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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3-02-24 14:51:28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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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积极探索,强力推进,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332人(科级干部25人)。其中:警示提醒277人,诫勉督导19人,责令纠错36人。
   一、做到“四个到位”,确保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落到实处。
   1、组织领导到位。省、市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安排部署后后,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训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汉阴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县委常委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系点。同时,县纪委制定了《纪委监察局机关警示训诫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室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县纪委常委、室主任联系点,并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学习宣传到位。一是县委中心学习组举办了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纪委副书记马文新同志就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做了专题辅导,全体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全体同志参加了集中学习;二是列入全县第一、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必学内容,全县基层党组织共组织了316场次集中学习;三是纳入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在五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上,邀请市、县纪委领导做了五场专题辅导报告,对全县45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大宣教的作用,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单位组成宣讲团深入18个乡镇、48个部门巡回宣讲3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五是在全县3000余名机关党员中进行了知识测试;六是在全县32个党组织中开展了知识竞赛活动;七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泛宣传报道了警示训诫工作动态;八是各级各部门通过刷写标语、办学习专栏、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落实责任到位。在工作中,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了县级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和挂联乡镇警示训诫工作责任,明确了纪委各室的具体任务和职责,乡镇和部门也层层落实了责任,初步解决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在工作中,县委各常委经常深入联系点,听取情况汇报,宣讲工作意义,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县纪委常委定期深入到各部门各乡镇,指导业务工作。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健全制度,细化工作。制发了《汉阴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汉阴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流程图》,将警示训诫三项制度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予以细化,增加了工作的操作性,为全面推进警示训诫工作、准确运用三项制度奠定了基础。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组织、人事、信访、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会议,互通情况,收集线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形成了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合力。三是抓点示范、整体推进。年初,县纪委常委会确定涧池镇、县教体局等5各乡镇、5个部门为警示训诫工作示范点,实行纪委常委包抓负责制,培育典型,推广经验,推动了全县整体工作。7月,我们在涧池镇召开了全县警示训诫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四个乡镇和部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珺同志对进一步抓好警示训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召开了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汇报会,认真总结了我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的成效,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促进了全县警示训诫工作的开展。四是定期通报、督查指导。县纪委制发了《汉阴县警示训诫情况统计表》,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规定各乡镇各部门每月25号上报统计表,由党风廉政室进行分析,每季度通报一次。同时,由分管领导、有关室主任负责逐乡镇、逐部门进行现场指导,规范档案资料、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严把“三道关口”,不断提高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水平。
   1、严把对象确定关。我们坚持从信访初核、纠风、执法监察、案件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属警示提醒的,不研究、不审批、不记录、只登记;属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或乡镇、部门研究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属责令纠错的初核材料均报县纪委审理后,才能实施,有效防止了用警示训诫代替思想教育、代替行政手段、代替纪律处分的三种不良倾向。如县纪委从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发现少数乡镇和部门存在挤占、挪用少量专项资金等问题后,及时组织初核和审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对两个乡镇、两个部门的4名责任人予以诫勉督导,责成有关单位终止错误行为。
   2、严把训诫谈话关。按照谈话触及灵魂、教育本人、保护挽救的总体要求,慎重确定谈话程序和内容。对已审定的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象下发谈话通知书,明确谈话地点、谈话时间和谈话方式,确定主谈、副谈、主持人、记录人,认真拟定谈话提纲;谈话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一指出训诫对象的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明确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期限。如县纪委对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实施诫勉督导谈话前,该同志不理解为什么对其实施警示训诫,有抵触情绪,县纪委认真拟订了谈话程序、谈话提纲。谈话时,先由有关业务室通报了初核情况、存在的问题、危害性及应承担的责任,然后再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宣讲警示训诫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最后由分管书记陈绪伟同志对该同志进行了严肃认真、耐心细致的谈话。这种面对面的谈心交流,使该同志消除了抵触情绪,达到了心服口服,当场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出了整改承诺,取得了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处分无法达到的效果。事后,该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我没想到警示训诫谈话这种方式,既严肃,又坦诚,没有这次提醒,我认识错误肯定不会这么深刻,就有可能酿成大错。感谢组织对我的爱护和关心”。
   3、严把监督整改关。对训诫对象实施谈话后,我们要求警示提醒对象定期汇报情况,诫勉督导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承诺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令纠错对象迅速落实帮教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回访,定期了解警示训诫对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如实填写《跟踪回访手册》,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如:今年初,群众举报龙垭镇黄龙村村主任杨某长期滞留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及低于市场价购买困难户救济粮的问题。查实之后,龙垭镇对其进行了诫勉督导,并确定了一个月的整改时限,落实了联村领导跟踪帮教的责任。通过跟踪监督,该同志纠正错误及时,取得效果明显,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组织研究,提前结束了整改时限。
   三、搞好“六个结合”,充分发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综合效果。
   1、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今年以来,我们对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主导产业建设、招商引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10次监督检查,对34名在工作中出现作风散漫、方法简单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落实。同时,在警示训诫工作中注意把因经验不足造成的失误,与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严格区别对待,把工作偶有失误与屡教屡犯区别对待,通过及时提醒,使偶有失误或工作不规范的同志迅速改正,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调动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我们将警示训诫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的履职意识,增强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效,也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双乳镇创造性地建立“三制一会”制度,通过定期发放廉政教育提醒卡、廉政问卷调查卡、廉政教育评议卡,召开廉政教育回执会,使警示训诫工作的综合效果更加突出。田禾乡党委、政府因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致使原土管干部谢某严重违法违纪。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由县政府挂联该乡的副县长对田禾乡党政班子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田禾乡党委和政府针对谈话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了下属单位的行政行为。
   3、与信访初核工作相结合。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与信访初核有着密切联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二者有机结合,收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我们把在信访处理中认为没有初核价值,或经初核没有事实依据以及情节轻微、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问题纳入警示训诫范围,通过每月定期排查,酌情实行警示训诫。把不具备初核条件,但存在需要告诫或提醒有关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入警示提醒对象;把信访初核中属于“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列入诫勉督导对象;把信访初核虽然有违纪问题但情节轻微的,列入责令纠错对象,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今年全县信访举报88件,警示训诫62件,占到信访量的76%。
   4、与查办案件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警示训诫工作运用“教育+强制”的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道德防线“管不了”、法纪惩处防线“管不上”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克服了单纯办案的不足,发挥了惩前毖后的双重效应,全面增强了查办案件的社会综合效果。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可立可不立的案件一般不予立案,事实和证据不够充分的不予立案,应免予处分和不予处分的不予立案,既集中了查办案件工作力量,又从根本上提高了查办案件的工作质量,呈现出立案总量下降、查处重点案件数量上升、质量提高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县初核案件52件,其中实施警示训诫31人,给予纪律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5、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工作中,我们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党员干部列入警示训诫对象。使一些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不依法行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如:蒲溪镇针对计生干部陈某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怕吃苦、嫌村组路远,没有及时到村开展“三查”工作,导致该村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使该镇在全市计生检查中受到影响;计生干部邝某因对计生法规学习不够,超标收取了社会抚养费,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等问题。该镇对他们进行警示提醒,一方面使两人及时改正了错误,规范了工作,另一方面也为全镇干部敲响了警钟。
   6、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发现线索  起,对  名党员进行了警示训诫,并对整改措施不得力的落实帮教责任,定期进行回访,确保了整改效果。通过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加大了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教育宣传力度,拓宽了线索收集渠道,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注入了活力。
   一年来,我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汉阴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认可。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警示训诫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收集线索、筛选对象和纪委内部各室分工协作三种机制,努力促进我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为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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