定的平等权利,而且我国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也确立了教育的公平性、平等性,说明我国对受教育平等权的实体立法制度是很重视的。但是如何使受教育权利从法定权利,转化为每个公民的现实权利如何在公民受教育权利被侵害时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和救济我国在程序法上对教育权利的法律保障还存在较大差距。受教育权的不平等,从宏观上有城乡之间的教育财政资源的不均等,公民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国办与民办学校在许多方面的不平等;从微观上有学生与学校、学生与教师之间发生纠纷时没有教育程序法,如教育诉讼法、教育行政复议法等,导致司法的被动,受教育的平等权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证。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教育必须以全面、协调、平等的发展为基本内容,以整体观、协调观、平等观确立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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