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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时间:2023-02-24 14:40:01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2005年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吕女双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地委、行署纠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县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05年纠风工作
       自中纪委五次会议、自治区、地区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召开了吕女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政府县长与16个纠风重点单位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人民医院门诊部、城镇工商所、交警队等10个单位为牵头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为经贸委、农业局两个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聘请了16名行风评议员。制定下发了《2005年度纠风工作安排意见》、《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分解》、《反腐败纠风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300份,确保了纠风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之一。县委、政府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一)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今年我县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部门、行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2005年制定的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部门和行业的主管单位既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的基层站(所)既与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乡、镇基层站(所)“双评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所)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县纠风办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6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跟踪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牧民负担不反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负政策,确保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今年,我县加大了村级转移支付力度,要求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分解到各村,并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乡(镇)农经站也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到100%,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狠抓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吕女双县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村村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114个村已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按照农经局统一制作规范性公开的村达60个,一般村务公开的村56个,并对村务公开实施 “阳光”操作,增加了村政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任何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象。五是不得出台涉农政府性基金、集资等收费项目或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六是坚决纠正农牧民负担转移现象,绝不允许将收费对象由农牧民向农村中小学生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七是加强和规范农村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防止工程项目暗箱操作、虚高定价等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多次组织专门的检查组深入到各农资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上市销售,使上市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六是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村级债权债务。今年,各乡(镇)农经站对村级债务开展了全面清理,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了具体计划,采取先挂帐的办法,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能剥离的剥离、能核销的核销、能盘活的盘活,先摸清底数,后明确责任。目前,全县除库勒拜乡外,其余各乡(镇)均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并已公布。七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竞标工作。年初,县委基层办、县农经局联合制定了《吕女双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公开竞标承包经营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村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实行竞标承包,把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规范化管理。
   截止上半年,我县共为农牧民减负275.5万元,人均减负54元。
   (二)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今年,我县从源头上严把收费关。一是在开学前,由教育局牵头,物价、监察、财政、纠风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学区主任进行了培训学习,明确了收费责任。二是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在教育系统实行“四项措施、三项要求”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教辅用书做出了“一生一课一辅”的规定,全县各中小学均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凭卡收费”、“统一中小学用书目录”、“统一收费与管理”四项制度。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教育局、中小学校、各班级逐级签订教育收费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对没有尽到责任、有乱收费行为的,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四是向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收费政策。各校均设立了公示栏,将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依据进行了公示。
   2005年以来,县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组织了多次检查,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认真抓好医疗市场整顿工作。在加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县狠抓“回扣”、“让利”等不正之风,加大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力度,将涉嫌行贿、推销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要求全县医疗机构不得与其有业务往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我县共查处违法案件18起,涉案金额3061.7元,查没违规药品、器械价值1361.2元,没收违法所得1702.7元,罚款13993元。并查处了3起流窜行医诊疗的违法诊疗活动,依法没收非法药品26种,价值2500余元。
     (四)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今年,我县定期召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从减轻企业负担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在全面总结2004年开展的企业减负“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会同物价、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从确定的企业厂务公开重点企业内部着手,对企业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预防“三乱”现象的发生。同时,在县、乡(镇)两级建立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为全县重点企业聘请了20多名减轻企业负担义务监督员,公布了监督电话,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企业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五)治理公路“三乱”,巩固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为进一步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各项政策规定,监察局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县乡公路先后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进一步巩固了全县公路无“三乱”成果。并开展了以治理公路三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不断规范路政、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
   (六)加大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检查力度。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管理的规定》,做到了婚丧嫁娶新办简办。进入8月中旬后,针对宴请之风有所抬头这一情况,监察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利用下班时间,不间断地对各酒店、宾馆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没有发现超标准大操大办宴席的现象。今年县、乡还继续出台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实施办法和申报制度,对宴请桌数、人数、钱数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十一期间,我县还在新建的文化广场为15对各族新人举行了盛大的集体婚礼,在全县逐步形成婚丧嫁娶新事简办的良好风气。
   (七)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今年,县监察局会同劳动人事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地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施工用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金专户,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清欠农民工工资4700元,已开工建设的14个建筑工程队为农民工缴纳最低生活保证金27万元,杜绝了建筑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今年,我县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在年初,在全县享受低保金的家庭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对5种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取消了低保待遇,截止目前,共查出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352户1103人,减少低保资金支出159551元。
