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报告总结>调研报告>建立阿克苏市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思考

建立阿克苏市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思考

时间:2023-02-24 14:30:3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建立阿克苏市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思考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对维护稳定的工作常抓不懈,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部门面前的一项紧急而现实的重大课题。近日,我们根据地委政法委的安排要求,组织调研组就如何建立维护稳定长效机制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重点对新时期各种影响稳定因素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梳理,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的对策,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现状
     阿克苏市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是南疆交通咽喉地段,为古丝绸之路中道必经之地,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现为地区党、政、军和兵团农一师机关所在地,是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阿克苏市的稳定关系全地区的稳定,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阿克苏市的稳定就没有阿克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地区的长治久安。因此,近几年,我们对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非常重视,始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长抓不懈。通过这次调研,从总体上看来,我市当前社会形势比较平稳,各项管理机制和措施也在不断强化。
     一是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宗教例会制度、宗教人士培训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每个月定期组织宗教人士集中学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向他们传达地区、市上关于宗教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对落实“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联系的方式、人员落实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对联系的次数、谈话的内容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不断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狠抓“十户联防”的落实,积极动员社会治安积极分子、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治安巡逻、护村、查夜等日常防范工作,今年,我们在学习贯彻地区“两个现场会”精神和总结以往群防群治网络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治安防范工作,在城区成立了余人的夜间巡逻队,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夜间巡逻,有效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层层建立了责任制,由乡(镇场)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与各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主任与各用工单位(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人员)向村(居)委会担保,积极配合片区民警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查证工作,切实做到了对流动人口管得住、管得好。
     四是“维稳”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把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维稳”工作格局。在重大节假日前,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都及时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对领导责任制、领导带班、值班等工作进行认真的安排落实;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提前进行摸排,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并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切实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按照“三个清清楚楚”(即:人在哪里清清楚楚、在干什么清清楚楚、会不会出问题清清楚楚)的要求,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了人头,改变了以往“重点人口管理无重点”的现象。
     二、当前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当前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法宗教活动始终是影响当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市始终把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了打击和取缔力度,使非法宗教活动得了有效遏制,但非法宗教活动还是屡禁不止,时有发现,而且手法不断改变,更加诡秘地印刷、散发、投寄煽动性宣传品与我对抗。“三股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披着宗教的外衣,继续与我争夺下一代的基本策略没有改变。同“三股势力”作斗争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繁重的任务。目前,各类非法宗教法活动虽然不突出,但也不容掉以轻心。据调查了解,我市乡镇场和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信教氛围还比较浓厚,一些人对宗教极为虔诚且思想偏激,极易被“三股势力”拉拢利用,成为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二)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闹事不断发生,波及社会稳定大局。近几年,由于企业改制和城市改扩建引发的群众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这些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事发突然。一部分群体性事件活动情况不被外界察觉,组织参与者平时多秘密行动,当时机成熟便突然行动,造成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始料不及,工作被动。二是规模大、参与人数多。为了造大声势、扩大影响,向当地政府和领导施压,群体性事件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日渐增多,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三是行为过激。群体性事件多因涉及参与者的切身利益,有的矛盾已积累到相当程度,一些参与者置法律于不顾,少数人则无理取闹,围堵党政机关、堵塞道路交通,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四是处置难度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为了自身利益实现,不达目的不罢休,一般的说服教育很难奏效,即使当时平息了事态,过后又经常出现反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分散党委政府抓经济、抓发展的精力,如不正确引导、加强控制,或被少数挑头扛旗的人煽动,极易形成连锁效应,将个性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性问题;处置不慎,甚至会导致矛盾升级、事态扩大,危及社会稳定。
     (三)一些刑事犯罪活动相对突出,给社会安定带来持久压力。近几年来,我市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控制了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经贸活动的频繁,刑事案件呈逐年增加之势,刑事犯罪边打边冒。分析我市犯罪形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呈上升趋势的杀人、伤害等七类案件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隐患。二是以盗窃为主的侵财性案件,特别是入室盗窃案件的上升,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流窜作案犯罪,给打击犯罪带来了新的难度。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的提高,犯罪分子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甲地作案、乙地销脏、丙地挥霍。由于各地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性不强和信息不畅,使流窜犯罪出现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这也是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之一。四是可防性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防范。一些机关单位设有保安和值班工作人员,但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可防性案件上升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功能的弱化,还没有完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案防不胜防。