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汇报
样进行逐个登记、拍照、发函、发证。除按要求办理私房出租许可证外还同私房出租户主签订治安责任状,实行“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并要求户主加强对租赁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其为第一治安责任人。明确要求社区民警对租赁地点实行定期、不定期、定时、不定时彻底清查,由派出所进行倒查,奖优罚劣。坚决杜绝外来人员以所租赁的房屋为据点进行各项违法犯罪活动。两年来,先后有3名房主因及时掌握情况,提供线索受到派出所的奖励,1名业主因未能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登记,而被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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