       四、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今年我们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以“权、钱、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今年,我县不断加大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多次组织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开展了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收费项目、罚没收入入库、预算外收入上缴、银行帐户等一系列工作,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收费标准、收缴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中,清理出了交警大队使用非法印制的收款收据收费金额118874元,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和300元的罚款,现罚款己全部入库。
   (二)进一步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我县在2004年对20个代表性单位推行非税收入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除法院、交警大队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网络管理范围,截止目前,共纳入非税收入单位37个,占全县应纳非纳管理单位的95%,收取非税收入314万元。同时,继续整顿和规范各单位的银行帐户,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严惩作假帐行为。
   同时,认真落实《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截至目前,共完成招标项目9项,工程造价1534.66万元,建筑面积25959.91平方米;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4次,询价采购和分散采购45次,采购预算资金328万元,采购资金298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资率达9.15%。
   (三)继续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吕女双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吕女双县关于落实审计决定的实施办法》和《吕女双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切实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力度。实行县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五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05年,我县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涉及到32个单位,共查处违规资金934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991万元;应上缴财政48万元,已上缴财政17.6万元。
   (四)加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县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环境,完成了城管大队招考人员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全过程监督工作,共有24名复转军人报名,录用6人,通过督察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五)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改变了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了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截止8月底,我县共发生直接支付20笔,涉及金额367891.83元;授权支付98笔,涉及金额343747.72元。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布实施的原则,计划在10月份再纳入20个试点单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六)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公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工作。2005年,我县重新修改了《吕女双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新增和处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管理办法列入当年继续教育的课程,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3月初,县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财务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共清查核实固定资产4158件(台),资产总额5329.4万元,其中:盘盈资产222件(台),金额372.5万元;待清理报废资产533件(台),金额131.2万元;盘亏资产28件(台),金额64.4万元,针对产权登记中出现的有物无帐、有帐无物、帐实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帐务处理。并利用81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对清理后的资产积极推行固定资产卡片制度,使各单位的卡片帐、核算中心财务帐和国资办的分户档案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七)开展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行政效能执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我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够“重收费、轻服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错位”、“缺位”现象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凡是与投资者和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都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尽量让投资者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费时间、少耗精力。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建立严明的工作机制。四是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五、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作风评议和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
     (一)提高对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认识。组织广大群众对党政机关、执法机关开展民主评议作风工作,把机关作风的评议权交给群众和被服务对象,动员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充分发扬了民主。一方面,拓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路;另一方面,也促使行业部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更加重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二)认真开展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评议基层站(所)9个,评议率达到90%。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程序严谨,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使行风评议活动既轰轰烈烈,又井然有序。
       (三)在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时,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亲临现场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乡镇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中,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也亲临评议现场参加群众评议活动,加大了评议工作的影响和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的信心和勇气,也引起被评议单位领导的重视,有效促进被评议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把群众意见作为衡量部门、行业纠风工作的最重要标准,凡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直接确定为纠风工作不合格单位。
     六、认真开展“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把“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予以安排部署,对已挂牌单位实行动态考核,对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积极向上级推荐。今年,我县申报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10个,目前,供电公司已通过地区初验达标。
     七、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区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全县公务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执法监察,全面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严禁各种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行为。今年,全县共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11宗,成交11宗,成交面积2.313公顷,合同成交价187.7万元。
       二是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推进《招投标法》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禁有关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工程发包,以及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变相出卖资质,“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改善软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首问负责制、审批限时制、办事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过错追究等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评议活动。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县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纠风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我县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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