目前,犯罪人员刑满释放时监狱及有关单位既不把刑满释放人员送回原籍,也不向当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将其放流社会,导致对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的教育管理失控。从破获的案件分析,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案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方面为生活所迫,重新走向犯罪道路。另一方面是对社会和其它人不满,进行报复行为,重新犯罪。二是私营企业对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逐步弱化。一些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后,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讲经济,不讲政治,把治安稳定工作推向社会,对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关心、不配合、不落实,而现在的管理体制对企业根本没有约束力。如《一票否决权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私营企业没有实际作用。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理,才能保持社会长治久安。三是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有效管理措施不健全。通过对近几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分析来看,流动人口作案比较突出,但是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还没有十分有效的办法,虽然街道办事处实行了流动人口登记、注销制度,但是还基本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把登记和注销制度落到实处,不能发挥应有的管理作用。
     三、影响社会稳定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文化阵地占领意识不强。多年来,我们始终抓住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放,保持了宗教界的稳定,但“×××”、“门徒会”等邪教组织近年来发展比较快,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人精神空虚,盲目寻找精神寄托,是×××等非法邪教组织乘虚而入的根本原因。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呈出复杂化、多元化趋势,在激烈的社会变革面前,原有的思想价值观念被打破,一些人无所适从,出现了信仰危机,精神无所依托,便在歪理邪说、封建迷信中寻找安慰,逃避现实,久而久之,深陷其中,难以自拨。而我们在思想文化领域占领意识这些年来还比较滞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作用发挥不够;另外,这些年来,政法部门对邪教组织及时发现、及时控制的对策、办法不多,阵地控制能力不足,也使一些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发展蔓延和非法宗教迷信等糟粕沉渣泛起。
     (二)诸多因素促使群体性事件增多。首先,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热点问题增多,是诱发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直接原因。由于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重大改革措施不断出台,经济活动愈趋活跃,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纠纷增多。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少数农村干部不民主、不廉洁、干群关系紧张,宗族势力矛盾、民事纠纷,都成为引发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直接原因。其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和维权意识与法制观念、法律精神淡漠的错位,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许多群众遇事不是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不是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而是一厢情愿地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把事态扩大,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再次,有关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发现不了苗头和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有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特别是涉及到他们切身利益问题漠然视之,或回避矛盾,或矛盾上交,或方法不当,使矛盾激化、扩大,酿成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最后,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职工下岗人数增多、农民农闲时无事可做等,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又一重要诱因。
     (三)刑事案件不断上升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客观方面,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社会治安动态化趋势明显,刑事犯罪必然上升;外来人口增多又是刑事案件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暴力、流窜、团伙犯罪突出,犯罪手段翻新、技术型、智能化犯罪越来越多,都是导致刑事案件上升的因素。主观方面,主要是有效打击力度不够。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智能化,通讯、交通工具现代化,而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短缺、装备技术手段落后,直接影响了破案效率和质量。同时,一些深层次的“三股势力”还没有被彻底挖出来;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缺乏细致全面的把握研究,满足于发一案破一案,主动出击意识不强;刑侦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追逃工作能力不强,快速反应机制不健全,对刑事犯罪高危人群控制不力等,也较大程度影响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使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未能够得到及时和应有的打击,从而加大了对社会治安的压力。
     (四)治安管理和社会防范的长效机制建设滞后。目前,我市治安管控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流动人口、外来人员的管理还没有根本上找到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城乡结合部、特种行业等治安死角还比较多,许多犯罪分子藏匿其间;一些内部单位防范意识差、工作疏漏;社区建设进展缓慢,综合治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群防群治网络还未完全形成;一些农村地区基层组织涣散,治保会作用弱化,使一些农村地区的治安问题突出,这些都使犯罪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同时,少数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只图效益,不顾安全,安全生产问题严峻。所有这些都亟待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管控机制,有效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四、建立维护稳定长效管理机制的对策
     维护稳定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以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和完善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健全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坚持和完善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是有效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坚持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搞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忠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的职责。二是坚持强化“五部委”的职能。综治、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等五部委肩负着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能,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维护稳定当好参谋助手。三是要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综治职责。要按照中央五部委关于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要求,把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头上,使其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像抓经济一样抓稳定,切实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坚持稳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维护稳定中不重视、失职造成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严打”斗争是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锐利武器。在社会变革、经济转轨的特定历史时期,诱发犯罪的因素还大量存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探索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政法部门要继续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为主攻方向,把“严打”锋芒直指“三股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为了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政法部门必须改进“严打”方式,增强“严打”实效。