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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4:33:1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查报告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全面推进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程
   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办发17号、浙村发〔2005〕2号文件为依据,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推向深入。不断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大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健全了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有效的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浙村发[2005]3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一次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初见成效。
   从2004年10月初开始,通过一年多来的走访调研、制定计划、出台文件、召开会议等工作形式,以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为有利契机,在我区抛起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新高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日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目前全区七个乡镇172个行政村,依法推选产生了6320名村民代表(其中男5586人、女734人),在村民代表中依法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1337人,在村务监督小组内依法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752人,设立村务公开栏218个,意见箱212只,进一步落实了财务逐项逐笔公开、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议制度、财务报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事前审核签字、落实了村级班子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推进,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前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和支持,上访明显减少,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组织健全
   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适应当前农村发展新形势,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需要。一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一是各乡镇在领导干部调动后,及时调整、补充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人员,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延续性。二是乡镇党委、政府逐步意识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任务,事关本区域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三是在村级班子换届过程中,通过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的依法产生,为今后三年推进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奠定基础。在选举中民政局与组织部始终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贯穿于整个过程。推选了一些热心于村级事务发展、群众公认度高、善于发挥作用的优秀人员进入村委会;另一方面通过提倡和引导党员依法推选为村民代表,使村民代表充分体现了先进性和民主性。四是换届结束后按照(吴委发[2004]3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并代表村民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一是在选举过程中紧紧围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出的要求,按照吴委发[2004]35号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依法指导,选举产生了村委会成员606名(主任171人、副主任59人、委员数376人),基本符合民心、民意,体现了村委会选举的民主性。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新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和协调;组织部门组织村支书的培养教育(6月10日—6月15日对村支书进行民主法制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培训),抓好年底村干部民主评议、奖惩等新机制的出台;纪委加强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新调入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明确职能。如在选举前埭溪镇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村干部进行谈话,推进了工作进展;各乡镇农经办对依法选举产生的村财会人员、民主理财小组部分人员举办了培训班(换届后新进入的人员已列入今年下半年培训计划);财政站、农经办、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利用今年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全面开展了对172个村的村干部任期届满进行了财务审计工作,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以来,一是完善了村务公开的内容;二是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村都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了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表由村级财务指导中心落实专人张贴。从05年7月1日起,各乡镇在总结前阶段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和规范财务逐项逐笔公开。一般的村务做到每月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做到一事一公开;如道场乡道场浜村按照村民代表的要求换届前对财务进行了重新审计,张贴公布后村民比较满意。各村在建立村务公开栏的同时,都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2、进一步规范了民主决策机制。换届后对新班子成员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一是推进了村级民主决策,全区94%的村已实行了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落实了行政村重大事项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便于党委、政府加强督促和指导;二是全区已基本落实了村级事务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并完善了决策责任追究制。如埭溪镇的观石村因村办公用房破旧,在换届后依法经村民代表民主决策,同意今年建造,并报镇党委备案,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3、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一是推进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建立了依法按章治理村务能力,结合浙江省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村发〔2005〕2号文件),由区民政局重新拟定了吴兴区村民自治章程,供乡镇、村制订参考依据,各乡镇结合区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埭溪镇已出台《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道场乡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要求和标准》,环渚乡把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村;二是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现金结账制、备用金制度等八大项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同时为规范和节约村级日常开支,对村干部开支标准特别是业务招待费作出了统一规定;通过各乡镇检查来看,普遍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左右。三是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换届前有80%的村支出是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先审核,再审批支出、报账,从2005年7月1日起所有行政村的财务支出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入账。
   4、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村务公开以来,一是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农经和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审计的基础上,有的乡镇专门建立了镇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小组(如道场乡、织里镇、埭溪镇)。目前,七个乡镇都明确规定对任期届满和离任干部都必须进行审计;二是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基本落实了村级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要求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以及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监督。民主评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去年底76%的村进行了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三是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了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研究制订了村干部季(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四)、加强督察、总结提高
   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的一项长期任务,只有不断通过检查、督促、完善的方法,才能逐步规范民主法治村建设。同时经常督促和指导乡镇领导小组人员提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识,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转变了以往的为难想法,深刻认识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只有通过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才能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果。
   二、对照要求,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还是有一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忙于事务性工作,满足于“领导小组有了,人员落实了,依法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公开栏建起来了”,但在落实督查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二是少数新进班子的村干部对抓村务分开和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规范性操作的认识;三是财务逐项逐笔公开还不够规范,少数村还存在着公开到二级课目的现象;四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在检查中有的记录不全、有的无记录;五是少数村“二委会”年底民主听证(恳谈)会在落实上还有走过场的现象,少数乡镇也没有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六是村民自治章程还不够完善,少数村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也不够统一规范。七是部分村迟到理财小组人员工作业务水平较低,没有很好地发挥民主理财作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八是部分村涉及到村集体资金划拨开办企业问题。目前全区共有3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办企业,共涉及村集体资金划拨268万元,部分企业未经村民民主决策,同时缺少对这些企业的监督。
   三、下一步的建议和措施。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17号文件、区委2004年35号文件,围绕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吴兴”的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要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二是要着眼于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是要着眼于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四是要着眼于推进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
   (一)、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使各乡镇要尽快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由纪委、组织、民政、农业、政法组成长效管理机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负责本乡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具体指导、检查和落实,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自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和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成果。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党政一把手要经常支持、过问、督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在真正意义上得到贯彻落实。
   (三)、抓好督察、促进村务公开的规范。
   区农林发展局和各乡镇村级财务服务指导中心,组织、督查、纠正、指导少数村在财务上存在的问题,克服公布到二级账目的现象。有条件的乡镇,每季组织一次检查和讲评,减少因财务公开不及时、透明度不高而引发村民上访的现象,确保基层政权的稳定。
   对推进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有阻力的村的主要领导,乡镇长效管理机构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民主管理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贯彻实施。并建议乡镇统一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记录本,作为检查和考评的依据。
   纪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听证(恳谈)会的督查和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村民主听证(恳谈)会,并建立统一规范的记录本,以促进和提高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落实。
   积极探索有效手段,加强对村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使这些企业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严格依法经营,从而避免由此产生的新的农村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指导、提高业务水平
   区农林局联系各乡镇,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定期开展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上级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业务能力,更好更深入的参与村民主管理中,真正体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五)建章立制、确保落实
   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指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出台了《村民自治章程蓝本》,作为乡镇、村制订时的参考依据,各乡镇要及时督促指导村制订村民自治章程,作为新一届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必须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方可执行。同时,要各乡镇各搞一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示范村,统一规范公开栏、党务、村务、财务记录本,建立民主决策记录本、工程招投标记录本、民主听证恳谈会记录本,确保民主与法制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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