公安机关要完善治安排查机制,落实对“三股势力”的经常性打击措施,遏制“三股势力”坐大成势。要根据刑事犯罪中流窜作案居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快速打击机制的建设,以动制动,以快制动,牢牢把握稍纵即失的破案时机。要根据现实斗争的需要,大力推进刑侦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全市政法各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稳、准、狠”和宽严相济政策不动摇,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确保“严打”斗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把综合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探索警民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路,全面提高在复杂情况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首先,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主力军的作用,建立信息灵敏、指挥有力、运转协调、快速高效,更于分散执勤、合成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是不断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在公安机关内部进一步建立健全敌社情信息分析预警、重大紧急信息超前报告等制度,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情况,超前预测社会动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依靠基层多方面排查梳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加强在全市居民社区和重点部位布建治安信息员,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为防范×××非法破坏活动和群体性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快速反应机制。主动适应动态治安环境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接处警网络,实行全天候接受报警、动静结合,以快制快,提高公安机关在复杂多变社会治安环境下的治安控制、预防和打击犯罪工作;要认真加强市县两级巡警防暴队伍和专业处警分队的建设,充实力量,提高素质技能,加强警务保障,使处警工作高效及时,真正成为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尖兵。同时,要以交巡警为骨干,一线警力为依托,群众性治安力量为辅助,严密社会面的控制,提高动态防控能力,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三是积极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机制。要努力探索建立动态环境下“打得狠、防得牢、控得住、管得严”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切实落实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的管片民警责任制。其次,要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注重乡镇、街道一级综治组织的建设,切实达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标准。要充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力量,把治安防范作为其主要工作严加考核。要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加强村委会、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优化结构、明确职责、赋予职权、落实报酬”的原则,整顿群防群治队伍,巩固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发挥综治委的作用,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和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第三,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落实治安管理、防范措施为重点,引深安全文明小区、村镇、单位和消防安全单位的创建工作,有效地控制可防性案件,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促进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统一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形成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切实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
     (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首要环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健全组织。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特别是要以市级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为中心,辐射带动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村级人员调解委员会以及各部门的相应机构,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市、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的职责主要是组织领导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和调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组组长是矛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政法的领导是矛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矛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三是要完善制度。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市乡每月排查一次,农村和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排查结果要以排查登记表的形式,由排查负责人签字后记录在案;建立台帐制度,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全部造册,建立台帐,并逐一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和期限;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市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本着分级调处、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解决;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总结推广经济和典型,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确定包案领导,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督办制度,主要应实行挂牌督办、发文督办、组建督导组督办、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回访制”,防止矛盾纠纷问题反弹。
     (五)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是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要切实加强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感。二是坚持从严治警。政法系统要以宣传、检查、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和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规定为重点,整风刹纪。要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粗暴等问题,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以个案监督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力求监督实效。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做到查实必办,办必从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三是要科技强警。要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努力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政法干警的科技素质,把科技的力量全面广泛地应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中来,增强应对和驾驶复杂社会治安能力。
   

【建立阿克苏市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思考】相关文章:

对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08-12

人社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汇报08-24

夯实基础 建立机制 发挥作用 维护稳定08-12

关于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08-16

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发展平台08-17

关于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的研究08-15

关于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的研究08-16

教学评估需要建立长效机制08-17

加强重点治理 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